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 星期四
記協強烈譴責暴力襲擊記者行為 (「香港記者協會」,28/02/2013)
香港記者協會強烈譴責暴力妨礙記者採訪。對於《南華早報》女攝影記者May Tse今日於上水火車站以遙距攝影水貨客活動時,遭自稱水貨客掌摑,眼角受傷,有關暴力及野蠻行為令人髮指。本會亦呼籲警方嚴肅處理,確證香港對於這些行為零容忍。
聲明:南早攝影記者受襲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28/02/2013)
對於今(2月28日)日南華早報攝影記者May Tse採訪上水帶運水貨活動時受襲,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對此表示憤慨。
南華早報攝影記者May Tse今日於上水火車站出口的天橋上拍攝水貨客時,期間被數名自稱水貨客男子包圍及掌摑,May Tse眼鏡飛脫,眼角受傷,送院治療。警方到場並帶走其中兩名男子。
本會重申,在自由開放的社會下,記者的工作應該得到尊重,任何襲擊記者的行為,均不能接受。對於有攝影記者於採訪期間受襲予以譴責,並要求社會大眾尊重合法採訪。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2013年2月28日
南華早報攝影記者May Tse今日於上水火車站出口的天橋上拍攝水貨客時,期間被數名自稱水貨客男子包圍及掌摑,May Tse眼鏡飛脫,眼角受傷,送院治療。警方到場並帶走其中兩名男子。
本會重申,在自由開放的社會下,記者的工作應該得到尊重,任何襲擊記者的行為,均不能接受。對於有攝影記者於採訪期間受襲予以譴責,並要求社會大眾尊重合法採訪。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2013年2月28日
北京外國記者俱樂部抗議德記者在華遇襲 (「BBC」,28/02/2013)
據英國《衛報》報道,在中國的外國記者俱樂部(FCCN)發表聲明對德國電視記者在北京附近遭受歹徒野蠻攻擊表示震驚。他們稱德國記者昨天(2月27日)在河北省受到同當地政府有關的歹徒的襲擊。
聲明說,屬於德國電視一台的攝制人員在河北省受到襲擊,他們險些受到嚴重傷害。他們在北京東部50公里處的三河縣被歹徒駕車追逐下高速公路,兩名歹徒用壘球棒襲擊他們的車輛,打碎車窗。
德國電視一台的記者克里斯汀·阿德爾哈特和其他兩名德國同事、兩名中國籍同事當時正在三河縣的大楊各莊拍攝城市化題材。中國政府在城市化中面臨諸多挑戰,在城市化過程中土地產權引發許多爭議和糾紛。
克里斯汀·阿德爾哈特說,他們正在拍攝村裏廣場的時候,一輛車開過來,裏面的司機開始拍攝電視攝制組。
根據聲明,當攝制組離開後,兩輛汽車以及後來又加入的另外兩輛汽車開始追逐德國攝制組,他們將德國攝制組乘坐的車輛逼下高速公路,而且故意製造相撞事故。
他們迫使德國攝制組車輛停車後,裏面出來5、6個人圍住並且試圖進入他們的汽車。這些人用拳頭敲擊車窗。後來德國攝制組又駕車逃離,隨後又被追逐,並被逼下公路上了小路後被迫停下。
這時候追逐車輛裏面出來兩人用球棒打碎他們的車窗。德國攝制組的司機設法衝開攔截的車輛奪路而逃。後來他們遇到騎摩托的巡警講述了他們的經歷,儘管如此,追上來的歹徒不顧巡警阻攔仍然繼續攻擊攝制組的車輛。
一位當地居民目擊者對德國記者說,追逐車輛之一屬於大楊各莊村黨委書記。後來增援警察趕到後才將德國攝制組帶到當地的警察局。他們在那裏受到盤問。
據聲明說追逐者也被帶到警察局受到盤問。一名警察對德國記者說,經過調查他們發現電視攝制組在村裏拍攝使村民受到冒犯,他們拍攝應該事先取得同意。
不過中國政府對外國記者的有關管理規定明確說拍攝公共場所不需要事先得到許可。外國記者協會要求中國當局調查此事,懲罰侵犯德國電視一台記者權益的肇事者。
回應吳邦國訪澳有人被帶走 保安司:請到法院申訴 (《新報》「今日澳門」,28/02/2013)
【今日澳門訊】保安司昨日總結去年全年罪案情況時,被傳媒追問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上周視察澳門期間,有人在活動場外被帶走,司警在事件上有否涉及侵犯人權和損毀財物,司長張國華回應時強調,警方是根據國際慣例和親民形象之間尋求平衡,考慮領導人的級別和重要性採取不同的保安措施。目前,司警正進行內部調查,會向檢察院就事件提交報告;市民若感到權利受到侵犯,可透過司法途徑申訴。
傳媒質疑事件是否顯示警方在保安部署上過份緊張,出現管理問題,他以司警已於日前回應為由,不會多講;但指出警方在任何行動前會有短暫會議,行動後亦有檢討並撰寫報告。警方會檢討事件,希望下次做得更好。
整體罪案數字微升1.4%
至於往後若再有國家領導人來澳,警方的保安部署會否一樣「過份緊張」,張國華就回應「大家都走江湖,你(記者)周圍走」,反問「若美國總統來澳會怎樣?會否讓普通市民靠近?」他指警方在國家領導人的保安部署上,是在國際慣例和親民形象之間尋求平衡,並考慮領導人的級別和重要性,採取不同的保安措施,盡量做到不擾民;又補充會同時考慮有沒有收到反恐情報,但他沒有回應記者有沒有收到反恐情報。
他指「澳門有行政、司法和立法機關」,形容「在澳門生活應該放心」,司法警察局亦受到檢察院監察,近日會向檢察院就事件提交報告,但報告受司法保密;市民若感到權利受到侵犯,可透過司法途徑申訴。
在去年整體罪案數字方面,共有12,685宗,與2011年比較,增加173宗,輕微上升1.4%,犯罪活動主要以「侵犯人身罪」及「侵犯財產罪」為主,分別佔整體犯罪的19.5%及57.4%。2012年全年整體犯罪活動的升幅已由第一季的12.3%持續回落至1.4%,整體治安狀況保持穩定。
張國華指出,在剛過去的一年,一些困擾市民日常生活的犯罪活動例如搶劫、盜竊、縱火及嚴重傷人等罪案,經過警方長時間的努力工作、加上市民的協助以及傳媒的配合,情況得到改善。
關注逾3萬人逾期留澳
另外,去年的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人士合共38,231名,增加13.2%。除來自內地的非法入境者有9.1%下降,為1,151人外,持各類證件的逾期逗留情況均有上升,當中持個人遊簽注的逾期逗留人士有4,517人,持其他內地證件或簽注的逾期逗留人士有29,501人,而逾期逗留的外籍人士有3,062人。
去年有逾3萬人是逾期留澳1至7日,張國華強調政府非常關注,並會視乎未來情況及社會意見考慮修例打擊,包括調整逾期逗留每日罰金200元。但他形容以每年2,800萬訪澳人次對比,目前非法入境和逾期逗留數字相對較少。
