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劉迺強批「雙重標準」 記協指投訴資料不足 (《明報》,25/02/2014)

 劉迺強(右)昨出席「體制改革:世界、中國、香港」研討會時,說香港以前有很多好的東西,如和諧氣氛,「都已經損得七七八八」。圖左為香港發展論壇召集人陳啟宗。(劉焌陶攝)

記協主席岑倚蘭說,劉迺強要求記協一周內回應其投訴,根據記協既定程序是無法做到,因記協須給予涉事機構兩周回應,冀劉投訴時能了解記協的既定程序。(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周日在「監察傳媒操守議會」集會,透過聲帶重提2012年被《信報》停止專欄一事,指記協沒有聲援他。他昨再稱自己當年曾3次電郵記協投訴,舉證責任不在自己,記協應追查。記協昨發聲明回應,稱劉當年未有進一步提供資料,故未能處理有關投訴。《信報》前總編輯陳景祥證實,記協當年有找他了解事件,並非完全沒有跟進。

信報前總編證記協曾接觸了解

記協發聲明回應劉迺強周日指控,指劉於2012年4月16日電郵記協,指摘《信報》取消他在該報長達三四十年的專欄,但劉迺強沒提及是哪些文章引起爭議。記協劉提供進一步資料,劉當時回覆稱「《信報》給我的那封電郵不是已經指原因說得很清楚了嗎?」劉又要求記協在發出電郵後一周內回應。但記協的既定程序,必須給兩周被指控的傳媒機構回應,根本不可能滿足劉在時間上的訴求。記協主席岑倚蘭昨補充,投訴未「close file」,歡迎劉提供更多資料跟進。

與劉銳紹被停專欄比較

劉迺強昨出席一個研討會後回應提問,稱不滿記協對其投訴的處理,並把自己被停專欄一事,與時事評論員劉銳紹2012年被《成報》停止專欄一事比較,「記協是多麼的偽善,多麼雙重標準……我就是被滅聲的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劉銳紹:劉迺強混淆事實

劉銳紹說,從未有因被任何報章停專欄而向記協投訴。他在2012年3月21日於《成報》一篇有關特首選戰的專欄文章多處被修改,標題由「唐梁都不值得幫」變為「兩人中揀寧揀梁振英」。劉兩日後向記協書面投訴,夾附專欄原文和被修改文章。記協跟進事件,《成報》其後在頭版登啟事解釋改文是疏忽,並向劉道歉。

劉銳紹說,當年4月份,他再撰文悼念方勵之,其專欄才被停止。記協其後因他被停專欄一事發聲明表示「憤怒」,是記協自發,他本人無要求。劉銳紹批評劉迺強連基本事實也未弄清,將篡改專欄和停止專欄兩事混淆。

記協副主席任美貞表示,記協當時因劉銳紹被停專欄而發公開聲明,主要基於一個月前《成報》曾篡改劉的專欄內容,所以如此反應。而劉迺強則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讓記協判斷。

《信報》前總編輯陳景祥表示,當時劉迺強曾在其他傳媒撰寫一篇有關特首選舉的文章,內容對不少社會知名人士作不實指控,令他擔心同樣文章會在信報出現,加上停專欄前劉迺強在信報的文章收到很多讀者投訴,指其推論不合理和太過極端。本報翻查資料,劉在2012年1月10日和17日在《信報》撰寫了兩篇文章,第一篇內容指新政府總部有退伍軍人症細菌是生化襲擊的陰謀論宜「寧可信其有」。另一篇是回應鄭經翰對他第一篇文章的批評。陳又稱,當時只是叫劉暫時休息,沒有完全停止其專欄,但未有提及為何一直停止至今。


報評會主席:舉證責在投訴人

【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指記協沒有跟進《信報》停其專欄的投訴,又指舉證責任不在他。身兼報業評議會主席的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講座教授陳韜文說,報評會亦有處理投訴機制,但一般舉證和提供論據責任在投訴人,如投訴人沒提供足夠資料,報評會對投訴會「無從入手、疲於奔命」。

