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 星期二

林入稟控《蘋果》誹謗 (《蘋果日報》,12/08/2014)

林新強

【本報訊】曾發表「共產黨很偉大」等惹火言論的律師會會長林新強,指控《蘋果日報》兩篇報道及一封向律師會的查詢電郵含誹謗成份,令人以為他以權謀私,有辱法律界,指涉案報道有利律師會會員對他提出的不信任動議,昨入稟高等法院禁止《蘋果日報》再發表有關言論及索償。

原告林新強,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總編輯張劍虹、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入稟狀指今年8月1日被告刊登頭版報道題為「市建局$1租金地舖營運梁粉基地 林新強年搵千萬」,惹來192個網上評論,以及8月8日的報道題為「林公司疑向市建局報細數」,原告認為連同網上及動新聞版本內容均含誹謗成份。今年7月,被告旗下一名記者向律師會查詢的電郵,問林有否以律師會信紙去信城大推薦兒子入讀PCLL課程,林認為此電郵影響其聲譽。原告發信要求被告刪去認為是誹謗的言論不果,遂入稟法院。

案件編號:HCA15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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