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澳還有沒新聞自由?特首快閃 (《正報》,05/05/2011)

【本報訊】五‧一遊行餘波未了,警方粗暴限制傳媒採訪做法為人詬病,雖然特區政府不時言之鑿鑿稱會尊重新聞自由,但身為一區之首的崔世安及其下屬張裕似乎對事件充耳不聞,一個保持緘默,一個答非所問,皆不願回應,避之為快。

我後門來 我後門去

經常在與傳媒接觸時公開表示「尊重、保障新聞自由,支持新聞工作」的行政長官崔世安,昨出席公開場合時卻「反常態」,拒絕就事件接受訪問。當時一眾記者守候在會場正門,欲待特首進場時訪問有關是次警方處理手法,唯他卻從後門直入休息室,待活動開始時才現身。

活動結束後,雖其身後已有記者即時大聲發問:「澳門還有沒有新聞自由呀,行政長官?」他還是自顧自的微笑、向觀眾揮一揮手,一如既往地在一堆隨從隔離下迅速離場,再循後門登車歸去。

驚聞看法 張裕答非所問

出席同活動的社會文化司長張裕從正門入場,被問及對治安警聲稱並無於五一阻礙採訪、損害新聞自由的看法,以及「政府一直強調支持新聞自由,但他們(警方)的做法有沒有同政府的意念相抵觸?」他卻「牛頭唔答馬嘴」,這樣回答:「我諗呢,或者我集中於講回今次參與五一遊行活動中,有前線教師和青年人參與這點上……」張裕重申,尊重市民包括教師和平理性表達他們的意見,繼續聆聽他們的訴求和心聲,未來也會跟進,以及作更多安排,以直接聽取相關方面的意見等。就這樣云云了他想說的二分半鐘後就不再開口,不願針對記者的問題確切回應。


駁反出醜 警方公開片段驚現另一記者也捱肘撞

【本報訊】警方對於五一遊行期間粗暴阻撓記者採訪、妨礙新聞自由的指控,昨日公開了一段經剪輯、片長約一分鐘的現場錄影片段作出反駁,惟警方公開的片段畫面中,卻驚現另一名在一旁拍照的記者遭到警員粗暴阻撓,畫面所見,警員向該名男記者的胸部批肘,對此發言人也未能解釋,警方今回真是「自揭瘡疤」。

治安警察局昨日下午向傳媒公開該段剪輯片段,片段內容是警員登上被指阻礙交通之遊行團體車輛後、大批記者上前拍照之過程,期間多名警員將一名上前拍照之記者強行推開,阻止他拍照,動作粗暴。過程中也被其他記者拍下在報章圖文並茂報道,指責警方的行為粗暴阻撓記者採訪、妨礙新聞自由,但,這張照片只是對警方眾多批評的一部分,警方公開之片段則集中回應這張照片。

警方發言人稱,對於日前有媒體發佈五一遊行當日,負責維持秩序的警員與一名記者發生碰撞的照片,該局十分關注。為著對整個事件有較客觀的瞭解,該局翻查當日之有關片段,發現事發當時警員正在移走阻塞道路交通的車輛,現場大批記者上前探訪,需要警員組成人鏈在記者與車輛之間保持一安全距離。當時車輛需要向前駛離現場,在同一時間,一名記者衝到車輛的正前方拍攝照片,為免發生意外,警員迅速將該名記者拉向旁邊安全的位置,整個過程並不存在任何故意之非禮貌對待。

發言人稱該局發放片段,希望讓公眾對事件有一個客觀的瞭解。又重申,作為警察機關,治安警察局有責任維持公眾秩序及保障居民安全。

此外發言人稱,一張照片是不能代表事實的全部。不過,傳媒也質疑,警方經剪輯之片段又可以代表事實全部嗎?

