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 星期五

新聞局推銷兩法修改工程 諮詢會上記者與局長駁火 (《訊報》,06/01/2012)

上周嘅《聽看傳媒》未能於平面版刊出(據告是稿擠),但係刊載於電子版《訊報》上。小記將文章標題字《互信不足係歷史經驗做成╱官方保護新聞自由個案欠奉》輸入互聯網,果然見到《訊報》刊出拙作,而且獲得各大中文網站轉貼添。咁樣今期不能不依足上周許下承諾,續談有關官方推動《出版法》、《視聽廣播法》(下稱《兩法》)修訂問題矣。

*上周預言:新聞局官員周五(十二月三十日)到傳媒工作者協會「推銷」(官方嘅講法係「溝通」、「諮詢」)《兩法》修訂工程就唔會好似某啲單位咁順攤。果然喺「諮詢」會議上爆發唇槍舌劍嘅爭議。

就小記現場所見(包括所聽),官方代表及前線記者代表各不相讓,達到寸土必爭之境界也。

《正報》係咁樣報呢次會議(詳見下文)。

新聞局昨日繼續走訪新聞團體和機構,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代表質詢,為何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立法會公布啟動修法程序前,未有公開廣泛諮詢新聞界?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未有作出解釋,卻多次強調政府現時正是聽取意見,也有責任檢視訂立多年的法例。但是,傳協的代表指出,政府是新聞界監督的對象,新聞法規與其他法律有異,特首未經諮詢業界而啟動修法程序,實在難以接受。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在昨午與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下稱傳協)「關注修改兩法小組」會面約一小時十五分鐘,雙方多次出現激烈爭論。該局過去十八天,走訪十個華語新聞團體及機構,昨日的會晤才首次由受訪團體主動開放讓記者採訪和參與。會面在傳協會址進行,該會貼上「捍衛新聞自由‧反對藉修法箝制傳媒‧寸步不讓」。

昨日,陳致平被問及為何行政長官崔世安公布啟動修法程序前,沒有廣泛公開諮詢業界。他始終沒有作出解釋,只是強調啟動修法程序的第一步是聽取意見,而現在正是進行這項工作,又說:「啟動修法程序不是說一定最後目的是修法」。他補充,之前經常有文章提出要修法。

傳協的代表則反駁:「我們要提醒,政府是被新聞界監督的對象,《出版法》和涉及新聞自由的法規,與其他法律是有分別的。你們是利益相關人,因為是我們監察你們。」所以,啟動修法前應先與業界討論,否則是難以接受的。該代表也質疑,究竟行政長官是聽了新聞局的建議或其他人的意見才決定修法。

陳致平認為,政府是利益攸關者、被監督者,也有責任完善法律協助傳媒。他也多次表示,修法是為了更好保障新聞自由,但是,傳協的代表指出,嚴格來說,《出版法》是「單行刑事法律」,不是在權利、自由保障層面,而是規管傳媒的法律。不過,陳致平堅持,該法律是保障新聞工作。

傳協的代表稱:「我覺得局長應該更考慮,如果你想讓傳媒朋友可以更加有自由去報道,其實,你們少點派人到電視台去剪片,或者,你們多點讓前線記者可以在自由的環境下採訪,其實已足夠了。」陳致平立即答:「你說的很正確。你說的很正確。如果大家覺得這個法例甚至是不需要的,就取消這個法例。」  

但是,被問及是否真可取消《出版法》時,陳致平卻辯稱,那番話是傳協代表說的,他表示,取消這法例是需要充份聽取不同意見,得到社會的共識。此外,有傳協代表建議,政府訂立「資訊自由法」,保障市民的知情權。究竟,政府近年收到多少個投訴傳媒的個案?陳致平起初沒有回答,被追問下才表明,修法前提不是收到很多投訴,也不存在很大的修法迫切性。

在會晤結束前,傳協代表向新聞局遞交一份聲明,強調該會的五項基本立場,包括「強烈反對新聞局企圖將修改兩傳媒法,與設立審查委員會『綑縛式』處理」、「強烈反對以法律形式設立、或任何帶官方色彩的出版委員會或視聽廣播委員會」、「強烈反對由官方制訂新聞工作者守則、記者的專業認證制度,掌控記者的『生殺大權』等等。(《正報》,2011.12.31)。

相信讀諸者君睇咗上述報道,會同意小記嘅事前推斷,會議上雙方爭議,唇槍舌劍。

*一般市民也許不大明白,怎解官員多番申明:「修法係為咗保護新聞自由」,但係仍然有咁多前線記者唔相信呢?

小記認為呢個係「經驗的規律」(Empirica lreguarity)在起作用也。

在不少前線記者心目中,新聞官員根本已變成咗「狼外婆」,邊會有咁好心來修法係為咗保護弱勢嘅「外孫」——新聞記者喇。所以傳協嘅代表(靚曲靜)就話:「我覺得局長應該更考慮,如果你想讓傳媒朋友可以更加有自由去報道,其實,你們少點派人到電視台去剪刀;或者,你們多點讓前線記者可以在自由的環境下採訪,其實已足夠了。」此即暗含:唔駛咁好心刻意修法來「保護」新聞自由也。

講真,回歸之後,澳門嘅新聞自由係有退冇進,只有時不時聽到有官員干預新聞自由、阻撓記者自由採訪嘅報道,但從未有一個個案係證明政府官員刻意去保護新聞自由噃。

*官員口口聲聲(就未有拍晒心口)講:「修法係為咗保護新聞自由,為新聞業遮風擋雨。」但不少前線記者就認為官員係講一套做一套。就好似果個由政府購買嘅(易研操辦)「商議式民調」,其問卷設計陰濕到唔限,目標就係要搞出一個市民同意政府拑制新聞自由嘅調查結論。

如果係真心實意要保護新聞自由,並以此宗旨去設計問卷,怎會出現咁多條旨在限制新聞自由嘅設問架?

□ 舜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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