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4日 星期一

記者劉虎被羈押一年後“取保候審”返回家中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04/08/2014)

因在微博上實名舉報至少四名副部級以上官員而被北京警方抓捕的《新快報》記者劉虎今天(8月3日)終於獲得釋放。今天下午3點多,劉虎的代理律師周澤在微博上透露,今天接到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劉虎案承辦檢察官電話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劉虎案,檢察院決定對劉虎取保候審。

傍晚17點左右,周澤透露,接到劉虎從重慶打來的電話,說自己已經平安到家,是辦案人員直接把他送到機場,並目送他過安檢。

周澤說,“我一直認為,劉虎無罪,對劉虎的追訴應該終結在檢察院。對劉虎取保,是可喜的一步。與劉虎而言,熬過來了,便是晴天。”

周澤透露,昨天劉虎家屬來電話,說東城檢察院的檢察官通知他去北京,不知有什麼事。周澤當時判斷稱是讓家屬接劉虎,今天接到檢察官電話,果然如此。

周澤說,“我一直向劉虎家屬說,劉虎不會被起訴。我從來沒有對當事人親屬說過這樣堅定的話。但對劉虎,我真的很有信心。畢竟,他也就是發發微博批評幾個官員而已。”

2013年8月24日,劉虎被從重慶家中被北京警方帶走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尋釁滋事”,當年9月30日,劉虎被以“誹謗罪”批捕。

2013年12月31日,北京警方將案件移送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檢審查起訴,涉及罪名先後有“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和“尋釁滋事罪三項。此後,該院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警方再次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方先後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偵查期間,北京市公安局兩次拒絕了劉虎的取保候審申請。至今日終於取保候審,劉虎算來已被警方羈押345天。

警方的起訴審查意見書中提及,劉虎在其微博中發佈未經核實的資訊,在互聯網上隨意攻擊國家機關及個人,涉嫌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和尋釁滋事罪。公安機關指控劉虎的“三宗罪”或與其實名舉報數位省部級官員有關,其中包括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陝西省公安廳廳長杜航偉等人。

警方稱,劉虎,在互聯網上連續發佈“虛假資訊”,隨意攻擊國家機關和個人,惡意“炒作”社會熱點事件,以提升其個人知名度和影響力,進而“非法攫取”經濟利益。

另外,劉虎的辯護人周澤律師,事後因在網上公佈該案的《律師意見書》、《不予變更強制措施通知書》、《起訴意見書》等,曾被北京律協正式立案調查。對此,周澤透露,因為公開長微博所附這些材料,北京律師協對他的調查仍未結案。

從程式上說,取保候審仍是待罪之身,必須撤銷案件,宣告無罪釋放,才算塵埃落定。所以,劉虎案目前仍未了結。如果確認劉虎無罪,則劉虎有權提起國家賠償。

劉虎曾先在《重慶晨報》、《成都商報》任調查記者,後加入《新快報》調查新聞中心記者,曾先後榮獲拜耳青年環境記者獎、騰訊網年度深度記者(2011)、天涯網友最喜愛記者TOP10(201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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