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記協遺憾特首就評論文章採法律行動 促撤回律師函 (「香港記者協會」,07/02/2013)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就《信報》上月發表的評論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發出律師信,香港記者協會對此表示遺憾。

    本會明白,任何人士均有權保護其個人權利,包括不受誹謗的侵擾,但作為官員,尤其是在高位者,應該謹慎運用有關權力。梁先生不選擇公開回應《信報》文章以開展理性討論,而是採取法律行動,並不符合謹慎的原則,絕不恰當。梁先生雖以個人名義發出有關律師信,但其職務與他的個人身分是難以分割的,本會要求梁先生撤回有關律師信。

    更令人不安的是,梁先生在劉夢熊作出多項指控後,拒絕公開全面回應,只是選擇性地向個別傳媒作出否認,而又沒有提出證據,其後卻在傳媒就指控作出評論時,遽然採取法律行動,難免引起公眾疑慮,梁先生是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

   《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一文提出的問題或趨勢,與香港整體利益息息相關,本會嚴肅促請行政長官以事實為根據,全面、公開地回應劉先生的指控,不要選擇性地向個別傳媒作出「空口講白話式」的否認,以釋除公眾疑慮。

香港記者協會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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