張司:按訪澳領導級別部署安保 (《市民日報》,28/02/2013)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昨在總結去年犯罪總數記者會時,被問到有司警人員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期間涉嫌阻擋記者鏡頭及搶去記者手上的新聞資料是否觸犯侵犯人身罪?他以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處理為由未有回應,更反問「大家都係走江湖,你哋(記者)通度走,如果美國總統來澳門會點先?」他強調警方會因應國際慣例,及親民之間採取平衡,盡量不擾民。
吳邦國訪澳期間,有司警人員涉嫌阻擋記者鏡頭,以及搶去記者從「派信人士」手上取得的新聞資料,其後更有被捕人士稱被警方刪除攝錄機的影片檔案,昨日有傳媒為此向張國華提問司警是否涉嫌觸犯侵犯人身罪及財產罪?張國華稱,有關攝錄機問題,司警已經回應,現正進行內部調查,屆時將向檢察院提交報告。被問到報告會否公開,他稱由於要送交檢察院,故要保持司法機密。
亦有意見認為,警方部署吳邦國來澳,比2010年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來澳時保安更嚴密,被問到安排是否過分緊張?他稱,任何警方行動,出差前都有「Briefing」(簡報),完成行動後也有「Debriefing」。參與的人士會因應人力資源投入,其設備的投入、工作方式及預案方法進行檢討,並會向執行警員提出建議,這方面將會檢討,以期將來做得更好。
依國際慣例與親民採平衡
對於以後凡有國家領導人來澳,警方的部署是否會一樣嚴密?他指出:「大家都係走江湖,你哋(記者)通度走,你話如果美國總統來澳門會點先?佢會唔會畀你普通的市民行埋去?」他說,警方是尋求全世界的規則,及親民之中採取平衡。當然會因應領導人的級別、重要性作安排。「因一些大國,可以是核子國家,領導人會掂到(發射)核的按鈕,而一些『國家仔』則不會掂到,所以要分開重要性。」同時要視乎警方有否收到一些反恐情報,故警方是因應國際慣例,及親民之間採取平衡,盡量不擾民。
張國華又稱,大家在澳門生活很放心,回歸後本澳行政、立法、司法機制運作良好,保安部隊外部有司法機關監察,如有人認為其利益受損,可透過司法機關投訴。
張國華:檢討領導人訪澳保安工作 (《現代澳門日報》,28/02/2013)
【本報訊】就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視察本澳期間,司警被指侵犯人權和損毀財物。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大家走江湖,如果美國總統來澳會點?會唔會畀普通市民走埋去先」他又稱,本澳警方必須在保安工作與到訪者的親民形象之間尋求平衡,並需考慮領導人的級別、重要性和反恐情報,按國際慣例採取不同保安措施。
張國華在回答記者問題時表示,警方在任何行動前有短暫會議,行動後亦有檢討並撰寫報告。警方會檢討今次事件,希望下次做得更好。張國華稱,司法警察局已作出回應,他不會再評論事件,而司法警察局亦受司法機關監察,近日會向檢察院就事件提交報告,市民若感到權利受到侵犯,可透過司法途徑申訴。
張國華又稱,「大家走江湖都知道,如果美國總統來澳會點?會唔會畀普通市民走埋去先」。警方必須在保安工作與到訪者的親民形象之間尋求平衡,並需考慮領導人的級別、重要性和反恐情報,按國際慣例採取不同措施。他又認為澳門建制運作良好,大家可放心在澳門生活。
張國華妙論警員侵權:「大家都係走江湖!」(《力報》,28/02/2013)
對於早前吳國邦訪澳, 有記者懷疑被便衣警員粗暴對待的事件, 張國華強調不會再講太多, 更表明不會公佈調查報告, 又以「大家都係走江湖」作開場白, 指司警今次做法符合國際慣例。
張國華強調,澳門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警方受其他部門監督,市民毋須擔心,又指司警內部已就事件進行內部調查,調查報告將送交檢察院,但不會向公眾公開。
其後有記者追問張國華對事件的個人感受,他表示「大家都係走江湖」,應明白警方的相關安排為國際慣例,又表示即使是美國總統進行訪問,當局亦不可能准許一般市民靠近。他覺得警方執法時已在親民和國際慣例之間取得平衡。
張國華不認領導人保安工作過份緊張 笑言記者走慣江湖應明國際慣例 (《正報》,28/02/2013)
【本報訊】對於人大委員長訪澳期間,司警人員涉嫌侵犯人權及強搶記者物品一事,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昨回應稱,司警已作回應並正就事作內部調查,完成調查會向檢察院提交報告。對於警方的保安工作被指過份緊張,張國華否認,並指記者「走慣江湖」,應該明白國際保安慣例。
搶記者物件會有報告交檢院保安司辦公室昨日公佈本澳年度罪案數字,記者趁機會追問司長張國華關於人大委員長訪澳期間,司警人員涉嫌侵犯人權及強搶記者物品一事。張國華回應稱,有關事件司警日前已回應,而司警亦正進行內部調查,到時會有報告提交檢察院。他續稱,生活在澳門應該很放心,因特區建制中有制衡機制,保安部隊以外有司法部門監察,市民若認為利益受損,可透過司法程序投訴追究。
張國華說,個人認為警方的工作和行動部署機制沒有問題,特區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也運作良好。至於司警完成調查報告後會否公開?張國華表示要視乎是否涉及司法保密,而事件的最終結果如何、由檢察院裁定。
反問美國總統會否讓普通市民接近被問及警方的保安工作是否過份緊張?張國華回應時,再次發揮他一貫冷面笑匠本色,竟指記者「走慣江湖」,應該明白國際上的保安慣例,又反問記者,若美國總統訪問澳門,美方會否讓普通市民走近?張又指,警方的保安工作會在國際慣例與親民之間尋求平衡,當然也要因應領導人的級別和重要性去做,如一些能掌控核武按扭的大國領導和小國領導,保安部署會有所不同,此外還要看有否收到反恐情報,所以一切都按國際慣例盡量取得平衡,盡量做到不擾民。
張國華稱保安工作要在保安與到訪者親民形象間取平衡 去年騙案及偷車明顯增加 (《華僑報》,28/02/2013)
【專訪】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去年本澳整體罪案數字共有一萬二千六百八十五宗,與前年比較,增加一百七十三宗,輕微上升百分之一點四。犯罪活動主要以「侵犯人身罪」及「侵犯財產罪」為主。
張國華昨日總結去年罪案情況時指出,在去年,一些困擾市民日常生活的犯罪活動例如搶劫、盜竊、縱火及嚴重傷人等罪案均得到改善。他強調當局各有關部門將會繼續全力以赴,不但會加強一系列的預防及打擊犯罪活動的措施,亦會繼續就治安狀況的發展及犯罪趨勢作深入分析,防患未然,力求保持社會安定繁榮、市民安居樂業。
