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3日 星期四

禁記者對外聯絡 公安涉違法 (《明報》,13/09/2012)


摯友李旺陽去世,尹正安至今仍無法親往拜祭,憶起李旺陽入獄後身軀被摧殘不似人形,一直語氣平靜的他,不禁流下男兒淚。(明報記者攝)


【明報專訊】王 - 中國政法大學前教授、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

記者問 -

記者問﹕官方稱李旺陽死於「自殺」,其親友長時間被公安限制人身自由,至今仍遭監控,是否違反內地法例?

王﹕根據中國《刑事訴訟程序》64條,公安機關若懷疑某人犯罪,可以實施拘捕傳訊、監視居住等。若某人未涉及任何罪行嫌疑,公安便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無搜令下隨便入屋搜查、禁止其外出、禁止其與任何人見面或監視其居住出行等。受公安非法侵犯人身自由者,法律上可以控告公安違法,但內地法院公檢法一體情下,法院幾乎不可能受理,受侵犯者若提交訴訟書,頂多只收到向社會宣傳的效果。

記者問﹕公安沒有解釋以什麼形式拘留記者,拘留記者一般是什麼「罪名」?

王﹕根據國務院港澳辦2009年公布的《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簡稱「採訪十條」),只屬於行政措施,港澳記者若違規無證採訪,拘留形式只屬行政拘留。不過,多年來,香港無數記者前仆後繼返回內地採訪,大部分採訪均無申請,是因為媒體申請了,除了讓當局預警實施阻擾外,也可用「擾亂公眾秩序」等罪名拘捕記者,而且,若當局不准敏感人物接受採訪,媒體申請了也沒有用。

記者問﹕記者被拘超過24小時後才能與外界聯絡,公安也從沒有主動通知記者報館和親友,是否違反內地法例?

王﹕無論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被拘者均會被問訊,但有權在24小時內聯絡家人或工作單位,否則當局便屬違法。《刑事訴訟法》64、65、69條相關規定,公安機關若是刑事拘留,3日限期內,未能獲得檢察院批准拘捕,即必須放人;行政拘留可長達15天,若不檢控,則須放人。不過,如果當局違法扣留,被拘者即使提出控告,一般情,法院幾乎不可能立案受理。



嚴密監控下變沉默怕事
李旺玲﹕真相總有一天大白

【明報專訊】李旺陽逝世近百日,遺體亦遭當局匆匆火化,其胞妹李旺玲上周向本報透露,整個邵陽市,除了當地政府,只有她和丈夫趙寶珠知道李旺陽的墓地所在,而李旺陽摯友尹正安透露,李旺玲和丈夫至今仍受嚴密監控,惟李旺玲表示,「真相總有一天會大白」。

尹正安說,李旺玲遭嚴密監控,「整個人的精神壓力很大」,變得沉默而且非常怕事,猶如變了另一個人。李旺玲上周接受本報短暫採訪時,顯得非常避忌,不過,她明言「我一定會把一切真相都說出來……真相總有一天會大白的」。

公安「偷拍」生活 間接承認監視

此外,邵陽市公安在扣查禁錮本報記者期間,播放的《李旺陽死因調查報告》官方錄像,當中有李旺玲及其夫的生活片段,例如﹕旁白形容他們在李旺陽死後自由生活,鏡頭拍攝他們步出一間賓館。大祥區公安分局局長唐赤衛此時突然插嘴說,「你看他們,可自由出入家中」,惟當記者提出,該處實際上是兩人被軟禁的賓館,唐稍稍一頓,唯有接口道,「對……他們當時是住在賓館」。

鏡頭一轉,錄像播出當地一間電訊公司分店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他們步進店內,旁白稱,兩人正辦理開通新手機號碼的手續,以免再受外人騷擾。記者觀察所見,他們全程一臉木然,沒有交流,更離奇的是,為何邵陽公安對他們二人行蹤如此瞭如指掌,連去過哪間分店都不問而知。

錄像末段播出他們在街頭吃麵情景,鏡頭則是置於椅上拍攝,記者身旁的公安人員特別強調,有關畫面是偷拍所得。公安的說法,變相承認曾派員監視兩人一舉一動。



明報聲明

【明報專訊】《明報》兩名記者於9月5日在湖南邵陽採訪民運人士李旺陽的親友,了解他們是否認同官方調查報告指李旺陽離奇死亡係自殺的結論,記者接觸到李旺陽的妹妹及妹夫後,遭公安人員帶走及扣留達44小時,扣留期間不能自由活動及與外界聯繫,至9月7日才獲釋,其間公安人員以疲勞轟炸方式盤問記者,每隔兩小時便叫醒記者盤問,不容許記者睡覺,又以不合作便不能盡早釋放並可能面對司法程序等語句威脅,要求記者按當局安排,在官員監視攝錄下再次訪問李旺陽妹夫趙寶珠等人,意圖營造李旺陽親屬曾簽署火化文件及認同自殺結論的假象,這種拘留期間「強迫採訪」的安排,前所未見,嚴重侵犯記者的人身安全和採訪自由,嚴重損害香港的新聞自由,本報強烈抗議並予以譴責。《明報》今日正式致函香港的新聞專業組織、特區政府、中聯辦、港澳辦等相關機構,就此事正式投訴。

