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亞視招4萬投訴 通訊局明跟進 料違反守則表證成立 (《明報》,06/09/2012)



【明報專訊】亞視新聞時事評論節目《ATV焦點》指「學民思潮」是立法會「破壞派」在選舉中的棋子,引起社會公憤,通訊事務管理局截至昨晚收到的投訴電郵已升至4萬個,即在昨日單日內接獲的新增投訴達3萬個。據悉,通訊局投訴委員會明日將召開會議,預料亞視個案涉違反守則表面證據成立的機會甚高,相信委員將展開調查。

《ATV焦點》昨晚列明撰稿人

亞視周一晚播出的《ATV焦點》,以旁白形式發表對國民教育意見,但內容被指過分偏頗、抹黑「學民思潮」而惹來強烈批評。節目在前晚、昨晚繼續針對立法會選舉及國民教育議題,指政黨為吸票利用反國教科人士(見表);不過,以往從未列明撰稿、製作人員名單的節目,至昨晚播放的初段,即出現「撰文﹕唐文」的字樣。

本報昨日再致電有傳為《ATV焦點》製作人的亞視副總裁雷競斌,對方以「我無再同你講」回應。通訊局則表示,至今收到近4萬個電郵,料大部分與該節目有關的投訴,主要指內容偏頗失實、有欠中立及誤導市民,局方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亞視副總裁:我無再同你講

資料顯示,若投訴個案涉違反有關廣播守則的表面證據成立,個案將轉介投訴委員會處理,委員會必須給遭投訴持牌機構或人士,通常不少於7個工作天的申辯機會,再作審議及向通訊局提出懲處建議,審理過程約需時4個月。

消息透露,由於今次個案涉違反持平、盡量予多方表達意見的原則,料表面證據成立機會甚高,並會於日內轉交廣播投訴委員會跟進;而委員會明日將召開會議,料席上會討論相關事宜。委員會在審議過程中,持牌機構或人士一般以書面陳述及申辯,通訊局可視乎事件嚴重性,以勸喻、警告、發出更正或道歉聲明作懲處。若違例事件非常嚴重,局方可向持牌機構施加罰款,甚至暫時吊銷(最多30天)或撤銷機構牌照。

可被罰款吊銷牌照

去年7月,亞視新聞曾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死訊,被判罰款30萬元;同年有人向廣管局(通訊局前身)投訴,局方初步調查指亞視投資者王征違規操控亞視,建議罰款100萬元,但亞視不滿局方無予以合理時間回應,正入稟司法覆核及要求禁制公布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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