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5日 星期六

曹永賢稱無理解僱 澳廣視指紀律處分 (《澳門日報 》,15/09/2012)


【本報消息】澳廣視記者曹永賢昨舉行記者會,稱遭不合理解僱,懷疑有人借紀律程序之名打壓異己,達到妨礙新聞自由的目的,要求交代。澳廣視則發出聲明,強調曹永賢被合理解僱是紀律處分,與新聞自由無關。

曹永賢昨日中午十二時在新澳門學社北區辦事處舉行記者會,展示多份文件,以示並無因工作缺失違反紀律。他表示,曾在多個不同場合批評現時新聞總監企圖幹預新聞自由的做法。今年五月,他收到澳廣視發出的律師信,得知公司根據人事章程,對其展開紀律程序。本月七日,澳廣視在沒有完成他提供的證人筆錄,以及未有根據法律讓他的律師在場聽取證人筆錄的情況下,書面通知根據紀律程序的報告將之解僱,並即時生效,但所謂的有關報告並未附同在書面解僱信中。

他稱,因不滿新聞部自我審查,早已被新聞部高層視為“唔聽話”,故有理由相信有人借紀律程序之名打壓異己,製造“寒蟬效應”,達到妨礙新聞自由目的。他已委託律師跟進事件,會向勞工局投訴澳廣視不合理解僱,要求澳廣視給予公平、公正的交代。

澳廣視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昨發出聲明,指根據出勤資料,曹永賢多次在通宵更期間缺席採訪,又不與攝影人員合作採訪,多名攝影人員投訴有人擅離職守。澳廣視領導層根據人事章程展開紀律程序,依人事章程作出紀律處分,整個程序都有完整的資料記錄,並不存在曹永賢所指的“未完成的程序”。

澳廣視認為,作為一宗勞資糾紛,曹永賢可向相關的行政當局投訴。澳廣視亦相信,澳門作為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會得到公平對待。澳廣視作為澳門地區唯一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媒體,有責任向居民提供廣泛、及時和真確的資訊,保障市民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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