明報編輯部

2012年9月12日



旺陽密友 被妻監控
公安要尹正安妻偷電話卡 報夫行蹤

自小相識李旺陽、一同參與民運的生死之交尹正安,上周犯險接受本報訪問時說,自李旺陽「自殺」事件後,不斷遭受邵陽公安嚴厲監控,更要坐在裝上固定手銬和腳銬的「審訊椅」接受盤問,而其妻在公安的要求下,答應每日向公安匯報他的行蹤,還嘗試偷取他的手機電話卡,打算交給公安。

遭軟禁兩月 公安每天問行蹤

現年約57歲的尹正安,上周三中午於湖南邵陽市擺脫公安和妻子的監控,相約記者在外接受訪問。他說﹕「6月6日,李旺陽被發現死亡的當晚,我便遭公安軟禁在自家經營的茶館中。剛開始我還能通過電話接受媒體採訪,幾天後電話也被公安限制,徹底與外界失去聯繫,直到8月13日才解除軟禁。之後,初期每日仍不定時有公安到我家查問,其後只是每天打電話來我家。」

「政府完全把我當成敵對分子。」尹正安言辭間流露出孤獨和無奈﹕「公安每天就打電話給我老婆,查問我的行蹤。有一次還要求她去偷我的手機,把我的電話卡偷給他們。她還真的偷了,幸好當時被我及時發現。」

7月下旬被帶走 坐「審訊椅」手腳被銬

7月下旬,李旺陽另一好友朱承志懷疑因向外發放李旺陽上吊圖片,被政府控以「顛覆國家政權」重罪。朱承志被捕後不久,公安便搜查了尹正安的茶館,沒收電腦和相機,並將他帶到公安局盤問。尹正安回憶當時情景,猶有餘悸﹕「當時我坐在裝上固定手銬和腳銬的『審訊椅』上接受盤問,動彈不得。」

訪問期間,當提及李旺陽之際,尹正安旋即熱淚盈眶﹕「他(李旺陽)第一次從監獄出來,整個體型已發生了很大的改變,骨瘦如柴,背像個子,當時我看了很心酸。」

堅持尋死因 「因為他是我好友」

尹正安無奈告訴記者,李旺陽死後,他連去拜祭摯友的機會都沒有。「就在我自己的茶館,幫他做了頭七,還有五七(35天忌日)。」如今政府對朱承志控以重罪,尹正安認為是「殺雞儆猴」之舉。政府曾以勞教威脅他和李旺陽妹妹李旺玲及其夫趙寶珠,不可再表達對李旺陽死因的質疑,尤其不可接受採訪。

尹正安說,堅持追尋李旺陽死因,「因為他是我很好的朋友」,「自小他家離我家就幾十米,經常到對方家裏坐一坐,談一談」。1989年4月底,學潮剛剛開始,尹正安和李旺陽一同坐火車上京,參觀學潮,「親眼目睹了激動人心的五四大遊行,受到很大的震動」。兩人一回到邵陽,便發動人們遊行,呼應北京的學潮,「李旺陽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走到前台,成為我們的領袖。六四慘劇之後,群情激憤。他每天在街頭發表演說,後來喉嚨都嘶啞了」。

除了邵陽市內李旺陽身邊的親友遭到嚴密監控,內地關注李旺陽的民運人士也受到牽連,早在2011年李旺陽剛獲釋時,秦永敏以中國人權觀察主席身分,在海內外呼籲捐助李旺陽,曾遭公安扣留10日,而李旺陽6月離奇死亡後,秦再被公安扣留,直至6月23日才恢復自由。

為旺陽籌款秦永敏 曾嘗棺材倉酷刑

秦永敏與李旺陽一樣,是中國民主運動的啟蒙者,前後因民運坐牢逾23年,年期還長過坐牢21年的李旺陽。秦永敏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自己也嘗過「棺材倉」的酷刑,不過,他受刑的「棺材倉」高度逾2米,比李旺陽所坐1.6米高的「棺材倉」高出約0.4米,換言之,李旺陽受苦比他還大。他說,雖然「棺材倉」高度不一,但都是極為窄小的空間,封閉如密封艙,空氣不流通,人蹲在裏面,腳被銬在地鐐上,面前就是茅坑,手被反手鎖在手銬上。手腳都不能動,無法解手,大小便都拉在身上,一關就是幾天。

秦永敏認為,由於李旺陽離奇死亡,引起海內外高度關注,所以當局處理事件非常嚴酷,「盡量卡你,不讓你做聲」。至於李旺陽的死因,秦永敏明確質疑﹕「沒有人相信,一個瞎子能在外人面前自殺嗎?」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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