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2日 星期六

限制記者新規定被指窒息中國新聞自由 (「BBC」,11/07/2014)

中國監管機構本周再次提醒中國記者,不能把從工作中獲得的信息與海外媒體分享,也不能發表在本單位之外的任何平台上,包括微博。

批評人士認為,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這一指令將進一步窒息中國的新聞自由,限制社交媒體的影響力。

這一指令實際上是6月30日下達的,背景是一些人利用新聞活動進行欺詐,但是直到本周早些時候才公布的這一新指令,卻對新聞報道的自由起到很大的限制。

受影響最大的將是那些經常在海外媒體、社交網站、或自己的個人博客上發佈一些政府不願公開的新聞的記者。

美聯社周五(11日)的報道引述一名在上海的獨立評論人士趙楚(音譯)的話說,現在這些記者不會有發表言論的場所了,新的舉措會使本來就奄奄一息的中國新聞自由變得更糟糕。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一份解釋性的聲明中說,一些記者的行為「擾亂了正常的新聞秩序,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利益」。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援引國家保密法、知識產權和勞動合同法說,為國家媒體工作的中國記者不得向外媒提供信息,不得在未經本單位許可的情況下,在博客、微博、論壇或研討會上透露信息。

當局還要求記者簽署一份協議,不准發表從工作中獲得的未經公開的信息,這點已經成為中國媒體招聘新雇員的先決條件。

批評者說,中國當局對國家機密的定義非常模糊,因此很容易就能指責記者違反保密規定,因而受到處罰。

一名在北京的評論人士和資深記者施書思(音譯)對美聯社說,在中國記者發現了社交網絡這個共享信息的新平台後,中國政府採取新措施予以打擊,就是為了牢牢掌握對言論和新聞的控制。

她說,記者和普通人不同,他們是有權搜集信息和新聞的專業人士,並能從專業平台上傳播這些信息,所以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於是政府就從單位著手,控制他們。

(編譯:嵇偉 責編: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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