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傳媒團體抗議警亂設封鎖區 (《蘋果日報》,08/07/2014)

警方7.2清場時遮擋記者鏡頭。

【本報訊】香港警察在7.2遮打道清場行動中,曾不斷作出廣播,要求正在採訪的記者離開現場,亦曾出現以手遮擋記者鏡頭、用三排人鏈隔絕記者採訪。記協等多個新聞工作者團體上周先後發公開信及聯合聲明表示不滿後,昨與警方會面,重申警察當日要求記者離開的做法是不能接受,警方亦不應在現場隨意設立封鎖區阻礙記者採訪工作。

重申反對下令記者離場

記協、攝影記者協會、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傳媒工會的代表昨與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會面,反映7.1遊行及7.2遮打清場的採訪受阻問題。

7.2當晚清場前,警方每隔數分鐘就作出廣播,下令在場採訪的記者,要在「10分鐘、9分鐘、8分鐘……內離開」。四會代表重申,有關做法不能接受。記者報道警方清場行動是履行採訪工作,從而才能起監察作用,但警方的做法是妨礙記者的採訪工作,完全沒顧及記者的合法採訪權及新聞自由。

傳媒團體亦表示,警方不應在現場隨意設立封鎖區阻礙記者採訪工作。即使警方在場架設鐵馬,要求記者站在鐵馬後拍攝,亦不應再派警員站在鐵馬前築起人牆,遮擋傳媒的拍攝工作。

此外,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在電台節目中稱,他當時見到警員並無阻礙記者採訪,只是見到部份位置較危險時,警方希望記者避開,並非不讓記者拍攝採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