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傳協譴責警方干預採訪自由 (《濠江日報》,03/05/2011)

【特訊】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昨日發表聲明,譴責治安警在五一遊行期間具針對性、無理及粗暴干預傳媒採訪,引發警員和傳媒之間發生肢體衝突,並稱對衝突導致多名記者受傷深表遺憾,且強烈譴責治安警的暴力行為。

傳協於聲明中表示,警方在遊行現場無限擴大警權,肆意驅趕記者,築起人牆、故意阻撓傳媒採訪警方拘捕遊行人士,並出言威嚇記者「再不走開就拉你!」,甚至出手從後強行拉開記者,已明顯超出警方執行職務的合理性,也違背警方所說的「尊重」和「保護」傳媒安全之「原意」。傳協認為五一當日在政府總部對開引發的混亂,負責指揮的警方高層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

此外,遊行現場有大量便衣探員進行拍攝,不光記錄遊行的秩序和衝突情景,甚至連記者個別訪問遊行人士、其他人接觸記者也被「超近距離」拍攝,採訪過程被全程「監控」, 對受訪的市民形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嚴重干預記者採訪自由,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

對於治安警早前建議在遊行期間設立臨時採訪區,該會更是強烈反對,並質疑臨時採訪區的用意和可操作性。由於遊行示威活動是流動式行進,傳媒無理由留在一個固定的採訪點中,這並不符合記者儘量爭取在新聞第一現場的工作需要。至於警方先前表示進入採訪區的記者須配戴他們派發的採訪證,但在新聞局已取消記者證制度的前提下,警方在混亂的衝突現場又如何分辨和確認記者的身份?再者,到場的不光是本地傳媒,還有為數不少的外地傳媒,警方又如何作出審查?從五一遊行當日的實際經驗中,當局也表明「時間太倉促,沒有條件設採訪區」 ,故認為臨時採訪區的設立是毫無意義和不具操作性。

聲明指以往在沒有設立採訪區、警方沒有特意「照顧」記者安全的情況下,在場記者反而能更安全和順利地完成採訪工作,也未有出現類似混亂的情況。該會強調,警方高層必須為是次事件針對性阻撓採訪、暴力對待記者承擔責任,並要求當局撤銷設立臨時採訪區的構想,檢討處理方式,落實保障記者合法的採訪權不受侵害。


學者指警方預設立場限制採訪  

【特訊】對於有傳媒指責警方在五一遊行期間強行阻撓採訪,科技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助理教授譚志強指出,警方當日的行為足以構成違反基本法第27條 ─妨礙新聞自由。他認為,早在警方於五一遊行前的記者會上,表示將會在遊行期間設立採訪區,顯示警方有預設立場,打算限制記者採訪、干預新聞自由。

從事傳媒工作多年的譚志強表示,採訪區一般只適用於集會、靜坐等靜止場合,在遊行期間設置採訪區實際上並不可行,他認為,警方於五一遊行前的記者會上,宣佈將會在遊行期間設立採訪區,顯示警方已有預設立場,打算限制記者採訪、干預新聞自由。

對於遊行當日警方以人鏈阻隔衝突現場,並出手拉扯、甚至拳打腳踢,企圖阻止記者上前採訪疑犯被拘捕的情況,他表示此舉顯然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妨礙新聞自由。他指出,由於當時遊行人士企上車頂示威屬特發情況,他相信政府有關部門事前亦欠缺對前線警員的指引,任由前線警員自由發揮,致使「無知」的警員出手阻撓記者採訪,加上警方先入為主地認為記者會把採訪的資料,傾向負面方向來報導,在「心理不平衡」的情況下,才會以暴力對待記者。

至於有記者表示遊行當日,有便衣探員「超近距離」拍攝記者採訪遊行人士,令受訪市民形成巨大的心理壓力,譚志強認為,當傳媒正在進行採訪活動時,搜證的警員應與記者以及受訪對象保持一定距離,以免影響受訪者作答,干預記者採訪自由。


街總冀政與傳媒多溝通 保障記者入安全及採訪權利  

【特訊】有團體指治安警在「五一」遊行期間設立採訪區,限制記者採訪遊行,街總會長梁慶庭指,政府有責任保護記者人身安全,但同時亦需確保傳媒採訪不受影響,他認為,當局應與傳媒界多溝通,在人身安全及新聞自由兩方面要取得一個平衡,在確保不影響傳媒採訪的大前提下,保障記者採訪時的安全。

梁慶庭昨日出席活動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政府有責任採取適當的措施,對傳媒在採訪過程中進行保護,以免出現混亂的場面時影響到市民及記者的人身安全,但當局採取的保護措施不能影響傳媒採訪,保證新聞自由。他認為,作為一個新的嘗試,當局應與傳媒界多些溝通,在人身安全及新聞自由兩方面要取得一個平衡,尋找一個更加適當的辦法,在確保不影響傳媒採訪的大前提下,亦保障記者在採訪時的安全。

他表示,「五一」遊行有二千多市民參加,顯示本澳經濟多元化發展及社會訴求的多樣化。他認為,市民通過和平及理性的遊行,向政府反映他們的訴求,對社會發展是一件好事。他稱,如果能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表達訴求,讓政府及社會更加關注該方面的問題,他相信對提高解決問題的重視程度及形成社會共識有幫助。

另外,梁慶庭表示,受美元持續走弱、人民幣升值等大環境的影響,澳門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通脹及物價上漲會對市民整體生活造成較大的影響,為紓援市民的通脹壓力,街坊總會與一些社會團體一齊推出輔助性的支援措施,團購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等方面,增加商品的供應量,初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他指出,澳門樓價及租金大幅上升是導致通脹加劇、物價上漲的重要因素之一,現時當局推出第二波控制樓價措施初見成效,他希望當局能再進一步控制樓價及租金,並儘快完善相關法律,包括樓花買賣、樓宇買賣等,將通脹對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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