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
無港視允商發射塔新租約 議員憂無刁難拖延 (《明報》,09/01/2014)
根據通訊局2011年發出的指引,山頂發射站的基建可由持牌廣播或電訊機構持有,但有關土地仍屬官地,機構須向地政總署繳付地租;港視前晚發出的聲明亦強調此點,指政府有責任協調發射站設施被善用。圖為6個山頂發射站之一、飛鵝山發射站外貌。(鄧宗弘攝)
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前排中)上月興奮宣布收購中移動流動電視牌照,並公布7月1日開台大計(圖);但無提早終止6個山頂發射站租約,港視股價昨早一度急挫4.7%,至昨午透過港交所發通告強調開台大計不變,股價止跌回穩,全日收報跌0.6%。(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香港電視受無終止6個山頂發射站租約的影響,昨早股價最多急跌4.7%至3.22元後停牌半日,至下午復牌股價方回穩。港視及無昨日雖一致表明願磋商新租約,但議員湯家驊指雙方「積怨甚深」,預料通訊局介入機會頗高。根據《電訊條例》,若港視、無雙方在「合理時間」內未達協議,當局可基於任何一方要求下介入仲裁,通訊局明言條例沒界定「合理時間」,須因應事件複雜性而定;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擔心無有意刁難港視,拖延談判。
料通訊局介入機會高
無前日公布提早終止與中移動子公司(CMHKC)的6個山頂發射站租約,香港電視(1137)昨早捱沽,最多跌4.7%至3.22元。公司其後停牌發通告強調,租約問題無阻7月1日開台大計,又指會與無展開磋商,必要時尋求通訊局介入仲裁。港視下午復牌後股價獲支持,全日收報3.36元,跌0.6%(見圖一)。
港視一度跌4.7%停牌
港視近半年股價波幅顯著,在失落免費牌照時一度大跌逾三成,宣布收購中移動流動電視業務當日亦試過大升逾六成(見圖二)。瑞穗證券電訊分析員盧銘雄指出,目前港視面臨政治及營運風險,實難以估值,現時入市只算是投機而非投資。
但盧銘雄指出,王維基本身有電訊業背景,對投資、興建發射站估計相當熟悉,只要花費金錢及時間便可解決技術問題,現時更重要是眼於中移動母公司調查一事,有關調查拖延多久才真正影響開台時間。
針對無、港視就山頂發射站的租約問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昨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希望雙方透過商業談判解決,若然在「合理時間」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要求通訊局介入處理;當局審視後若認為相關的共用設施涉公眾利益,則「有權進行諮詢」並規定雙方(租用該共用設施)的協議條款。
蘇錦樑:通訊局有權定協議
就此,通訊局發言人回應指出,《電訊條例》相關條文無界定何謂「合理時間」,一般而言,當局會因應爭議內容的性質及複雜性決定,會在收到任何一方要求時,按其提供的理據作一併考慮。本報翻查《電訊條例》相關條文,發現要符合公眾利益須審視七大條件(見右圖),包括該設施難否被複製或取代,以及設施對提供相關電訊服務是否關鍵等等。
評估「公眾利益」7考慮條件
湯家驊分析指出,山頂發射站屬有限資源,短期內難以有同類設施取代,加上有關發射站本屬CMCHK租用,證明容納程度足夠,港視若租用理應令基建更有效被善用,他個人評估港視的要求應符合公眾利益。
不過,莫乃光擔心無有意刁難港視,拖延談判過程,或在當局介入時阻延申述;但他明白當局要在任何一方提出要求下方可介入,希望港視適時向當局求助。
明報記者
無停租約 議員質疑違「反競爭」
【明報專訊】無終止山頂發射站租約預料會影響香港電視流動電視服務覆蓋率,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港視業務性質理論上與無不同,但兩者競逐的娛樂、廣告客戶市場相同,道理上已有違反競爭之嫌,但實際上有否違反反競爭的規管,關鍵在於通訊局是否界定無、港視屬同一市場。
關鍵:通訊局是否界定同一市場
香港電視收購中移動子公司後會以流動電視模式開台,而流動電視業務受《電訊條例》規管。至於無屬於免費電視持牌機構,受《廣播條例》規管。事實上,《廣播》及《電訊》條例各自有反競爭行為條文,前者規定在電視節目服務市場處於支配優勢的持牌人,不可濫用其支配優勢;後者規定電訊機構不可作出防止或大幅度限制電訊業競爭的行為。
莫乃光:無運用優勢阻港視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無突然終止發射站租約,不論是為了藉此阻延港視開台計劃,抑或以往給予中移動子公司優惠租價,如今欲提升租金,現時仍不得而知,但兩者均證明無運用基建及市場優勢,令港視發展流動電視節外生枝。
湯家驊補充,無終止租約若妨礙港視開台計劃,道理上構成反競爭,惟法理上是否亦構成反競爭行為,關鍵在於通訊局是否界定無、港視屬同一市場。
根據通訊局上周五發出的公告,指明港視收購行為雖令公司的擁有權出現變動,但仍然屬於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市場之下;因此,縱使無終止租約行為表面看來有反競爭之嫌,但按照當局定義,兩間機構並不屬於同一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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