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14巴男友推女記者 警不起訴 (《蘋果日報》,18/12/2013)

《南早》女記者謝美芳早前被14巴男友推倒在地,手、腰及頸受傷。 資料圖片

【本報訊】早前被女友「14巴港女」當街怒摑的男子趙詠明,10月陪女友出庭後推跌《南華早報》女攝影記者謝美芳被警方以毆打及刑毀拘捕,事隔兩個月,警方昨日決定不起訴趙,但就無解釋理據。謝在事件中跌傷頸部至今仍未康復,對警方決定感驚訝;攝記協就指事件證據明顯,質疑警方理據,並擔心事件會令襲擊記者的事件增加。

事主至今一直放病假

事發於今年10月24日,23歲的趙詠明陪同女友鄭欣娜到九龍城裁判署應訊後,在庭外被大批記者追訪,其間趙用雙手將《南華早報》女攝影記者謝美芳推倒在地,令她手、腰及頸都受傷,相機亦告報銷;整個過程被包括本報在內多家傳媒拍到。事後大批記者阻止趙離開,趙自行步入九龍城警署後被警方以毆打及刑事毀壞拘捕。

不過,受傷的謝昨午收到警方致電通知,在觀看影片及證人證供後決定不對趙作出起訴,但未有解釋原因。本報向警方查詢,警方提供資料只顯示趙分別在10月及11月下旬曾報到,「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不提起訴並釋放趙;警方無解釋理據,但就「重申」絕不容忍暴力行為,會透過調查及檢控打擊罪案。

謝美芳表示對警方不提起訴感驚訝,或考慮以其他方法處理。年初在上水採訪水貨客亦被襲擊的謝,稱她被趙推跌後傷及頸部的軟組織,至今仍未康復;事件後每日都要做物理治療,直至本月才改為隔日進行。謝慨嘆自己在事件後因傷未能工作,須一直放病假,但公司方面「有壓力」,希望能盡快復工。記者截稿前未能聯絡上《南華早報》。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蕭文超對警方決定表示遺憾,他認為今次電視台及報章記者都有拍到事發經過,有明顯的直接襲擊行為,認為警方不作起訴並不合理,擔心決定會令未來針對記者的襲擊行為增加。他又指與早前《蘋果》攝影記者成啟聰被控襲擊政總保安一案相比,今次的襲擊更為明顯,律政司反而不作起訴,質疑當局就成案的起訴決定有政治考慮,做法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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