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8日 星期五

微信議政設限制 (《明報》,08/08/2014)

【明報專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發布了10項規定,提升對在內地大行其道的即時通訊工具「微信」的限制。其中明文規定,只有新聞機構開設的微信公眾帳號有權發布政治新聞,轉載政治新聞也需要獲得批准資格的帳號,其餘公眾帳號不得發布、轉載政治新聞。

僅合資格帳號可發布轉載

近兩年微博(Weibo)的活躍度下降後,微信(WeChat)逐漸成風,不少媒體人也在微信開設了公眾帳號,討論時政,暫不受審查制度管轄。因此昨日頒布的10項規定,普遍認為是針對微信言論的整肅。

第六條規定指,即時通信工具的使用者應該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原則,使用者註冊帳號時,要通過真實身分信息認證。規定還要求用戶與營運商簽協議,承諾遵守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社會道德風尚等「七條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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