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港鐵高層卸膊 低層孭鑊 (《蘋果日報》,23/04/2011)


港鐵公司與其媒體策劃公司浩騰媒體( OMD)昨日雙雙向公眾道歉,港鐵署理行政總裁何恆光稱,一名市務部員工曾看過 OMD向 14間報館發出、以抽廣告要脅傳媒不要報道港鐵負面消息的信件草稿,承認員工敏感度不足,但推說廣告事宜全權交由市務部負責,管理層事前未有留意,又強調信件內容並不反映港鐵意願。

OMD則聲稱港鐵從未要求該公司向傳媒施壓,向公眾致歉及撤回信件。港鐵高層本月初不滿《明報》編排港鐵負面消息及廣告的處理方法,要求 OMD為廣告爭取最佳版面。

記協要求港府進行獨立調查

據悉, OMD其後向港鐵市務部轄下廣告部一名初級經理提出向報館發信,又強調信內措辭是廣告業標準寫法,該名經理未有異議,鬧出妨礙新聞自由的軒然大波。

不過,立法會議員鄭家富不接受港鐵高層對事件不知情的解釋,記者協會要求港府對事件進行獨立調查。


港鐵 OMD  炮製低能警告信內幕

【本報訊】港鐵透過廣告代理浩騰媒體( OMD)發信要脅傳媒,引發干擾新聞自由的白色恐怖。港鐵昨日解釋與 OMD在溝通上出現誤會,從未有以抽廣告向傳媒施壓的想法, OMD亦承認未有收過港鐵指示,向傳媒及其報道提出任何意見,但因港鐵市務部職員的敏感度不足, OMD回應客戶要求時又反應過敏,終於攜手炮製出一封「低能警告信」。

記者:呂焯均 蔡建豪 黃偉駿 倪清江

事件的導火線始於本月初,與港鐵合作關係已持續七至八年的 OMD,代港鐵於《明報》買了一個價錢較高的指定廣告位,刊登一則港鐵每晚檢查路軌的廣告。沒想到本月 4日見報時,在廣告的同一版面卻有大篇幅批評港鐵的新聞。

聲稱合乎慣常標準

據了解,港鐵高層認為這種版面安排會大大降低廣告效果,遂指令負責廣告的市務部聯絡 OMD,要求廣告編排需爭取最佳版面,日後再遇港鐵負面新聞時,應避免將廣告刊載同一版面,報章可自行調度廣告到那一版面,也不用退回多付的廣告差價。

OMD接到客戶投訴,即時作出跟進,業務總監關雪儀其後向港鐵市務部轄下廣告部的一名初級經理提出,向報章廣告部發信,並向該名經理送上信件草稿,聲明廣告出街當日遇有港鐵負面新聞,有權抽起預訂的廣告,又指令報館市場部人員須知會編採人員,她強調信件措辭合乎廣告業內的慣常標準。經理對業內慣常做法的說法沒有質疑,同意向全港 14份報章發出「警告信」。

港鐵致歉撤回信件

OMD本月 19日發出「警告信」後,即惹起傳媒及全城猛烈批評,質疑港鐵借抽廣告打壓及干預新聞自由。港鐵高層包括署理行政總裁何恆光等十多人昨晨返回港鐵總部,調查事件經過,以及商討應變方案。查問市務部職員後,高層認為負責與 OMD接洽的經理,已坦誠交代事件經過,承認其敏感度不足,未有考慮對其作出內部處分。至於 OMD,據悉港鐵已考慮採取行動,表達不滿。

何恆光昨日召開記者會,為事件公開致歉,並承認對 OMD信件的措辭感到遺憾,已知會 OMD撤回信件。他強調港鐵尊重新聞自由,無意作出干擾,過去不曾因為報章報道港鐵的負面新聞抽起已預訂的廣告,令報館蒙受損失。他未有回應稍後終止與 OMD的合作關係,只稱昨日最重要是調查事件,處分留待稍後再決定。

