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崔子釗梁家偉被拘捕 (《華僑報》,30/08/2014)

 【專訪】「愛瞞日報」在社交網站專頁公佈,「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實習生梁家偉昨日下午接到司警電話,邀請見面,二人赴會後被司警以涉嫌一宗刑事案件為由即時拘捕,同時被限制通信自由,司警表示,二人因涉嫌故意非法將司警局標誌放於網頁內,涉嫌觸犯刑法典有關「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的規定,被帶返司警局調查。

 「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實習生梁家偉昨日被司警帶走調查,司警表示二人涉嫌故意非法將司警局標誌放於網頁內,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二九六條規定。按照規定,意圖使人相信公共部門職務上專有之名稱、標誌、制服或服裝係屬於其本人所有,而不正當使用或穿著的人士,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最高六十日罰金;如名稱、標誌、制服或服裝係屬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人所專用者,行為人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一二零日罰金。

 據悉,有媒體發現「愛瞞日報」社交網站專頁,有一張照片內容包含完成「民間公投」投票及司警局標誌,之後沒有再出現。◇


傳協跟進一網絡報導事

 【專訪】網絡媒體《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實習記者梁家偉於昨日下午突然被司警拘捕,新澳門學社批評事件是白色恐怖伸向傳媒,對警方的處理手法,表示憤怒。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理事長彭靄慈接受傳媒訪問指出,這次司警突然在未預先通知的情況下拘捕兩名記者,以最嚴厲的方式處理,令人質疑與「民間公投」活動有關。她批評,警方選擇性執法帶有政治考慮,有殺雞儆猴之嫌,嚴重打擊澳門新聞及言論自由。傳協將密切跟進事態發展。

 事件顯示,《愛瞞》之前刊登一封讀者來論,述及支持「民間公投」,該讀者並同時提供自己警員證。及至昨日下午,該媒體收到司警電話說約「傾偈」,於是兩名記者與司警人員約在南灣湖附近見面,豈料司警即要帶走兩人「邀請協助調查」,兩名記者及在場其他傳媒一再追問原因下,司警人員就稱以現行犯即場拘捕兩人。司警其後向傳媒發消息稱:「兩名分別姓崔和姓梁之澳門居民因涉嫌故意非法將司警局標誌放於網頁內而觸犯澳門刑法典二九六條(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規定及處罰的犯罪,而被帶返局調查。」據悉,兩名記者將被司警方面拘留過夜,今早會移送檢察院。

 議員吳國昌認為,事件反映當局針對「民間公投」作不同形式打壓,包括壓制公務人員不得支持「民間公投」,刻意留難樂意報導「民間公投」的媒體。他強調,根據《出版法》媒體有責任保障消息來源,司警不可以透過拘捕媒體負責人來得知誰提供該照片。他並希望司法機關能以尊重新聞自由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地處理案件。

 學社理事長蘇嘉豪對司警的處理手法表示不滿及憤怒。他指出,在五月「反離補」運動期間,有不少保安部門以同樣形式支持運動,警方均未有執法或預警,如今在「民間公投」期間採取最極端的手段,儼然對社會輿論製造白色恐佈。

 蘇嘉豪擔心,警方濫權的打壓行為未來將有增無減,公民自由在高壓政策之下可能會萎縮。他重申,學社將繼續支持公民社會發展,支持媒體履行第四權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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