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胡漢清向李慧玲發律師信 不認為需規管法官國籍 批傳媒歪曲 (《明報》,13/11/2012)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圖)拿起律政司長袁國強發聲明駁斥法官國籍論的報道,指袁國強事前沒有詢問他意見,做法不專業。(李澤彤攝)

【明報專訊】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本月初就有關終審法院法官的國籍言論,引起司法界強烈反彈,胡漢清昨表示自己從來不認為有需要規管終院法官的國籍,批評傳媒歪曲他的言論。但胡漢清承認當日或表達得不夠清晰,另一邊廂,他已向商台及主持人李慧玲發律師信,要求李慧玲就對他作出的指控道歉。

認當日表達或不夠清晰

胡漢清昨主動召開記者會,澄清他於本月4日在《基本法當中的權力配置及平衡》講座發表的言論。不過,當日在席的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反駁,胡漢清昨說的版本與當日論壇他聽到的事實不符。

李慧玲亦質疑,各大報章媒體也報道胡氏的言論,她也是綜合各報章的報道而作出合理的評論,反問難道全港報章當時也報道錯誤胡氏的言論?「現在向我及商台發律師信,是否只針對商台及針對我呢?」

李慧玲質疑被針對

胡漢清昨日說,論壇當日,與會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潔建議,終審法院可提升至人民最高法院的級數,此後香港法院的法官應由中國公民擔當。他強調,自己反對程潔的建議,他當日是在程提出將終院與人民最高法院地位對等的「前提」下,才稱可研究規管香港法官的國籍。

他批評傳媒歪曲其言論,又不主動請他解釋,特別不滿李慧玲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批評他「要趕絕海外法官」,上周六已向她發出律師信要求她收回言論及道歉。胡漢清昨更向傳媒提供當日論壇的逐字紀錄,但該段「出事」言論,卻未有明確句子顯示他發表規管法官國籍言論時,有清楚交代他是基於程潔提出的「前提」。他承認,當日因處於學術論壇而輕鬆了,或未有清楚表明是在程潔的「前提」下發言,又指有報章及同場的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都沒有誤會他,但「就算是誤會了,是否也應找我解釋呢?」

他質疑,外界因他的親中立場而攻擊他的言論自由,又對律政司長及大律師公會在發聲明駁斥「規管法官國籍論」前,未有先向他了解事件始末感到遺憾,認為無形中分化了香港法律界,表現亦不專業。他重申現時終院運作良好,無需要規管法官國籍。

張達明質疑解畫版本不同

不過,張達明憶述,胡氏當日雖表示對程潔建議有保留,但他表達支持收緊法官國籍時,卻沒有與程潔提出的前提掛,「我當日的理解不是他今日所說的」。李慧玲反駁稱,胡漢清在11月4日發表言論,翌日(5日)各大傳媒廣泛報道,但胡漢清沒有澄清過。她指11月6日節目後,曾透過助理聯絡胡漢清,邀請胡氏翌日出席節目解釋,但胡氏透過助理拒絕,而商台其後繼續邀請,但胡漢清一直無回應。

對於胡漢清發律師信要求她道歉及收回言論,商台及李慧玲指電台已把事件交予律師處理。



胡漢清提供當天言論節錄

【明報專訊】最後我想講講的,是關於(程潔教授設想下終審法院)法官的問題。這方面我同意程教授所講,我覺得,所有法官去到一個地位,和主要官員一樣,D8,即是說(法院有一個similar system),J8,不單止是Chief Justice(*首席大法官)和Chief Judge(*首席法官),所有最高法院以上的法官都是J8,有車坐、房屋,全是這個grade的,為何在行政方面,他們(*官員)要中國國籍,不可以在外面有right of abode(*居留權),有passport要丟,而J8又不用呢?我覺得這是個合理的question,是否應該三權都平起平坐?為何法官可以有兩個passport?甚至無香港passport都得呢?就如(*退休法官)王式英般,他拿意大利passport。I think this is a valid question(*我覺得這是一個合理問題)。

——11月4日出席《基本法當中的權力配置與平衡》講座*括弧內為明報所加附註



形容過去一周如噩夢

【明報專訊】「我做了大律師40年,從未試過因為一句說話可引致資深評論員在電台抨擊我,律政司長也表達立場,抨擊者又說是對付我,雖然無點我名,大家也轟我,我到底講了什麼?」胡漢清昨日在緊急召開的記者會上多次激動地表示,自從傳媒上周一報道了他在該學術論壇發表的言論後,至今每天都受到傳媒及網上各式的批評及人身攻擊,對他的家庭造成很大壓力,形容如同噩夢一場。

胡漢清批評傳媒扭曲了其言論,「『新聞自由』不是畀個牌你去屈人,而不去查清人說了什麼……我覺得很恐怖。」他批評傳媒在指控他前未有先聯絡他解釋,批評過後才他主動解釋,「如果連我這個資深大律師也有這個待遇,普通市民又有乜權?」

胡漢清又形容,近日所受的壓力,不下於2000年代表港府打「鍾庭耀民調案」官司的時候,更稱如果新入行的大律師經歷他的遭遇,先後被律政司及大律師公會不點名批評,「應該一早已經散,你當佢係葉問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