OMD昨晚透過公關公司發表聲明,將事件責任包攬上身,稱純屬員工誤解港鐵指引,港鐵從沒有要求該公司對新聞報道提出任何意見,向公眾致歉及撤回該信件。

記協要求政府調查

港鐵及 OMD先後為聯手炮製的「警告信」公開致歉,但事件餘波未了。香港記者協會昨要求政府就事件進行獨立調查,並承諾不會容忍大財團以金錢或廣告利益向新聞界施壓,干預新聞自由;記協亦呼籲各報章要堅守「編輯自主」立場。

報業公會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均對事件表示遺憾。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表示,無法接受港鐵的解釋,又質疑港鐵高層對警告信內容不知情的真確性,最終將責任推卸給 OMD。他認為事件仍有很多疑點,要求政府介入調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與甘乃威等 10多人昨到港鐵總部示威,抗議港鐵踐踏新聞自由。

港鐵威脅抽起廣告事件簿

4月 4日
事件:《明報》 A4版報道《港鐵康城四期趕發水尾班車》,同一版左下角是港鐵廣告,引起港鐵高層不滿
4月 4日至 18日
事件:港鐵市務部要求廣告代理 OMD,改善港鐵廣告在各大報章版位的編排
事件: OMD業務總監關雪儀草擬致各大傳媒的信件內容,並把初稿傳給港鐵市務部轄下廣告部一名初級經理過目,雙方同意內容
4月 19日
事件: OMD發信予各大報館廣告部,警告日後報章若有港鐵負面新聞,不排除抽起廣告,又要求將訊息通知編輯及記者
4月 21日
事件:部份報館廣告部將 OMD信件交給編採部,引起編採人員強烈不滿, OMD隨後逐一致電各報館解畫,聲稱是誤會
4月 22日
事件:港鐵就事件公開道歉, OMD聲稱是員工誤解港鐵指示,道歉及撤回信件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港鐵


《明報》總編拍板不報道

【本報訊】港鐵透過廣告代理恐嚇全港報章,源於不滿本月初《明報》將港鐵的負面新聞與廣告編排在同一版。惟事件前晚曝光後,《明報》總編輯張健波(圖)卻拍板不報道這宗新聞。直至昨日港鐵公開道歉,張才發聲明表示廣告部沒有干預編輯部的新聞處理,也沒有被港鐵抽廣告。

《明報》 4月 4日刊登的這篇報道指港鐵趕建發水樓,而同版左下角是港鐵廣告,引起港鐵不滿。

曾因負面報道被抽廣告

今次事件的導火線,源於本月 4日《明報》將港鐵趕建發水樓的報道,與港鐵廣告編排在同一版。事後港鐵透過廣告代理 OMD向全港報章發出抽起廣告的警告信,信件前晚陸續傳到部份報館的編採主管手中。不過,《明報》昨日對恐嚇事件隻字不提,引起該報部份前線記者不滿,質疑有人自我審查。

本報記者前晚 9時許曾致電《明報》總編輯張健波,但他未等記者提出問題,已表示正在趕寫社論而匆匆掛斷電話,昨日手機也一直轉駁至留言信箱。張昨晚發表聲明,承認前晚 9時許,從該報採訪組主管口中得悉港鐵聘用的廣告公司曾發信給多家傳媒,但直至昨日下午 1時許,才從廣告部取得有關信件。

他強調《明報》老闆張曉卿給予編輯部非常高度的編輯自主權,廣告部也沒有干預編輯部新聞處理。雖然曾因為個別公司的負面新聞而被抽廣告,但從未被港鐵公司抽廣告,並認為因負面新聞而被抽廣告,是堅持報道真相的代價。他又表示不怕得罪權貴,也不怕有人燒《明報》,但最怕錯誤報道,言下之意是因為未清楚警告信內容,所以昨日沒有報道。


