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

港視最弱項 梁促增評核比重 行會密件揭梁振英阻發3牌 (《明報》,28/08/2014)


【明報專訊】香港電視去年不獲政府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司法覆核昨開審。港視一方在庭上披露行政會議的機密文件,顯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曾力撐發牌予港視(見另稿),但特首梁振英反對一次過增發3個免費電視牌照。梁又指開放市場不一定有利競爭,競爭亦不一定對消費者有利。行會文件更披露,港視於「節目策略及製作節目能力」一項評分包尾,而梁指該項目是發牌的最重要考慮因素。

梁上台後始設發牌上限

香港電視於2009年底向政府申請免費電視牌照,有線旗下的奇妙電視及電盈旗下的香港電視娛樂其後相繼提出申請。

代表港視的資深大律師高浩文昨稱,政府自1998年展開免費電視牌照檢討,一直沒有為增發新牌的數量設限制,有關政策於前任特首曾蔭權任期內亦沒有改變,直至梁振英於2012年成為特首,政策始有所改變。

梁稱競爭未必有利大眾

高浩文讀出行會的會議備忘錄,指去年3月底行會討論發牌期間,有行會成員提出檢討發牌數量不設限的政策,特首梁振英更於會議完結前突然表示,競爭最終未必對消費者有利。

指新台不能多過舊台

同年5月行會再開會,有行會成員提出政府應考慮申請者獲發牌後能否持續經營,更首次有人提出應以「循序漸進」發牌。梁對此表示認同,指出為了公眾利益應限制發牌數量,他更認為現時只有兩間免費電視台,故新電視台的數量不能多於兩間,最終行會決定傾向發出少於3個牌照。

高浩文續稱,政府考慮發牌時有四大評核準則,包括申請者的「財政能力」、「節目投資」、「技術水平」及「節目策劃和製作能力」,惟梁振英於去年10月15日的行會會議中表示,「節目策劃和製作能力」較其他評核準則重要,考慮發牌時能給予較大比重。事實上,港視於全部3間申請者當中,除了「節目策劃和製作能力」一項得第三外,其餘項目均排第二。

港視:拒通訊局建議須符政策

梁振英當日又指出,雖然開放市場能促進競爭,但完全開放市場卻未必有利競爭,重申政府應採用「循序漸進」的發牌方式。行會最終表決通過向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發牌,並拒絕港視的牌照申請。高浩文引述當時報章報道,指梁事後向傳媒表示,他只會向法庭解釋不發牌予港視的原因。

法官區慶祥昨問高浩文行會是否擁有酌情權,不一定要採納通訊局的建議向港視發牌,高浩文回應指行會行使酌情權時亦須符合政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3/14】

明報記者


曾蔭權年代 蘇錦樑撐港視發牌

【明報專訊】港視一方昨於庭上披露行會機密文件,除指出特首梁振英曾反對增發3個免費電視牌照,同時亦揭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於梁振英未上台前,已在行會內明確表示支持發牌予港視,更說相信沒有情况會改變這個看法。蘇錦樑更在有關會議中,解答行會成員就政府增發牌照的質疑。

行會成員:毋須考慮亞視營運能力

根據代表港視資深大律師高浩文於庭上讀出的行會備忘錄,蘇錦樑曾於2012年2月27日(當時特首為曾蔭權)的行政會議上,建議行會向港視在內的全部3個申請者發出免費電視牌照,另有行會成員認為增發新牌與否,亦毋須考慮亞視能否繼續營運。高浩文指出,港視申請發牌於曾蔭權特首任期內進展順利,只曾因亞視於2012年提出司法覆核而被拖延。

蘇:6收費台沒割喉競爭

當時有行會成員質疑,增發新牌或造成「割喉式競爭」,或會影響節目質素。蘇錦樑隨即為增發新牌護航,指政府對電視台有嚴密監管,不擔心節目質素下降;其後亦有與會者表示,本港有6間收費電視台,卻沒有出現「割喉式競爭」。對於有行會成員指應考慮申請者獲發牌照後能否繼續營運,蘇錦樑則認為不應過分強調有關因素。


廣告市場年36億 夠養起5免費台

【明報專訊】有指本港廣告市場未能容納5間免費電視台,港視一方昨引述行會曾經討論的數據,指本港免費電視台每年總收入約有36億元,而3間免費電視牌照申請者、與兩間現有免費電視台合計的營運開支每年低於30億元,顯示數字上反映本港廣告市場足以支持5間電視台持續營運。

5台年開支低於30億

另外,港視一方指行會於去年5月通過「循序漸進」發牌,以及傾向發出少於3個牌照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曾要求3間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的電視台,就「循序漸進」的觀點作陳述,並各自闡述何以從其他對手中脫穎而出。

港視:不容修改申請不公

港視一方質疑,政府的發牌政策出現重大改變,局方卻不容許申請者修改其申請,對申請者十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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