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員楊志偉(圖)原被控去年8月於旺角行人專區反女教師林慧思的集會期間,襲擊《壹週刊》攝影記者及持相反立場的示威者,昨經審訊後獲裁定無罪釋放。離開法庭時他拒評是否滿意裁決,只稱「最好就以後唔好惹你(記者)」。(李澤彤攝)
事主之一《壹週刊》攝影記者羅國輝(圖)供稱,案發時他遭被告楊志偉推撞鏡頭,其後更兩度跌倒,惟他不肯定自己是否遭被告推跌。(李澤彤攝)
任職會計師的事主尹家聲(圖)供稱,案發時他向示威者做了拇指向下的姿勢,及後被人大力拉扯,現場錄影片段顯示該人是被告楊志偉。(李澤彤攝)
【明報專訊】退休警涉於去年旺角行人專區聲討林慧思集會期間,襲擊《壹週刊》攝影記者及撐林慧思的示威者。他原被控3項普通襲擊罪,昨經審訊後獲裁定無罪釋放。退休警辯稱出席集會只為與前同事「敘舊」,又稱拉扯該示威者只為助他「脫離危險」,推攝影記者則因怕被對方鏡頭撞及,並非有意襲擊。
律政司:會研判決 記協促上訴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會研究主控報告及裁判官的判決理據,再決定是否跟進。記協、攝記協及壹傳媒工會對判決表示非常遺憾,擔心成為惡劣先例,等同默許襲擊記者的行為,促請律政司上訴。
楊志偉(58歲)原被控3項普通襲擊,昨獲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任職會計師的事主尹家聲供稱,去年8月4日他出席涉案集會期間遭人大力拉肩膊及推開。任《壹週刊》攝影記者的事主羅國輝供稱,他看到被告涉襲擊尹,故上前拍攝,楊見狀用手推撞鏡頭,混亂間他跌倒,起身後又遭楊伸手推胸口,後來他再跌倒。
楊稱於1974年加入警隊,多次獲上司嘉許,2010年退休。案發時他看見尹向示威者做出倒豎拇指手勢,引起大批在場者不滿,其中一名白衣男子舉高雙手並握拳靠近,他因擔心尹的安全,遂把他拉走。控方質疑,若楊真心助尹脫困,何不直接捉白衣男,又或通知警察,楊回應稱當時情混亂。
楊續稱,羅後來手持攝影機從他背後出現,由於不知對方是記者,加上擔心被鏡頭撞及,遂推了鏡頭一下,但強調力度不至令對方跌倒,後來見羅失平衝,伸手欲扶一把,但手未碰到,羅已跌倒。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稱,關鍵在於楊有否襲擊意圖,楊為退休警察,沒有案底,應考慮其犯事可能較低;尹在集會期間做出挑釁動作,不斷衝向意見不同的集會者,其舉動引起他人不滿屬可理解,加上楊曾接受人群控制訓練,不排除他真的為幫助尹脫離危險才出手拉他。
官指退休警犯事可能低
裁判官強調案發時情混亂,不排除楊當時怕被鏡頭撞及才出手。至於楊稱嘗試伸手扶失平衝的羅,裁判官指說法牽強,但因控方舉證有疑點,遂判楊無罪釋放。
【案件編號:KTCC5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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