去年,警方偵辦的罪案,在「侵犯人身罪」方面,全年共錄得二千四百七十九宗,上升百分之二點一,其中主要是「普通傷人」,有一千七百三十六宗,上升百分一點九,其次是「恐嚇」,共二百三十宗,上升百分之十一點一。「嚴重傷人」下降百分之二十三點八。
「侵犯財產罪」共七千二百八十三宗,上升百分之二點九。整體盜竊案下降百分之十點六,其中「扒竊」、「爆竊寓所」分別下降百分之十八點九及百分之十九點九。「詐騙」及「盜用車輛」的升幅則較為明顯,分別上升百分之四十五點三及百分之八十八點九。
「未納入其他組別的罪案」全年共錄得一千四百二十七宗,上升百分之三點五。其中主要是涉及「引誘、協助、收容、僱用非法入境者」的案件,共錄得四百四十七宗,下降百分之十點六。「吸毒」錄得二百七十五宗,上升百分之三十六點八。在警方的警務行動及偵查行動中,去年被警方拘捕及移交檢察院之人士共四千零五十一人,比去年增加二十人。青少年犯罪案錄得共八十九宗,同比下降百分之十一,期間涉及的未成年人共一百四十七人。
對於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視察本澳期間,司警被指侵犯人權和損毀財物的事件,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指出,警方的保安工作需在保安與到訪者的親民形象之間尋求平衡,並需考慮領導人的級別和重要性採取不同措施。他又指出,司警近日會就事件向檢察院就事件提交報告,市民若感到權利受到侵犯,可透過司法途徑申訴。
他又稱,警方在任何行動前有會議,行動後亦有檢討並撰寫報告。警方會檢討今次事件,希望下次做得更好。◇
回應稱檢討司警搶傳媒公開信事件 張國華:須平衡安保親民 (《澳門日報》,28/02/2013)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昨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時,有傳媒被司警搶走手上公開信事件“解畫”,指司警已展開內部調查,完成後會將報告送交檢察院跟進。保安當局會檢討今次事件,在領導人安保工作上,警方需在國際慣例與親民之間取得平衡。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日前到訪旅遊塔時,兩名居民被司警抬走,在場有傳媒被司警搶去手上的公開信。事發後,司警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先後解畫。昨日保安司公佈罪案數字,司長張國華再被追問有關事件。張國華表示,目前司警正展開內部調查,完成後會將報告送交檢察院。否認當日警方部署過份緊張及管理出問題,但稱會檢討今次事件,將來如何做得更好。
被問及日後國家領導人來澳,警力部署會否這樣?張國華妙語如珠地說:“其實大家都係走江湖,你話如果美國總統來澳會點先?佢會唔會畀普通居民行埋去先?”警方必須因應國際慣例,在保安與親民之間取得平衡,同時按照領導人級別及其重要性部署,還要看看有否收到恐襲情報。
張國華指出,大家在澳生活很放心,保安部隊有司法機關監察,若有人認為利益受損,可透過司法機關投訴。他個人認為此機制運作良好。
越南記者因微博批評政府而遭解雇 (「BBC」,27/02/2013)
越南政府最近在鼓勵讓自己的國民對新憲法修正草案發表意見,但是當一名記者在自己的微博上對政府發表了批評的言辭時,卻發現自己的命運就是第二天遭到解雇。
越南共產黨總書記阮富仲發表聲明說,有關修憲的談論不應該包括對越共的質疑。但這位名叫阮得堅的記者卻對此發表了不同的見解。
他所工作的報紙《家庭與社會報》在第二頁上宣佈了解雇的消息。
該報的文章說,阮得堅因「違反了報紙的工作規定以及他的勞工合同」而被解雇,而且「只有他本人會因為這個行為而需要在法律面前負責。」
「為了良心」
阮得堅表示,對於遭到解雇,他並不感到吃驚。
他在接受BBC採訪的時候說,「我從小就在越南長大,從2006年開始從事記者工作。我知道這會帶來一定的後果。」
他說,「我想再次重申,我寫文章的原因是為了良心。」
阮得堅還表示,「走向自由和民主的鬥爭是長期的。我希望能夠一直走到盡頭,我希望我能。」
在遭到解雇之後,阮得堅在臉書上說,「無論發生什麼,我只想讓你們知道我不希望成為英雄或者偶像。我只是認為,一旦我們的國家有了自由和民主,你們就會發現我的文章是太平常的事情,非常平常,一點都不足為奇。」
表示理解
不過他也表示對於報紙編輯的決定自己持理解的態度,他說,「如果我在他們的立場上,可能會做出同樣的決定。」
越南在1990年代開放經濟,然而仍然在一黨專制的情況下,那些希望有自由言論的激進分子以及異見人士經常會被關押。由於網絡成為很多人發表言論的平台,這給越南政府帶來很大的壓力。
越南現行的憲法修訂與1992年,是以前蘇聯的憲法為樣板,被認為已經過時。現在該國政府準備修憲,並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全國性諮詢活動,搜集公眾對新憲法草案的意見。
數百名知名的知識分子發起網上聯名請願,呼籲多黨制選舉制度,土地私有化以及尊重人權等,已經有超過5000人簽名。
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
回應司警失控行為又有妙論 譚俊榮:寬容去看就不是問題 (《正報》,27/02/2013)
【本報訊】對於司法警察局疑失控地知法犯法,公然幹出強搶、侵犯人權、干預新聞自由之事,特首辦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昨力撐「自己友」,稱事件已圓滿結束,而這類「誤會、誤解成日都有」,認為只要大家以「互相理解、寬容的心情」看待,這就不成問題。
上星期四,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到達活動會場前,司警人員在旅遊塔外抬走派發公開信的民主起動代表利建潤,並在沒表露身份下從配載記者證的記者手上搶走新聞材料 (公開信)、喝止記者拍攝、用手阻擋鏡頭,並出言威嚇。當時,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聲明以「愛瞞傳媒」社長身份拍攝,同樣被司警強行抬走及拘留逾五個多小時,所拍的影片亦被刪除。
已解釋致歉屬圓滿結局
出席公開活動的譚俊榮回應事件說,司法警察局經已就此解釋和致歉,一切「可能」是「誤解」,是前線警員「誤會」而已,「我相信司法警察局解釋了之後,應該係一個圓滿的結局來!」事發後,澳門傳協工作者協會發出聲明,強烈譴責警方濫權干預採訪自由。學社也將向檢察院舉報司警人員觸犯多項刑事罪行,並向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緊急通報事件,促請下月中討論澳門特區政府公然侵犯人權、新聞自由的行徑。
