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5日 星期二

實名舉報官員劉虎被關押一年取保候審 輿論要求對濫用職權捕劉虎的官員問責 (「自由亞洲電台」,04/08/2014)

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等官員,去年8月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逮捕,後又以涉嫌“誹謗罪”及“敲詐勒索罪”起訴,但被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今年8月3日,劉虎被取保候審。有評論認為,僅僅對劉虎取保候審是不夠的,應當對利用國家權力打擊報復舉報者的官員進行問責。

因實名舉報多名官員而被以誹謗罪逮捕的前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在被關押近一年後,周日取保候審。

劉虎的代理律師周澤周日在新浪微博上寫道:今天接到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劉虎案承辦檢察官電話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劉虎案,檢察院決定對劉虎取保候審。我一直認為,劉虎無罪,對劉虎的追訴應該終結在檢察院。對劉虎取保,是可喜的一步。

周澤周日晚再發微博說:劉虎從重慶打來電話,說已平安到家。是辦案人員直接把他送到機場,並且送他過安檢的。劉虎說,熬過來了,便是晴天。

劉虎曾在網上多次舉報官員,包括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上海市高級法院院長崔亞東、陝西省公安廳廳長杜航偉等。去年8月23日,劉虎在重慶家中被北京警方帶走。一天后,他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一個多月後的9月30日,北京市檢察院以“涉嫌誹謗罪”將其批捕。其後,公安機關兩次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起訴,但均被退回補充偵查。

本台記者週一多次致電周澤,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而與劉虎相熟的深圳律師李國斌週一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當局花了一年的時間仍查不到劉虎的罪證,不直接無罪釋放他而是取保候審,本身是違反法制原則的。

李國斌:“實際上,估計偵查這麼久也沒有偵查出什麼東西來,這是一種處理吧。從外面觀察來說,他(劉虎)應該沒有犯罪問題。因為我確實不瞭解中間究竟偵查的有些什麼資料,只能是我的主觀判斷。我的主觀判斷認為,這就是警方或者檢察院一種下臺階的做法,如果構成罪了,早就起訴了。這種做法本身是違反法制原則的,有罪起訴,無罪放人,還取保什麼?”

有關消息也引發民眾熱議。線民“豔萍”說:舉報官員的記者劉虎以“尋釁滋事”的罪名被關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近一年後,檢察院沒起訴,今天取保了。有罪沒罪另說,反正警方可以先關你一年再說。厲害吧。

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教授張鳴則在微博上寫道:劉虎出來了,雖說還留著一個尾巴,畢竟,他自由了。另外一個實名舉報者(浦志強),他,什麼時候能出來?

劉虎的好友,前《成都商報》記者李建軍週一告訴本台,已與劉虎的家人聯繫過,他的精神狀態不錯,已經一年未見的女兒也十分想念爸爸,他會與家人好好團聚。

李建軍表示,對劉虎的獲釋感到高興,但對中國的司法現狀感到悲哀。

“早該放他了。查了345天,翻箱倒櫃、興師動眾地去查,結果反而證明了劉虎的清白,證明了中國記者是有脊樑的。現在他只好放人。但是放人,他還要說出冠冕堂皇理由,還留個尾巴,取保候審。這也說明中國司法現狀很可悲:法院沒有判一個人有罪以前,就把一個人的自由剝奪那麼多天。而且按照正常的司法慣例,應該是這個人犯了什麼法了去抓他,而不是為了整人而抓人,然後抓了人以後再千方百計羅織罪名。這讓人很憤怒。”

李建軍認為,劉虎舉報馬正其、崔亞東、杜航偉等人均是行使公民的權利,不應該遭到關押,應當對濫用職權的官員進行問責。

“我覺得他們應該被問責,因為濫用職權肯定是夠上了。劉虎舉報那三個官員,陝西公安廳長,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還有上海最高法院院長崔亞東,這三個人到底有沒有問題,你國家有關部門現在沒有展開調查。作為舉報者來說,他肯定不能保證這個東西的完全準確性,國家司法機關還經常辦冤案呢。舉報者是線索的提供者,國家沒有理由在證據上要求太高的東西,而且他又不是主觀惡意地去誣告。不能用法律手段來對待舉報者,你要保護舉報者。你濫用權力對舉報者進行打壓,而且據我瞭解的情況,就是這個陝西公安廳廳長他們找的北京公安局局長,利用國家權力打壓舉報者。劉虎被放應該只是個開始,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對這個有個說法。”

(特約記者:揚帆 / 責編:林迪;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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