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

廣電總局:拍紀錄片須申報 (《明報》,23/02/2013)


【明報專訊】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簡稱廣電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電視台、電影集團、軍方宣傳部門等單位,將每年計劃製作的電視紀錄片、中外合拍電視紀錄片、從境外引進電視紀錄片(含素材)的題材信息,提前報告廣電總局。有關規定即日實施,這意味紀錄片要像電視劇拍攝一樣,須經廣電總局備案公示程序後才可拍攝。

稱避免撞題材浪費資源

廣電總局解釋,有關措施是為避免產生題材「撞車」(類同)、資源浪費,幫助紀錄片業界及時了解電視紀錄片題材信息等。廣電總局收集題材信息後每半年向社會公告一次。

這一通知昨日引起輿論熱議,資深電視紀錄片編導人員沈先生向本報表示,廣電總局所述理由根本不成立,「相同題材有不同表現手法,像春運題材年年做,難道都在『撞車』?何不同省市有不同市場,資源是否浪費應該是製作方面自己去考慮」。他說,廣電總局將各台的策劃都曝光,還會影響工作安排,更加混亂。

行家:應由製作方決定

廣電總局未明確是否審查題材,但官方電視台一向自我審查。獨立製作公司也一樣受影響,這些公司可能幾年才拍出一個紀錄片,選材或計劃一旦曝光,隨時被人「截糊」。近年致力拍攝社會題材紀錄短片,並在視頻網站播放的廣州青年導演柯淼賦說,很關注該消息,他擔心最終會影響到視頻網站,若當局連草根紀錄片都要申報的話,他會「拍了再說」。

對於廣電總局「多此一舉」的做法,輿論紛猜測其動機。有分析認為,近年內地紀錄片市場蓬勃,當局擔憂難以掌控,如近年湧現的近代歷史題材紀錄片,隨時有借古諷今、觸及「禁忌」的情。實行公告制度有利官方掌握動態,方便提前下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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