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行會憂電視牌過多會有出位節目 (《蘋果日報》,30/08/2014)

■代表行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行會有酌情權拒絕發牌,法庭不應干預。梁偉強攝

【本報訊】「魔童」王維基旗下香港電視挑戰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拒發免費電視牌照一案,行會一方昨指行會擔心發牌過多,會導致惡性競爭,電視台為爭收視會製作「出位」節目,令節目質素下降,損害公眾利益;港視則指本案並非關乎「好電視、壞電視」,而是行會限制表達自由是否有合法目的。法官押後判決。

行會於去年10月拒絕港視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原則上發牌予有線的奇妙電視及now的香港電視娛樂,但當時沒解釋原因。連日審訊以來,與訟雙方將機密行會會議紀錄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誓章讀出,不發牌的原因已大致清楚。

指港人少花時間看電視

代表行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行會考慮到政府顧問報告認為市場只能增加兩個免費電視台,擔心發牌太多會影響電視業的可持續性,導致惡性競爭、節目質素下降、電視台倒閉,涉及公眾利益,雖然通訊局建議發三個牌,但行會有酌情權拒絕,法庭不應干預。

余質疑,藝人鯨吞大量芥辣,讓觀眾看其受苦的節目,不值鼓勵,但電視守則對「壞電視」無能為力,到有人投訴已太遲。

余又引述顧問報告指,港人睇電視所花時間相對其他國家少,引入更多頻道不會令人多花時間看電視,相反互聯網則有可觀廣告收入增長。報告又指,節目策略及製作能力可能是製作具吸引力節目最重要的考慮因素,行會採納報告意見,因港視評分最低而不發牌。余強調行會的決定出於經濟因素,不是審查或箝制表達自由。

代表港視的資深大律師高浩文則重申,按1998年的電視政策,免費電視牌照沒有上限,但行會改變政策,預設上限是「搬龍門」。法官區慶祥質疑從會議紀錄所見,行會作決定前沒有任何人表示只會發兩個牌,高回應會議紀錄只是摘要,從內容可見必然預設了上限。

案件編號:HCAL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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