同類事成日都發生
譚俊榮稱未收到相關訊息,重申事情是一個「誤會」,並認為「好多時候都有呢啲」、「呢啲成日都有發生」,尤其是前線的人員或有「誤解」,「我相信如果大家有一種係互相理解、一個寬容的心情,應該唔係一個問題!」
譚俊榮稱阻記者採訪屬誤會 (《市民日報》,27/02/2013)
【本報訊】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期間,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無故被司警抬走,更有司警強搶記者手上的採訪資料,及伸手遮擋記者鏡頭,有關行為被社會指摘侵犯人權和新聞自由。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昨回應時重申事件屬誤會,更稱前線人員工作時有誤解是經常發生,希望大家以寬容的心態看待事件。
譚俊榮昨出席一公開場合時,有傳媒追問司警被指摘侵犯人權和新聞自由的事件?他甫回應便稱相信警方當時不是濫權,又指司警局已作出解釋和致歉,事件是當時前線警員的誤會,而司法警察局日前對事件作出解釋後,已是圓滿結局。
傳媒再追問有團體就事件致函聯合國反映相關人權問題,譚俊榮再重申事件是誤會,更稱前線人員工作時有誤解的事情經常發生,認為大家應該互相理解,以寬容的心態看待事件。
司警被指侵犯人權 譚俊榮解釋純屬誤會 (《力報》,27/02/2013)
針對上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來澳訪問期間,有便衣警員因搶奪在場採訪記者手上的新聞稿件遭批判事件,特區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昨日出席公開場合時被問及相關議題,他表示司警上周已就事件公開解釋並道歉,相信是司警前線人員在現場有所誤解,他認為司警的解釋已足夠,指事件只是一場誤會。
譚俊榮強調,前線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經常會有誤會發生,期望社會各界寬容對待今次事件。
2013年2月26日 星期二
指司警濫權任意拘留侵犯新聞自由 學社通報聯國人權辦 (《正報》,26/02/2013)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愛瞞傳媒》社長周庭希上星期採訪示威活動時,被司警人員抬走及拘留逾五小時。周庭希質疑,司警人員觸犯多項刑事罪行,包括:任意拘留、濫用法證手段、發放不實消息、侵犯新聞自由。新澳門學社將在本星期內向檢察院舉報,並向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緊急通報事件,促請下月中討論澳門特區政府公然侵犯人權的行徑。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上星期訪澳門期間,司警人員把進行採訪工作的新澳門學社《愛瞞傳媒》社長周庭希抬走及拘留五個多小時,也損毀其攝錄器材及錄影內容。在昨午的新澳門學社記者會中,周庭希表示,沒有犯法,司警人員當日也回覆他說:「沒有犯罪」。他質疑司警人員已觸犯刑事罪行及侵犯人權,包括:任意拘留、濫用法證手段、發放不實消息、侵犯新聞自由。
今周將向檢院舉報
新澳門學社將在今個星期內向檢察院舉報。另外,位於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將於三月中旬,審議澳門特區政府經中國中央政府遞交的「人權報告」,新澳門學社也會緊急向聯合國的辦事處補充今次事件,以及事發當日記者被警員強搶手上新聞資料、阻擋拍攝、出言威嚇等,促請聯合國討論澳門特區政府公然侵犯人權的行徑。
學社記者會貼溫馨提示
日前,在另一關於司警濫權的記者會中,有便衣警員到場攝錄,昨午雖沒有上述情況。不過,新澳門學社「早有準備」,貼出以下告示:「任何任職於新聞局、保安司及其監督下之機構 (舉例: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 之人士,無論在當值或休班,必須先明示身份並作出登記,否則不獲同意在本記者會內筆錄、攝影或錄音。違者將被檢舉《刑法典》第一九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犯罪。」
侵犯新聞自由及市民財產
新澳門學社指出,澳門居民的言論、新聞、出版自由,在本事件中被司法警察局肆無忌憚踐踏。當日,周庭希在明示《愛瞞傳媒》社長身份後,司警人員「非常純熟地」伸手按停其手上攝錄機的「REC」(錄影) 鍵。顯示警方人員對攝錄機的操作、控制鍵排位非常熟識。不排除他們曾接受干預記者、市民錄影行為的有關訓練。
司警人員把周庭希帶到警局後,要求他交出手提電話及攝錄機,並放入司警人員指定的膠袋內。然而,周庭希獲釋後發現,當日攝錄的影片檔案被刪除,攝錄機內檔案資料夾結構亦被改動。雖然,他使用多個資料恢復軟件,卻未能找回被刪除的檔案。新澳門學社合理懷疑,司法警察局濫用權力,利用其電腦法證技術,永久消滅《愛瞞傳媒》攝錄機內的檔案。
堅持發布不實消息
事發翌日,司法警察局召開記者會堅稱周庭希「有發傳單」,又向新聞局指他「當時進行與採訪無關的行為」。據周庭希憶述,以及從其他傳媒的相片顯示,他被警員包圍至抬上車帶走期間,有警員全程錄影。新澳門學社表示,若警方堅持不撤回「周庭希有散發傳單」的說法,必須出示手上已有錄影片段作為證據,否則警方在自我摧毀誠信及公信力,《愛瞞傳媒》亦可能將作出追究。
周庭希表示,在司法警察局內被單獨囚禁於拘留室,被剝奪對外通訊此一居民基本權利。他曾詢問因涉嫌觸犯甚麼罪行被拘留,司警人員表示「沒有犯罪」。新澳門學社認為,當局的行為已構成「任意拘留」,此行為是《基本法》以及在澳門生效及實施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禁止的。當局必須保證終止「任意拘留」的做法,並對此事件中決策的官員展開紀律程序調查。
此外,周庭希被拘留期間,被要求如嫌犯般拍照 (包括展示倘有疤痕供拍照),以及被套取指紋及掌紋。新澳門學社認為,除缺乏合理性外,在實效上是對經常在公眾地方拍攝的記者、公民展開心理威嚇。當局必須公開保證終止過度收集無被懷疑犯罪人士的個人資料的做法。
新澳學社稱將向聯合國人權辦及澳檢院投訴 控司警侵犯人權及財產 (《華僑報》,26/02/2013)
