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監警會踢爆一哥黑影論 報告︰兩警解釋不可信 建議紀律覆核 (《蘋果日報》,04/05/2012)

 身穿六四 T恤的黃健當日向到訪麗港城的李克強抗議時,被黑衣人無理抬走,監警會需進一步質詢此個案。
 警員稱當時看到黑影,阻擋記者拍攝,監警會認為對他的投訴成立。

【本報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早前以黑影論為疑似警員在麗港城阻撓採訪一事開脫,監警會昨完成的覆檢中期報告踢爆,連警察投訴課都認為被投訴的要員保護組警長和高級警員「提供偏袒己方的不真確證供」,建議要對兩人展開紀律覆核,最嚴重的懲處可以是革職。警方昨回應指曾偉雄當時是「真誠相信」警員的描述。記者:張婷婷、王家文、翁煜雄

監警會昨公佈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保安安排衍生的投訴警察個案的調查結果,及監警會覆核結論的中期報告。投訴課共接獲 16宗投訴,監警會通過 9宗,另外 6宗會繼續提出質詢,尚有一宗則因涉及刑事審訊,監警會要求在案件審結後,投訴課需要重開調查。
16宗個案中,投訴課對 4宗展開全面調查,包括阻撓 NOW記者梁卓麒到麗港城採訪所遇到的黑影事件,全部 6項指控成立。此外,要員保護組總督察在何文田稱會以貨車阻礙 NOW記者黃雅文採訪,以及一名女警在未說明原因下檢視記者褲袋和外套,濫用職權判定屬實。

指解釋奇怪和充滿巧合

黑影事件中,高級警員稱見有人持一個黑色物體衝過來,即時反應伸手阻止,又擔心對方會向他擲出黑色物件;警長上前協助同僚,以 90度轉向對方及伸出右臂,企圖攔截對方,但發現右手食指第三節卡住在攝錄機鏡頭與鏡頭上方金屬之間。投訴課認為警長和警員的解釋奇怪和充滿巧合,並不可信。 

投訴課認為高級警員故意揮動雙手阻礙拍攝,又認為警長故意抓住攝錄機長達一分鐘,並非意外卡住,不能排除是想阻礙拍攝移走「六四 T男」的過程;兩人「提供偏袒己方的不真確證供」,應嚴肅看待,建議對兩人展開紀律覆核。

投訴課亦指警長否認當日見過投訴的記者,又稱和攝影師沒有不愉快對話,但均被證人踢爆。投訴課亦斷定警長沒有應要求出示證件,及說出不必要的話,包括「你手震喎」、「使唔使整整你部機呀」等。

NOW新聞台昨回應指,監警會的中期報告顯示,該台記者在麗港城和何文田採訪期間確實遭受警方不合理阻撓,期望警方吸取教訓,日後配合傳媒採訪需要,保障新聞自由。

另外三宗需要全面調查的投訴,監警會均須進一步質詢,包括羅芳芳在灣仔的抗議行動、內地港商先後在灣仔區和新政總向副總理遞信卻無法表達意見,以及新城電台記者許超顈被搜查銀包、揉擦的士單據。

警方:處長真誠相信描述

監警會要求警方就封閉措施作出多方面澄清,如封閉行人天橋和驅散行人的理據、採訪區和示威區的設定等,以評估警方的保安行動是否恰當和有何依據。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表示,預計尚需時間處理餘下的投訴,待資料齊集後,會着手撰寫最後報告,並就政要訪問安排向警方提出建議。

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認為,調查結果反映曾偉雄在立法會發表的黑影論並非屬實,而是公然欺騙公眾之舉。民陣警權組強烈要求曾偉雄公開道歉及問責下台。警方發言人表示歡迎報告。

對於處長曾偉雄當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發表黑影論,警方發言人表示,處長當時真誠相信有關人員對事件的描述,加上當時並無其他資料顯示情況並非如此。


被抬走的麗港城居民黃健,事後投訴遭警方粗暴對待。

不留紀錄
口頭警告 有等於冇

投訴警員個案成立的一向不多,就算成立,被投訴警員一般只會面對無紀錄的警告,或接受紀律評估。雖然警方稱評估結果最嚴重是革職,但人權監察質疑評估後的懲處能否反映警員侵犯新聞自由的過失,「真係會被革職嘅有幾多吖?」