沒足夠資料「無從入手」

陳韜文說,報評會只會處理有關新聞報道的投訴,包括失實報道、煽情、侵犯私隱和不雅內容。有關知識產權、誹謗和一切與評論有關的投訴均不會處理。他稱專欄被停止或抽稿等亦不在報評會處理範圍。報評會處理投訴程序和記協相若,投訴會交投訴委員會跟進,委員分析判斷後交執委會再審議,然後判決。然後給機會涉事傳媒解釋,如其解釋成立,委員會或會修改判決。判決最嚴重是公開譴責有關傳媒,其餘是知會、勸喻等,是道德約束,並無法定效力。

劉銳紹:報章有權停專欄

曾被《成報》停止專欄的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說,報章有權停止任何專欄,自己也曾被3、4份報紙停止專欄,每次涉版面改組,或更換作家,自己不曾投訴。


記協擬集新聞自我審查個案

【明報專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透露,記協計劃收集前線記者或傳媒中層受新聞自我審查或打壓的個案,日後向外界公布。計劃屬初步構思,未有具體細節,但強調不會只相信片面之詞,會有嚴謹機制核實,「新聞自由對市民來說頗抽象,希望有實質例子,具體向市民表達新聞自由如何受壓」。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表示,初步有編輯向他表達關注,指抽稿原因很多,未必與自我審查有關。

指有嚴謹機制核實

岑倚蘭表示,傳媒自我審查不是今時今日才發生,她在記協周日集會時在台上透露,1990年代任職採訪主任時,曾收到高層字條,叫她不要以六四周年紀念作頭版,便是一例,但近年自我審查事件愈加頻密,故希望市民了解。據了解,記協手上已有部分案例,整理後會於新一期《記者之聲》刊登,但會隱去新聞機構名稱,以保護報料記者身分。岑又透露,或與其他團體成立聯席,深化民間有關言論自由的教育工作。

趙應春:有編輯指抽稿原因多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表示,未有機會和記協談有關計劃,但初步有編輯向他表達關注,指抽稿原因很多,可能是稿擠、稿太長,未必與審查有關。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表示,記協做法「有意思」,可詳細向涉事各當事人像「錄口供」般取證,作記錄之用,日後可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報告,與會的政府代表需要回應。他建議記協建立新聞審查數據庫,向新聞工作者收集過去實例,「每人10個」,並向涉事新聞機構查詢,如對方沒有回應,可寫下「no comment」,「睇UN(聯合國)信邊個」。

學者:或令審查變隱蔽

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講座教授陳韜文說,收集自我審查事件有記錄和監察之用,有關做法可能有正、反兩面作用,傳媒機構可能因有人監察而減少肆無忌憚地自我審查,但亦有可能知道記協會記錄,而在自我審查時轉而做得更隱蔽,更難追查。


《南華早報》早前向編輯及部門主管發出內部電郵,指日後除非有「絕對需要」(黃框示),否則不得再使用「蝗蟲」(locust)字眼來形容內地人。

南早內部電郵 限報道用「蝗蟲」

【明報專訊】《南華早報》周日凌晨向編輯及部門主管發出內部電郵,指總編輯王向偉要求,日後除非有「絕對需要」,否則不得再使用「蝗蟲」(locust)字眼來形容內地人。該報執行總編輯Brian Rhoads向本報證實有關安排,指「蝗蟲」已被人用作詆譭他人,不想此煽動字眼重複出現在日常新聞中,令人認為「蝗蟲」是《南早》認可用作形容內地人的字眼。

學者:報道使用不代表贊成

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講座教授陳韜文說,報道使用「蝗蟲」一詞不代表贊成其主張,既然社會上有人討論「反蝗」,避用有關字眼難以表述,情像「台獨」一樣,報道台獨不代表支持台獨。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有關安排是政治忌諱,又指不同意的字眼不代表要刪去,其實用引號處理便可,反問「法西斯主義」又是否要刪去處理。但有員工認為,有關安排是政治審查,旨在不想令內地人尷尬。

該電郵由高級編輯Paul Buck發出,指近日有針對內地人的「反蝗」示威,內地人又被稱為「蝗蟲」,按王向偉要求,日後在類似情下,不准再用「蝗蟲」一字,應用較中立字眼如「反內地人」行動,除非「絕對需要」,如直接引述他人的重要說話。該報昨日亦已更新編輯手冊,加入有關指引。

執總:不容種族貶義表述

本報曾致電及電郵王向偉查詢,該報執行總編輯Brian Rhoads回覆,有關安排是負責任做法,指該報不容偏見和帶有種族貶義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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