【專訪】新澳門學社指控司法警察局於本月二十一日強行將學社《愛瞞傳媒》社長周庭希無理帶走拘留,以及警員阻撓記者採訪等和搶奪新聞資料涉侵犯新聞自由和人權的事件,將於本周向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遞交投訴資料。學社還就事件指,司警涉嫌「侵犯財產」及「任意拘留」等行為,於本星期內向檢察院提出刑事舉報。
身兼學社理事長及《愛瞞傳媒》社長周庭希表示,位於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將於三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審議澳門特區政府經中國中央政府遞交的「人權報告」。而學社早前亦以非政府組織身份向該人權機構遞交了相關澳門人權狀況報告。學社亦就新近發生事件,於本星期內向日內瓦提交補充資料,「促請聯合國討論澳門特區政府公然侵犯人權的行徑」。
學社成員、立法議員吳國昌亦指出,學社歷年來都有接到警方濫用警權的投訴,這個問題是一直存在的。他強調,學社對今次事件會堅持依法澄清、追究到底。他認為今次事件顯示政府和警方的管治能力甚有問題。
另一位立法議員陳偉智促請當局有責任就事件徹底地作出調查;認為事件是牽涉侵犯人權及新聞自由的行為,而基本法是賦予澳門居民享有相關權利和自由,對於涉及違法人員要作出處分。
新澳門學社昨午舉行記者會發表聲明指控司警拘留周五個多小時,期間損毀《愛瞞傳媒》的攝錄器材及智慧財產。聲明指控司警涉侵犯新聞自由、侵犯財產、堅持發佈不實消息、任意拘留,以及批評新聞局扭曲事實。
周指出,澳門居民的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在今次事件中被司警局肆無忌憚地踩踏。他又指,在被司警拘留時被要求交出手提電話及攝錄機,但在獲釋後發現二十一日下午的所有影片檔案被刪除,而攝錄機內檔案資料夾結構亦被改動。學社稱有合理懷疑,司警局濫用權力,將電腦法證知識「逆向操作」,永久消滅《愛瞞傳媒》攝錄機內的檔案。
周指出,在當日他拍攝採訪,並有現場照片作證,但司警堅持稱他「有發傳單。」周強調沒有亦沒有能力「一邊攝影一邊派發公開信」,要求出示手上已有錄影片段作為證據,否則警方在自我摧毀誠信及公信力。
對於被司警局「單獨囚禁於拘留室」,周庭希指期間被剝奪對外通訊此一居民基本權利,約五小時後才獲釋。當時曾詢問因涉嫌觸犯甚麼犯罪被拘留,司警人員表示「沒有犯罪」。他堅持再問拘留原因時,司警人員答:「你要問我上司」。當局的行為已構成「任意拘留」,此行為是《基本法》以及在澳門生效實施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範所禁止的。當局必須保證終止「任意拘留」的做法,並對此事件中決策的官員展開紀律程序調查。
此外,在被無懷疑犯罪下的被任意拘留期間,被要求如嫌犯般拍照(包括展示倘有疤痕供拍照),以及被套取指紋及掌紋,除缺乏合理性外,在實效上是對經常在公眾地方拍攝的記者、公民展開心理威嚇。他要求當局必須公開保證終止過度收集無被懷疑犯罪人士的個人資料的做法。◇
學社函聯國人權專員 控司警公然侵犯人權 (《力報》,26/02/2013)
新澳門學社將於本周致函日內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針對本月21日,司警疑侵犯人權狀況,要求加入在特區政府,經中央遞交「人權報告」的「緊急補充」事項內,學社同時向檢察院檢舉司法警察局濫權,包括侵犯財產、任意拘留等,促檢察院介入調查。
新澳門學社屬下《愛瞞傳媒》社長周庭希稱,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期間,因採訪社運人士利建潤、梁石二人在觀光塔下的遞信行動時,疑被司警無理帶走及拘留長達五小時。
要求司警公開錄像
周庭希昨日在新聞發布會透露,當日他被帶返路氹城司法警察局後,曾被要求交出手提電話及攝錄機,當時雖已口頭聲明,不允許司警人員存取攝錄機內影片,但獲釋後即發現所有影片均被刪除,質疑司警濫用權力。
司警早前表示,被拘者共三人(包括周庭希)都在散發傳單,但周庭希稱,自已當時一手持攝錄機,根本沒有能力派發公開信,故要求司警公開當日全程錄像。
議員吳國昌認為,本澳濫用警權情況一直存在,證明政府及警方管治能力出現問題,相信當日前線人員不敢「自把自為」,估計是聽取「上級」指示辦事。他稱,遞信向國家領導人表達訴求,是正常不過的事,但當局「好似驚領導人經唔起考驗,去邊都要噴『殺蟲水』,政府咁樣做好小家」。
團體指警無理拘留 (《澳門日報》,26/02/2013)
【本報消息】新澳門學社昨日下午二時半舉行記者會,理事長周庭希指近日於旅遊塔前地拍攝期間,無故被司警帶走拘留並無理刪除錄像,認為有人侵犯新聞自由及發佈不實消息,將追究事件。
周庭希稱,本月二十一日下午,其正在旅遊塔前地進行採訪工作,司警無理強行將其帶走及拘留五個多小時,期間損毀攝錄器材,影片檔案亦被人刪除。他認為司警侵犯新聞自由及任意拘留,要求警方撤回“周庭希散發傳單”的說法,並指新聞局扭曲事實。
他表示,本星期將就事件向檢察院起訴,並將是次事件資料遞交聯合國,促請關注本澳侵犯人權。
BBC譴責中國干擾其英語短波節目 (「BBC」,25/02/2013)
英國廣播公司BBC發出聲明,強烈譴責中國當局對BBC國際部英語短波節目的干擾。
BBC表示,目前雖然尚不清楚什麼部門該為干擾負責,但是對短波節目的干擾是「廣泛和有組織的」。
BBC全球新聞總裁彼特·霍洛克斯說,中國對BBC英語短波節目的干擾所設定的時間就是為了最大程度地干擾BBC國際部英語節目在中國的播出。
BBC中文廣播在2011年3月停止播音之前,一直受到中國當局的全面干擾。BBC中文網也一直在中國遭到封鎖。
BBC的衛星電視節目過去經常在中國受到干擾,但英文短波廣播在中國受到干擾的現象此前似乎比較少見。
彼特·霍洛克斯說,BBC節目在中國和伊朗等國家受到干擾,正好說明了BBC提供準確和公正信息的重要性。
BBC國際部創建於1932年,是世界上最大的國際廣播公司之一,目前仍然用包括英語在內的27種語言播音,每周的全球聽眾人數近1.66億。
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
金沙主席告《WSJ》記者誹謗 (《明報》,24/02/2013)
【明報專訊】賭業大亨為一則報道大動肝火,入稟本港法庭控告撰文記者誹謗。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主席Sheldon Gary Adelson指《華爾街日報》(WSJ)一則報道損害名譽,要求記者賠償及禁止再發表報道,但入狀並未把傳媒大亨梅鐸旗下的《華爾街日報》或其出版人、總編輯等列為被告,只控告記者一人。
報道其說話風格 稱損害名譽