警方發言人稱,有關片段也是回應傳媒指責的調查結果,傳媒則質疑,調查過程有否傳召事件中的警員作供?由誰來調查?發言人支吾以對。

眾多質疑 無言以對

又有記者提問,當時有記者站在行人路上拍照,被警員喝令「不要拍照」,更說「再不離去就拘捕你」,警方如何回應?發言人無言以對,但表示會將記者連串的提問向上頭反映。

今日只回應該照片

對於警方公開的片段中,發現另有記者遭警員「批肘」對待,發言人竟表示今日主要回應前述的硬照,未有準備回應記者從警方片段中發現的另「粗暴對待記者」影像。


迴避就可過關

五‧一遊行,「阿蛇」粗暴對記、民,事件昨又起波瀾,警又開「記招」,繼續迴避事實,不理指責,更向傳媒發出短片光碟,強辯向記者動手,及「保」其「安全」云云。惜弄「巧」反成拙,精心剪輯之短片,更露群警劣行, 「理據」蕩然,更自打咀巴!

記者會上,群記連珠炮發,質詢警方,因何動粗,如何處理,警員劣行。警方一如既往,對於質詢,不斷迴避,答非所問,避無可避,播出一短片,乃「五‧一」當日,警擾記紀錄,發言人強指,當日警攔記,乃記者阻交通,為保其「安全」,故將其拉走。「可惜」的是,短片所見,記者非阻車,警拉記者時,記已離車遠,短片反證實,警實說謊言。警方播短片,本欲諂記者污點,短片所顯示,反證警方,自暴其短。

再者,儘管假設,警方「理據」,勉強「成立」,保記「安全」,難道非動粗不可!?义頸,批踭、對於市民,更加「安全」!?若這「保障」理論成立,今後市民,過路「違規」,是否需要,暴打一頓,方才「安全」!?如斯「保障」,只蓮花地,天下獨有!?

雖然警方,指鹿為馬,顛倒事非,習以為常,事實面前,難以狡辯。昨日警方,以一記者為例,還圖狡辯。因何現場,多名記者,同被動粗。難道大多記者,同樣犯規,還是眾警皆接令,同時齊動粗!?

正所謂,欲蓋彌彰。警方對醜行,向來措施,臭屎密冚,封不了遊行者的咀,便欲掩閉傳媒的眼耳,看透這種思維,方能解釋,個別警員,瘋狂叫囂:「唔准影相!」「唔走就拉你!」等狂妄打壓媒之現象。

可惜,警方某些人,思維雖囂張,能力卻低劣,弄「巧」更反拙,錯漏四洩,有如醜婦照鏡,自暴其醜!

‧揚正氣‧


工人團體向警嗆聲 促還公民自由  

【本報訊】「警權無限大,人權被出賣。還我公民自由,還我示威自由,還我新聞自由。」多個工人團體昨午在「紀監會」辦事處外高喊口號,強烈譴責警方處理五一遊行的粗暴手段,並要求追究警方違法侵犯公民權利和新聞自由的責任。此外,被警方拘捕及控以違令罪的遊行人士黃偉民表示,檢察院已撤銷控罪,他批評警方權力過大,以拘捕的低劣手段來施加恐嚇。

澳門工人同盟總會的利建潤表示,整個五一遊行過程都是和平的,是警方在結束時製造不必要的混亂和衝突。多個工人團體要求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跟進,他們認為警方向傳媒、市民公開道歉。

在日前的遊行將要結束時,警方將扎鐵工會理事長黃偉民強行帶走,並且控以違令罪。當日的警方發言人聲稱是依法行動,黃偉民昨日卻表示已獲檢察官撤銷控罪,他認為警方的權力過大,以拘捕來恐嚇,手段抵劣。

澳門工人同盟總會的伍錫堯指出,警方經常在示威遊行帶走發起人,他也身受其害,但是,每次被控後到檢察院,均被撤銷控罪,很明顯那是警方濫用權力。他也表示,回歸以來,在遊行拘捕示威人士,尤其是去年五一遊行,被傳召的所謂疑犯超過五十人,最終沒有一人被入罪,很明顯警方每次用同一方式恐嚇和阻撓。利建潤稱,警方經常製造白色恐怖,在「敏感」日子,派出便衣警員跟縱、監視,甚至騷擾社運人士,他認為上述行為是非常可恥的。

九團體向紀監會遞信

昨午有九個工人團體合共九人到紀監會遞信,然而,記者發現至少四名「疑似便衣警員的」混進記者群中拍攝,由於現場淺窄,有記者不滿被阻礙採訪,突喊叫:「唔係記者的人唔好阻住!」果然,有人閃縮地把「有利」位置讓給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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