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一直關心媒介發展,資訊及言論自由﹔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於10月15日公佈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結果,深表關注,並發表聲明如下:
本港免費電視市場近四十年來首次有新競爭者,港人翹首以待。由廣播事務管理局(通訊事務管理局前身)建議的三個申請者裡,政府只接納兩個(九倉的奇妙電視與電盈的香港電視娛樂),唯獨「香港電視」不獲接納,引起各界關注。
過去幾十年,本港只有兩間免費電視台。政府多發牌照,目的是引入更多競爭,為市民帶來更多節目選擇。本院同意香港免費電視市場應步向多元化,政府有責任促進本地節目製作,推動本港廣播業的發展。
「香港電視」不獲發牌,政府未能提出具說服力的理由,評審過程並不透明。當局表示以「一籃子因素」審批各個申請者,基於公眾知情權,政府必須公開各個申請者在各項因素裡的具體得分,以釋公眾疑慮。
今次事件,做成極壞先例。發牌制度決策不透明, 將令有意加入廣播行業的經營者卻步。現正營運並有意續牌的廣播機構,也將要面對不明朗的處境。長遠來說,會影響本港的資訊和言論自由。
免費電視牌照影響港人生活質素,與香港營商環境、創意工業的發展息息相關。政府發牌的審批程序和遴選準則,必須公開透明,方符合公平開放社會的標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