業務總監上任僅一月

【本報訊】搞出港鐵干預新聞自由風波的廣告代理 OMD( Optimum Media Direction,浩騰媒體),是全球最大的媒體購買公司之一。近一年來香港分公司高層大換班,發出署名信的業務總監關雪儀( Shirley Kwan)加入 OMD才一個月,原於另一大型廣告代理公司工作,經驗豐富。

屬中上層職位

OMD隸屬全球六大廣告集團之一 Omnicom(宏盟媒體),總部設在紐約,全球 80個國家及地區共設 140個辦事處,有 8,000名員工。主要客戶有通用汽車、英特爾、麥當勞、百事食品、 VISA、聯邦快遞和埃克森美孚,香港賽馬會近期也成為 OMD客戶。

OMD主要工作是為客戶策劃和預訂廣告。上月管理層大變動,去年 10月才加入香港 OMD的總經理冼勝初( Roid Sin)上月中獲擢升為行政總裁,全面負責 OMD在港的營運,向香港 Omnicom行政總裁 Jackson Kwok滙報。

OMD上月羅致多名高層加入,關雪儀也是在此時期才「跳槽」到 OMD。她原於本港另一大型公司任職,她現出任的 OMD業務總監( Business Director)屬中上層職位,對上還有部門主管。由於她不是業內新人,有廣告業界人士對於她署名該信件感到愕然。


政府與事件劃清界線

【本報訊】政府貴為港鐵大股東,但對港鐵以抽起廣告要脅傳媒,事前完全被蒙在鼓裏。港鐵董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直至前晚深夜,才首次看到港鐵發給傳媒的警告信。消息人士稱,政府認為由港鐵內部自行處理今次危機最為合適,至於有沒有管理層須「人頭落地」,由港鐵董事局自決。

鄭汝樺收查詢始知事件

據了解,運輸及房屋局前晚收到傳媒查詢後,鄭汝樺才首次得悉事件,並對警告信內容甚為震驚,認為不能接受,當時已立即責成港鐵管理層盡快處理今次危機。政府認為今次純屬港鐵內部問題,是有人執行指令出錯,所以不想直接插手處理,交由港鐵內部處理最為合適。

政府前晚漏夜發表聲明,跟港鐵迅速「劃清界線」,但消息人士強調,政府並不是想要推卸責任,只是不可能對港鐵的日常運作事事插手;政府官員作為董事局成員,也不會過問平日的部門工作。

他認為港鐵高層昨日迅速回應及向公眾道歉,已暫時化解了危機。至於今次事件是否有人要問責「人頭落地」,他認為要交由董事局自行決定。


廣告界:無「標準函件」

【本報訊】 OMD向各大報館發出施壓信件,港鐵署理行政總裁何恆光昨解畫稱,是廣告界的「標準函件」。廣告商協會發言人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對何恆光口中的標準函件聞所未聞。

有資深廣告人指廣告界一向有不成文規則,只會私下向報館市場部的營業代表施壓,絕不會「踩過界」影響編採自主。

絕不踩過界影響編採

有資深廣告人表示,廣告公司一向跟各大報館的市場部有緊密聯繫,如果旗下客戶對廣告在某份報章的版面有任何意見,廣告公司會直接聯絡該報館的營業代表反映意見,「我哋通常都係私下搵個 Sales,哦吓佢、詐佢型,絕對唔會白紙黑字出封信」。

他表示,廣告公司不會直接接觸報館編採部門或前線記者,企圖影響埋編採內容,「如果個客仲係唔滿意,咪抽廣告或唔再落廣告囉,一定唔會隨便踩過界,影響編採」。

對於何恆光聲稱, OMD向各大報館發出的警告信是一封標準函件,著名廣告人畢明坦言聞所未聞。她說從事廣告行業 10多年,先後在 4As(四大廣告公司)工作,也沒有聽說過廣告公司有類似的標準函件,「如果真係有份咁嘅嘢,我真係大開眼界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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