79歲的美籍億萬富豪Sheldon Gary Adelson,於香港高院控告《華爾街日報》女記者Kate O’Keeffe,指她於去年12月6至9日在《華爾街日報》、《華爾街日報亞洲版》及《華爾街日報歐洲版》報道,提及Adelson的說話風格,對他構成傷害。報道是關於金沙(中國)前行政總裁Steve Jacobs於2010年被解僱後向金沙興訟,字裏行間提及Jacobs與Adelson的性格差異及行事衝突。報道由兩名記者共同撰寫,但只有Kate O’Keeffe成為被告。
全球富豪榜排14
Sheldon Gary Adelson現為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的主席及行政總裁,據財經雜誌《福布斯》去年9月估計,Adelson身家達249億美元,在全球富豪榜排行14。
【案件編號:HCA342/13】
官二代輪姦案掀私隱論戰 維權律師轟傳媒警方違法 (《明報》,24/02/2013)
【明報專訊】軍人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捲入輪姦案被捕,引起維權律師、記者、學者等多方的論戰。有律師和傳媒人指出,17歲的李天一受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外界不應公開其姓名、照片等資料;但也有人認為,權貴子女的違法問題需由輿論大力監督,才能維護社會正義。
「輿論不監督,難公正審理」
對於部分媒體前天大肆報道李天一涉及輪姦案,以及警方向媒體證實其身分,維權律師劉曉原提出質疑,認為案件和涉案人過度曝光;《中國青年報》記者白皓直斥「這是赤裸裸的媒體暴力和違法」;《華夏時報》記者李國生則表示,已刪除與此案相關附姓名、照片等的微博,並向李的家人道歉。
維權律師袁裕來對上述主張提出異議﹕「輿論不如此監督,案件能得到公正處理嗎?李天一合法權益固然需保護,受害人也需保護,社會正義也需實現。」西安外國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長王天定認為,李雙江多年來主動帶兒子上電視顯恩愛,登舞台展才藝,李天一早已成為李雙江公眾形象的一部分,如今再談私隱保護已經太遲。
「漠視規定是想靠人治」
對於反對觀點,劉曉原表示,適用於未滿18周歲人士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早已實施,針對的是所有涉及刑案的未成年人,不是為某歌唱家兒子制定。如僅因李雙江的地位特殊就無視相關規定,是還想依靠「人治」的表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8條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網絡等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李天一兩年前無牌駕駛並毆打他人,以尋釁滋事罪判收容教養一年。他後來改名為李冠峰(一說李冠豐),刑滿釋放半年後,便涉嫌與另外4人在酒吧灌醉一名女子,並將其帶往賓館輪姦,內地媒體對此事進行大篇幅報道。李天一的母親夢鴿向《華西都市報》證實兒子確實出了事。
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
廣電總局:拍紀錄片須申報 (《明報》,23/02/2013)
【明報專訊】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簡稱廣電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電視台、電影集團、軍方宣傳部門等單位,將每年計劃製作的電視紀錄片、中外合拍電視紀錄片、從境外引進電視紀錄片(含素材)的題材信息,提前報告廣電總局。有關規定即日實施,這意味紀錄片要像電視劇拍攝一樣,須經廣電總局備案公示程序後才可拍攝。
稱避免撞題材浪費資源
廣電總局解釋,有關措施是為避免產生題材「撞車」(類同)、資源浪費,幫助紀錄片業界及時了解電視紀錄片題材信息等。廣電總局收集題材信息後每半年向社會公告一次。
這一通知昨日引起輿論熱議,資深電視紀錄片編導人員沈先生向本報表示,廣電總局所述理由根本不成立,「相同題材有不同表現手法,像春運題材年年做,難道都在『撞車』?何不同省市有不同市場,資源是否浪費應該是製作方面自己去考慮」。他說,廣電總局將各台的策劃都曝光,還會影響工作安排,更加混亂。
行家:應由製作方決定
廣電總局未明確是否審查題材,但官方電視台一向自我審查。獨立製作公司也一樣受影響,這些公司可能幾年才拍出一個紀錄片,選材或計劃一旦曝光,隨時被人「截糊」。近年致力拍攝社會題材紀錄短片,並在視頻網站播放的廣州青年導演柯淼賦說,很關注該消息,他擔心最終會影響到視頻網站,若當局連草根紀錄片都要申報的話,他會「拍了再說」。
對於廣電總局「多此一舉」的做法,輿論紛猜測其動機。有分析認為,近年內地紀錄片市場蓬勃,當局擔憂難以掌控,如近年湧現的近代歷史題材紀錄片,隨時有借古諷今、觸及「禁忌」的情。實行公告制度有利官方掌握動態,方便提前下指令。
(特寫)微笑揮手回應提問惹傳媒遐想 (《市民日報》,23/02/2013)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3天,除了本澳媒體爭相向當局報名登記外,亦吸引不少過江來澳採訪的記者。有香港傳媒趁吳邦國昨日訪澳的最後行程,高呼提問《香港基本法》23條何時立法?吳邦國只向傳媒微笑揮手,引來傳媒無限遐想。
吳邦國昨早先後參觀大三巴牌坊、澳門博物館及大炮台,整個行程近1小時。不少傳媒趁吳邦國最後訪澳行程,提問他有關港澳的熱門、敏感話題。當吳邦國在大三巴牌坊參觀時,有本地傳媒問中央會否調控澳門博彩業?亦有香港傳媒問吳邦國如何評價梁振英?吳邦國均沒有回應。
隨後,吳邦國登上大炮台鳥瞰本澳景色,香港傳媒兩次問吳邦國,「委員長,香港何時才要為《基本法》23條立法?」本地傳媒亦趁機問吳邦國對澳門的感想;香港傳媒又「打蛇隨棍上」,高呼問隨團訪澳的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王主任,你有見過劉夢熊嗎?」
在港澳傳媒連串提問下,吳邦國隨行的安保人員眼神凌厲,直瞪發問的傳媒,而吳邦國亦未有就傳媒提問作出回應,只是面帶微笑、向傳媒揮手。至於委員長向傳媒「揮手」的意思,則引來傳媒無限遐想。
本報記者 維
搶記者手上新聞材料 司警解釋情急反應 (《正報》,23/02/2013)
【本報訊】就吳邦國委員長訪澳期間,有司警人員阻止記者正常採訪拍照、更搶奪記者手上新聞材料一事,司法警察局昨日解釋稱,是當時執行工作的前線人員有所誤解及情急之下所作出的反應,該局將會檢討今次事件。
情急犯錯‧無需負責?
