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公開信:是傳媒機構一起行動的時候了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17/09/2012)


敬啟者:

《南華早報》記者王智強被打至臉青鼻腫仍要先行購買新衣換上才過海關,原因之一是怕身穿血衣過關較易被揭發「非法採訪」而導致採訪心血白費;兩間電視台新聞部工程人員最初因不敢表明新聞工作者的身分而被扣查一小時,載有新聞資料的錄影帶被充公;通訊社攝影記者被公安拘捕時,不斷強調記者身分但不獲理會,須與其他示威者一同扣查數小時才獲得釋放;凡此種種,都顯示問題根源是中央政府要求香港記者須先行申請及經批核才可「合法」往內地採訪。

誠然,是否打著新聞工作者的旗幟採訪端視現場情況,但在內地採訪,新聞工作者的專業判斷難以派上用場,因為披露身分就等於通知當局:「我在非法採訪」,誰會這樣做?

結果,頂著「非法採訪」懸刀去採訪的記者,一般是在被公安拘捕後才表露身分。但以現在公民記者遍地開花、人人舉機拍照的年代,公安需要多少時間才相信記者的真正身分,可真要看記者的運數了。

現在,應是讓新聞工作者是否表明身分工作回歸專業判斷的時候了,只有中央政府撤消上述不符合新聞自由原則、採訪突發性質的預先申請制度,才能在較大程度上保障前線採訪人員的安全。

撤銷現時須經申請才能前往內地採訪的措施,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立場表明過,抗議行動亦做過,現在是傳媒機構老闆和管理層發聲和以行動與我們一起爭取的時候了。我們感謝傳媒機構在前線人員受襲時譴責相關暴力,但我們更希望上司能在制度上為我們爭取合理合法的工作空間。

「9.18」紀念日明天又到了,接著是更多的保釣行動,再接著是更多更多的突發新聞事件,我們又要頂著「非法採訪」的懸刀去採訪 – 時間是逼切的。我們明白,撤銷一個制度不可能一蹴即就,但現在是開始努力的時候,亦希望一眾傳媒機構在未成功前,為冒著莫大風險採訪的前線人員加購意外保險,讓前線人員更安心拼搏,也可免除 閣下可能作出巨額賠償的危機。

致全港傳媒機構東主及管理層

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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