有關記者投訴在麗港城及何文田採訪期間受到警員阻撓,兩名警員被投訴六項指控,包括濫用職權、無禮及疏忽職守,全部成立,將受到紀律評估。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說:「評估結果可以去到好嚴重,嚴重到革職。」另外,一名警員有疏忽職守之嫌,將受警告,一名警員聲稱會用貨車阻擋記者採訪,也受到口頭警告,不過警告都屬無紀錄的處分。

人權監察組織總幹事羅沃啟稱,投訴警員個案甚少成立,而成立後的罰則也未必「去到革職咁嚴重」。他質疑警方的閉門紀律評估未必反映警員過失的嚴重性,「監警會成日都同警方拗到牙血都出埋,佢哋會唔會信服監警會嘅判決?」他又說,無紀錄的口頭警告,於警隊「根本唔係一回事」,未必可阻止警員繼續打壓新聞自由。他建議日後紀律評估應加入更多警方以外的組織代表,增加公信力及透明度。

《蘋果》記者


8.18當日有大量警員進駐港大,把學生李成康推入後樓梯。


8.18風波
港大教員斥路障阻上班

李克強去年 8月 18日到訪香港大學,警方不斷在校內擴大管制區阻止學生示威,更在附近堵路封橋,阻人出入。監警會昨發表的中期報告披露,有港大外籍教職員投訴當日警方無理設置路障阻礙職員上班,並批評校內警力過大,有警員更不懂英語,無法溝通。

當值警員不懂英語

8.18港大事件後,警察投訴課接獲一名港大教職員投訴指,他當天早上 7時到港大上班,途經薄扶林道何東夫人紀念堂時,有警方路障檢查車輛,令交通非常擠塞;他進入校園後,發現在校內警方檢查站當值的警員不懂英語,令他非常不滿。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指,該教職員後來同意警察投訴課以簡便方式處理有關投訴,監警會也接納。不過,朱指出,有關警方當日在港大的保安安排,以及如何避免同類事件發生,仍待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

8.18事件重點包括警員把港大學生李成康推入後樓梯風波,港大調查小組批評警方使用不必要武力。李成康已申請法律援助,擬入稟控告警方襲擊和禁錮,他預計下周有審批結果。李成康昨稱,既然港大調查報告指警方使用不必要武力,校方應正式向警方投訴並要求道歉,還港大公道。港大發言人回應稱,暫仍未就事件向警方投訴,也沒進一步發展。《蘋果》記者


警務處長曾偉雄以黑影論為警員阻撓採訪開脫,人權監察促他公開交代問責。


記者心聲
「下達命令者置身事外」

監警會接獲三名記者十多項指控,有關採訪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遭警方阻撓及侮辱,大部份指控成立,當中兩名記者表示,希望警方引以為鑑,不要再無理阻撓採訪,而前線警員只是執行上司的指令,罪魁禍首是警隊管理層,包括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有必要檢討現行採訪安排。

未知警方是否會收斂

新城電台記者許超穎去年在何文田黃祖堂社會服務大樓採訪李克強訪港活動時,被帶至兩條街之外的採訪區,甚至遭搜查隨身銀包。她昨獲悉監警會通過指控後不以為然,因她非投訴前線警員,而是投訴整個採訪的保安安排,「今次投訴成立,只係前線警員硬食受罰,下達命令嘅上司可以置身事外」。另一名在同一地點採訪並遭搜身的 NOW電視台記者黃雅文,更被一名總督察警告若不進入採訪區,會召一輛貨車阻擋記者的拍攝視線。雖然投訴成立,涉事的總督察也被警告處分,但她坦言未知警方是否會收斂,因她前往中聯辦採訪時仍受到警方阻撓,「今次投訴成立,希望警方真係有改善,唔好阻撓記者正常採訪」。

除限制傳媒採訪,警方在李克強訪港期間將示威區設於千里之外。內地港商羅芳芳去年到李下塌的君悅酒店外示威,被多名警員驅趕,被扯頭髮、打嘴等,投訴警方濫權和毆打。監警會正待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在最後報告中交代。《蘋果》記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