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8日 星期五
得償所願 信報登聲明 特首稱接受 (《am730》,08/02/2013)
【am730訊】特首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該報一篇指控其「涉黑」的評論文章涉嫌誹謗,《信報》昨發表聲明,澄清文章並無指梁振英已經涉黑,但為若有讀者因此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結論而致歉。梁振英表示接受道歉,《信報》總編輯陳景祥強調,致歉對象是讀者,而撰寫有關文章的練乙錚堅稱評論中肯,不會收回。今次是首次有在位特首向傳媒發出律師信,傳媒、政界及法律界普遍批評梁振英的做法不恰當,有政黨更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對抗梁振英向傳媒施壓。
梁振英稱涉黑指控嚴重需處理
梁振英昨早返回辦公室時無回應事件,他其後發表聲明,指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該文指其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他在聲明又說,「我注意到並接受《信報》今日(昨日)啟事中的最後一段,即『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觸動梁振英神經的文章刊於上月29日,由《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撰寫,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信報》於本月1日收到梁振英以個人名義發出的律師信,指文章內容有誹謗之嫌,要求該報撤回及不要再有類似言論。《信報》昨在該報刊登聲明,重申文中的數個主要觀點,包括文中指「梁氏涉黑」是基於前政協委員劉夢熊所言的假設性陳述分析,並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文中已再三提醒讀者,劉夢熊接受《陽光時務週刊》訪問時提供的信息未必可靠。聲明又說,有關文章討論的議題涉及公眾利益,鋪陳論點時已清楚表明相關論據應再經不同方式求證,不應輕率達成任何結論。該報管理層、編輯部和文章作者並無指梁振英已經涉黑,但若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結論或引來不便,該報為此致歉。
練乙錚:評論中肯拒撤回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表示,致歉對象是讀者而非梁振英,並對梁振英要求該報撤回文章感到震驚及失望。他指從事新聞工作多年,評論環境一向寬鬆,但特首以這種方式傳達要求極不尋常,他表明該報不會撤回文章,今後的評論及方針路線亦不變。
身在日本的練乙錚(小圖)接受訪問時說,前日收到《信報》編輯部來電通知,他對事件感到震驚,形容梁振英的舉動是一時衝動及不理性,強調自己的評論中肯,並無不正確論述,「我自己唔覺得點解要收番」,若梁振英或讀者閱後感到不高興,他願意道歉。他又說,希望事件不會製造寒蟬效應及白色恐怖,反而有正面影響,「提醒大家言論自由嘅重要性,可能要擘大雙眼睇住政府做事。」
新聞界對梁振英向傳媒發出律師信有極大反響,記者協會表示遺憾,質疑梁振英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要求他撤回律師信。記協主席麥燕庭認為,梁振英應全面公開回應劉夢熊對他的指控,而非選擇性地向個別傳媒作「空口講白話式」的否認,以釋除公眾疑慮,該會考慮稍後約見梁振英,要求他交代如何落實保障新聞自由。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亦指梁振英的做法不恰當,該會主席趙應春說,政治領袖或高官控告媒體極罕有,從政者不應假設採取法律行動可令傳媒「收聲」,這樣做亦要承受政治後果。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梁振英明顯想制止媒體對其不利的言論,做法有威嚇性,既不恰當也不明智,只會適得其反,令傳媒及市民對梁振英反感,覺得他不擇手段。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亦說,特首以個人身份向傳媒發律師信,對言論自由有極大破壞性,並且開壞先例,認為梁振英應撤回律師信。
余若薇發起「歡迎告我誹謗」運動
另外,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網民齊齊轉載有關文章,對抗特首向傳媒施壓。她批評梁振英臉皮厚,即使譴責他作用亦不大,故需實際行動對抗,她承認運動是「雞蛋鬥高牆」,但愈多人站出來效果會愈好。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認為,梁振英對個別時事評論有意見大可直接回應,不用發律師信處理,並質疑梁振英為何不控告劉夢熊。
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認為,政治人物應「食得鹹魚抵得渴」,雖然梁振英有權發出律師信,但其處理手法應有所調校,不應開創特首發律師信的先河。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則指發律師信是特首的個人權利,任何人若被誹謗也可採取法律行動,做法並不奇怪,不算打壓新聞自由。工聯會議員王國興指不清楚事件而不便評論,但他指公眾人物受到惡意批評或攻擊,應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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