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學社指修改兩法商議式民調不科學 (《市民日報》,21/09/2012)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到新聞局遞信,質疑當局為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所作的商議式民調欠缺嚴謹及不科學,例如民調過程中向受訪者派發的資料,忽略本澳大量新聞自由受壓迫的事例,卻扭曲放大歐美新聞工作者不規則的情況,不難想像有意引導受訪者認同需加強監管傳媒。學社又指,相關民調花費300多萬元,其中竟有近百萬用作支付授權費用,促請審計署介入徹查有關費用是否用得其所。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遞信後向傳媒表示,新聞局為修改兩法舉行的商議式民調,在方法中不熟悉傳媒生態的受訪者派發的所謂「平衡簡介資料」,主要是引用歐美新聞從業員不規則事件的例子,不為本地居民熟悉之餘,卻忽略本澳大量新聞自由受壓迫的事例,例如在多次遊行期間警方阻礙記者採訪、2009年有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致電公營電視台高層批評有記者問及「曾否要求間選議席」等。

他批評是次民調所依靠的「平衡簡介資料」本身就是一個悖論,編撰者試圖隱瞞受訪者本澳多宗與新聞自由有關的實例,同時扭曲並放大歐美新聞工作者「個人不規則」的情況,如此偏頗的資料,不難想像受訪者會被引導去認同需要加強監管本澳傳媒。他形容「平衡簡介資料」以及問卷的設計可比喻作向受訪者輸入垃圾,得出的結果亦只會是垃圾。

促審計署徹查民調花費合理性周庭希又指出:相關民調的期末報告結論是「生安白造」,報告聲稱分析顯示成立業界自律機構有助提升記者自由度,但所謂「分析顯示」並不是一個分析結論,而是問卷的其中一個問題和預設立場,且是透過電話訪問,讓受訪者對成立業界自律機構能否提升記者自由度進行評分,在「平衡簡介資料」嚴重忽略本澳新聞自由受損害的情況下,得出的結論只在玩數字遊戲、缺乏理據、不科學且無意義,故有關民調的結論不應被政府採納為可信報告。

另外,周庭希續提到是次商議式民調花費300多萬元,惟該民調團隊有主要成員曾在香港進行民調時被爆出嚴重學術操守問題,難免影響是次民調的公信力;同時基於「商議式民調」是註冊商標,是次民調中標公司需向美國的「發明者」支付授權費用,而學社收到有市民投訴指該授權費用近百萬元,為此學社要求審計署介入,徹查政府向該民調公司批出300多萬元進行的民調是否用得其所。

新聞局:民調資料供公眾檢驗對於新澳門學社提出的質疑,新聞局昨發出新聞稿肯定有關商議式民調的研究結果,又指整項研究貫徹科學、公開和透明原則,而民調期末報告、全部問卷和平衡簡介資料均上載至網站,供學術界和公眾檢驗。

而負責商議式民調的公司「易研方案」亦發出新聞稿,強調報告所有分析及研究結果均由市民調查中取得,研究團隊以嚴謹、中立態度完成。該公司又稱服務合約是通過合法、公開的競標方式取得,並根據合約依時完成服務,對有關研究報告以外、不符事實的財務開支的猜測,早前已作說明,不再置評。



學者憂記者自律機構受操縱

【本報訊】對於新聞局前日公布為修訂《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而進行的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提到結論是由記者成立自律機構將有助提升記者採訪和報道自由度,有學者憂慮相關結論會產生「推波助瀾」效果,出現「親政府」的傳媒業者成立自律組織,令相關委員會變相由「親政府人士」操縱,最終仍然令新聞自由受到干預。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相關商議式民調的問卷設計,不停向受訪者詢問關於設立出版委員會等意圖監察傳媒的機構,且民調所依靠的「平衡簡介資料」亦傾向引導受訪者成立出版委員會和視聽廣播委員會,批評整個研究的水份極高,根本不可以作為修訂《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的準則,完全沒有任何參考價值。

仇國平續指出:有關民調的結論提到由記者成立自律機構,將有助提升記者採訪和報道自由度,意味政府傾向業界成立自律組織,或鼓勵業界成立自律組織。他坦言政府的鼓勵可透過「畀錢或畀權」,此舉會產生「推波助瀾」效果,出現「親政府」的傳媒業者成立自律組織,令相關委員會變相由「親政府人士話曬事」,根本會影響業界在新聞自由上的管理,呼籲市民應警惕和保障新聞自由。他又認為,本澳傳媒業界目前尚未用盡新聞自由,亦未出現像其他國家傳媒濫用新聞自由進行偷拍等行為,故本澳傳媒業界根本不需要成立任何委員會。

另外,相關商議式民調花費350萬元公帑,負責民調的易研方案總監張榮顯解釋稱該民調最大開支用在商議日期間為500人提供全日膳食,又指海外平均一個商議式民調的費用以百萬美元計。仇國平狠批有關民調最大費用竟用於「飲飲食食」等部分,又質疑歐洲當地的薪酬水平遠比本澳高,相關民調機構以本澳進行民調的費用與海外比較完全不科學,故他會致函審計署要求徹查有關費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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