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新快報再登頭版文章請長沙當局放人 (「BBC」,24/10/2013)

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事件持續引發媒體與社會的強烈關注,新快報星期四(10月24日)敦促警方「不能先抓後審」,並再次呼籲有關當局放人。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中聯重科公司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並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官員在回應事件時表示,「總局已注意到新快報記者被拘的事情,並高度關注事態的發展」。

總局關注

這名官員說,總局已通過地方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了解情況,並協調有關部門確保公正、穩妥處理此事。

他說,總局將堅決維護新聞記者正當、合法的採訪權益,但同時也堅決反對各種濫用新聞採訪權的做法,希望有關媒體客觀、理性地報道此事。

新快報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採訪時稱,該報記者陳永洲的報道屬於正常職務行為,陳永洲所有關於中聯重科的言論都發表刊登在新快報上,而沒有在其個人微博、微信上出現。

他說,如果陳永洲報道有問題,新快報歡迎中聯重科通過正常渠道和程序跟該報交涉。「也可以和我們打官司,如果官司輸了,我們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我們就關門」。

這位負責人表示,該報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所發的所有報道,「總體上是比較客觀的,在我們看來沒有什麼特別的問題,沒有發現陳永洲有違背職業道德和法律的事情。」

雙方回應

但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杜峰則表示,在過去近一年時間裏,新快報發表了記者陳永洲關於中聯重科的10多篇報道,「其中存在大量不實信息」。

杜峰聲稱,在做這些報道之前,陳永洲和新快報沒有對中聯重科進行過直接採訪,沒有去過該公司,沒有打過電話、短信或郵件提出採訪請求。

他表示,針對對方不實地採訪、不求證的態度,曾希望對方澄清事實並停止不實報道,但未果。

杜峰舉了幾個對方「不實報道」的例子,比如對方報道指中聯重科高管在股票高位套現12億元,「完全沒有根據」;中聯重科的改制被對方沒有根據地稱為「國有資產流失」;中聯重科年報上寫的5.13億元廣告費和業務費被對方寫成了「廣告費5.13億元」。

他還表示,中聯重科與陳永洲本人不存在個人矛盾和糾紛。目前,該公司法務部門已經報案,案情的具體情況將由警方對外公布。

(撰稿:蕭爾 責編:葉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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