司警的解釋實在令人難以接受。情急之下就可以做出違法行為而無需負責嗎?更何況是執法人員?司警這樣的回應,只會向公眾傳達了一個錯誤的訊息,造成惡劣和不良的後果。
司警發言人被傳媒進一步追問時表示,局方仍會深入調查和檢討今次事件。至於當時被搶的記者若要追究,可循甚麼途徑?發言人表示,也可直接向該局作出投訴。
司警局昨日發出的回應稿件全文如下:
昨天下午有三名本澳居民到旅遊塔門前散發傳單,為了不影響國家領導人到達該地點考察活動的正常秩序,本局人員按照安保要求勸籲上述三名人士停止上述活動,遭有關人士拒絕,因此,本局人員依法將上述三名人士帶往本局協助調查及核查身份,至昨晚21時全部人士獲准離開。
有傳媒朋友投訴,懷疑有本局人員企圖向記者取回傳單,經初步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有所誤解引致;至於有傳媒反映,懷疑有本局人員阻止傳媒拍攝,經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在情急之下的一種反應,但本局領導層並不接受,因為不符合本局一向以來高度尊重傳媒及全力協助傳媒採訪的一貫立場和做法。事後,局長已經隨即透過各級主管向前綫人員重申絶對尊重和協助傳媒採訪的指示。對此,如今次事件對各位傳媒朋友造成的誤解及客觀上可能造成的不尊重表示誠懇的歉意。
至於有協助調查的人士投訴被損壞攝錄器材,本局已開立調查卷宗,就有關投訴開展調查。
本局將對昨天的執法工作及程序進行檢討,找出不足,以便將來的執法工作做得完美。
本局再次強調,絶對尊重言論自由,尊重傳媒採訪的權利。
這些特別日子……市民眼界開 (《正報》,23/02/2013)
本澳有法律在廿年前正式頒布,有黨員在卸任前把握時機,提前一個多月來澳出席紀念活動,黨員旋風式橫掃小城,吸引有報章連日鋪天蓋地傾力歌頌,報導指出黨員在官也街停留十分鐘,有遊客不顧手傷、伸手緊握黨員之手,僅僅數秒足令其神魂顛倒、永生難忘,另外亦有數個團體聲稱代表青年學生,高度讚揚黨員重視本澳教育。
承蒙各大傳統社團對黨員的熱烈歡迎,過去幾天本澳各區,包括跨海大橋、老舊城區、購物中心地帶,甚至以往密密麻麻的路邊停車位,皆出現空無一人一車的神奇景象,連平日聚集在大三巴前、數以千計的自由行旅客,亦隨著黨員的到來而瞬間讓路,傳統社團成功爭取市民在經濟急速發展的煩囂下,得到難得的寧靜時刻,也成功讓黨員在大三巴前,拍下背後完全無人的罕有照片、留下永生難忘的珍貴回憶,更可提升本澳的旅遊形象。與此同時,黨員為了更關心本澳的醫療體系,特地請政府代為派出警員,封鎖救護車的去路,考驗醫護人員的危機應變能力,有關照片更流傳至鄰埠知名的「高登時事台」,讓澳門之名闖出伶仃洋。筆者堅信沒有居功至偉的傳統社團,親愛的黨員和廣大市民一定無法共享上述成果。古有君王選擇微服出巡;有黨領導亦在早前出巡時要求不得擅自封路,而其所到之處皆不見任何歡迎儀式和標語;然而,正因為黨員的作風,本澳市民才可分享上述成果,黨員為了讓澳門同胞喘息幾天,稍為違逆領導的意旨也不為過,筆者衷心祝願黨員離澳後不會受到任何處分,否則傳統社團定必義無反顧發起聲援。
此外,鑒於黨員此次行程的主要目的是紀念法律頒布廿週年,政府也作出別出心裁的安排,特意在本澳最高建築物外面的公共空間,上演一場公民教育課,模擬示範如何違反該法,成功地向廣大市民展現反面教材。據消息指,課堂的主要角色包括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兼《愛瞞日報》社長周庭希、民主起動理事長利建潤、民生協進會理事長梁石、十數名記者和若干名不具名且身份難以辨認的疑似警員。梁、利二人欲遞信表達訴求,並向記者派發公開信,周則以記者身份在旁攝錄過程,疑似警員先強行抬走梁、利二人,周雖然聲明自己的身份,但仍難逃被抬上神秘七人車的命運,周手上的攝影機亦遭損毀,後來警員再強搶記者手上的信件,更阻擋鏡頭並喝斥「不准拍攝」、「我認住你」,警員又私自將周手持攝影機內的影片刪除,三人被載到警局後拘留約六小時,陸續被釋放,為這堂公民教育課畫上句點。筆者認為政府配合法律頒布廿載的大日子教導大眾,警員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該法第廿七條「澳門居民享有言論、新聞…的自由,…示威的自由 …」,以及廿八條「澳門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澳門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的逮捕、拘留、監禁…;禁止非法搜查居民的身體、剝奪或者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警方與政府的合作下,以發揮得淋漓盡致的模擬示範,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黨員來澳與民同樂,又可以拉近警媒、警民合作之間的關係,實在一舉多得!
