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五一遊行警員與傳媒碰撞事件 警發片段自說自話 (《今日澳門》,05/05/2011)

方昨日特別召開的特別發布會,主要針對某報記者拍攝採訪期間,表示員為安全理由而作出合理肢體衝突,並不存在「暴力干預新聞自由」,且發布五一遊行時,治安當局拍攝到的另一角度片段。可惜其節錄約一分鐘長的片段中,某報記者主角被「箍頸」、「扣喉」、「熊抱」全部不見,片段左下方另報記者拍攝被員阻撓採訪卻又曝光。新報記者報道

治安察局表示,對於日前有媒體發布該局在五一遊行當日,負責維持秩序的員與一名記者發生碰撞的照片,該局表示十分關注。為著對整個事件有較客觀的瞭解,該局翻查當日之有關片段,發現事發當時員正在移走阻塞道路交通的車輛,現場大批記者上前採訪,需要員組成人鏈在記者與車輛之間保持一安全距離。當時車輛需要向前駛離現場,在同一時間,一名記者衝到車輛的正前方拍攝照片,為免發生意外,員迅速將該名記者拉向旁邊安全的位置,整個過程並不存在任何故意之非禮貌對待。

治安察局表示,片段發放予傳媒,讓公眾對事件有一個客觀的了解。並在昨日特別發布會上播放。該局重申,作為察機關,治安察局有責任維持公眾秩序及保障居民安全。

新聞稿內容令人質疑

其實;治安為保隊形象自辯是無可口非,並於事發翌日發出新聞稿回應,可惜文章內容一改再改,其真實性令人質疑。昨午方發言人源劍峰(圓圖)在特別發布會又聲稱已有內部跟進,並且向出席發布會記者公開當日方在另一角度拍攝到約一分鐘長。

該節錄約一分鐘長的片段所見,經過當局加上字幕及紅圈展示後,某報記者為天職拍攝採訪時,有最少2名員以安全理由而作出肢體接觸,因為局方發出片段角度間,全片僅見遊行隊伍的「麵包車」,而方就表示為保市民安全起見,才在馬路上作合理肢體衝突,不存在「暴力干預新聞自由」,可惜其保形象理想事與願違,原來同一片段中,左下方另一名報館記者,在馬路以外地方拍攝「方惡行」時,一樣被員阻撓推撞採訪的過程卻又曝光,有記者追問這一情境內容時,源劍峰強調發布會和該片段只針對方與某報記者出現肢體衝突一事。

被撞記者親身駁斥

記者會前,當局為保清白,將「鐵證」節錄片段光碟派發予傳媒以正視聽。卻恰恰好成為「暴力干預新聞自由」的歷史記錄。

同時,事件中被撞的現代澳門日報記者麥挺威則表示,當時有責任於所在位置拍攝,並聽到員禁止記者影相及聲言要拘捕記者。記者又質疑調查是否傳召了事件中的員作供,以及由誰人調查,方表示沒收到正式投訴,故沒有展開內部調查程序,暫時無法回答。

另外,對於傳媒批評在採訪五一遊行時遭方粗暴對待,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出席活動時沒有回應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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