蘇嘉豪
「愛瞞」採訪遭抬走 拍攝錄像「被刪除」(《現代澳門日報》,23/02/2013)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的活動場地外被司警抬走,他稱當時是以傳媒社長身份採訪。周庭希稱,當時旅客可以自由出入旅遊塔,現場也沒有封鎖帶,他已多次表明自己是以傳媒身份採訪,仍被強行抬走;司警又一度搶走記者手上的公開信,是侵犯新聞自由。
周庭希表示,離開司警路氹分局之後,發現自己的攝錄機當天所有錄像都被刪除,他會去信當局表示不滿和追討攝錄器材等損失。周庭希又稱,新澳門學社旗下的「愛瞞傳媒」是在新聞局登記的本澳媒體,但不獲安排採訪吳邦國考察活動。
當日現場被司警一併帶走的團體負責人利建潤和梁石昨日召開記者會,抗議警方濫用警權。利建潤不認同司警指他散發傳單是影響秩序;他又證實事件中被抬走的周庭希當時是採訪他們的行動。梁石則指出,他們並非搞事,警方行為是不尊重傳媒,甚至有打壓傳媒之嫌,估計警方行動是受到上級一定壓力。
新聞局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愛瞞傳媒季刊」曾於二月十八日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考察本澳,查詢報名採訪事宜,由於已過了二月十七日下午五時的報名截止期限,故新聞局沒予接受。新聞局同時證實「愛瞞傳媒季刊」已於該局登記,季刊社長為周庭希,代任人為崔志釗。
司警回應取回傳單或引致誤解 (《市民日報》,23/02/2013)
【本報訊】對於前日有請願人士到旅遊塔外等候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反映訴求,派發的請願信散滿一地,事件演變成記者被警員搶手上新聞資料、採訪時遭到喝斥不准拍攝,司警局昨就事件提供新聞稿作出回應,指警員「以為是記者幫手執起傳單,所以企圖向記者收回」,認為可能事件屬一場誤會。
司警發言人陳堅雄昨日表示,就懷疑有警員搶去記者手上的新聞材料及拍攝時遭喝止,需要進行深入探討及檢討,尋求當時事件發生的原因所在,並作出改善;司警局務求希望將來在完成警務工作的同時,亦不會令到記者的工作帶來不便。陳堅雄又稱,如果記者想就事件追究,可直接向當局投訴。
檢討執法程序找出不足
司警昨日的新聞稿回應內容如下:「前天下午有3名本澳居民到旅遊塔門前散發傳單,為了不影響國家領導人到達該地點考察活動的正常秩序,本局人員按照安保要求勸籲上述3名人士停止上述活動,遭有關人士拒絕,因此,本局人員依法將上述3名人士帶往本局協助調查及核查身分,至前晚9時全部人士獲准離開。
有傳媒朋友投訴,懷疑有本局人員企圖向記者取回傳單,經初步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有所誤解引致;至於有傳媒反映,懷疑有本局人員阻止傳媒拍攝,經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在情急之下的一種反應,但本局領導層並不接受,因為不符合本局一向以來高度尊重傳媒及全力協助傳媒採訪的一貫立場和做法。事後,局長已經隨即透過各級主管向前線人員重申絕對尊重和協助傳媒採訪的指示。對此,如今次事件對各位傳媒朋友造成的誤解及客觀上可能造成的不尊重表示誠懇的歉意。
至於有協助調查的人士投訴被損壞攝錄器材,本局已開立調查卷宗,就有關投訴開展調查。
本局將對前天的執法工作及程序進行檢討,找出不足,以便將來的執法工作做得完美。
本局再次強調,絕對尊重言論自由,尊重傳媒採訪的權利。」
指有警員搶奪記者手上新聞材料 傳協發聲明要求警方道歉 (《華僑報》,23/02/2013)
【專訪】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期間,有警員搶奪記者手上的新聞材料,並喝止記者拍攝,甚至用手遮擋記者鏡頭的事件,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昨日發表聲明,對事件深表遺憾,強烈譴責相關警員的濫權行為及粗暴干預新聞採訪自由。要求警方就事件道歉。
傳協指出,本月廿一日,便衣警員在沒有表露身份情況下,從佩戴記者證的記者手上搶奪新聞素材,其行為違反《出版法》內保障記者可自由接近新聞來源的規定。同時,《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
警員的職責乃維護法紀及保護市民權利及財產,但公然搶奪記者的新聞素材,實荒謬之極。警員此等漠視法紀行為,有違社會價值,實在無法接受。
傳協要求警方就事件道歉,並盡快交還搶走的新聞素材。該會又促請警方嚴肅處理有關事件,展開記律調查,並公開相關調查結果。
另外,對於有記者於吳邦國訪澳期間,未能如期參與採訪,此因其所申請的採訪證經警方保安審核後被扣起,對此,傳協表示關注,要求警方高層必須徹查相關事件,公開交待真相,並需確保記者合法的採訪權不受侵害。
至於有市民於本月二十一日,在吳邦國將抵達的場地外,拍攝記錄請願行動,卻被警方帶走拘留,傳協對此表示關注;必須再次重申,市民有權在公眾地方拍攝及錄影;甚至,在尊重私穩的情況下發佈採集得來的材料。
另一方面,前日在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的活動場地外面被司警抬走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指出,他當時是以《愛暪日報》的社長身份在現場採訪,並多次向警員表明自己是以傳媒身份採訪的,但仍被強行抬走。而該刊物已在新聞局有登記。
事件的地點在旅遊塔外面,周庭希指當時旅客可以自由出入旅遊塔,現場也沒有封鎖帶。另外,周庭希被帶到司警局氹仔分局內約五個半小時後准離開,他稱攝錄機有損壞,並發現自己的攝錄機當天所錄像都被刪除,也會去信當局表示不滿,以及追討攝錄器材的損失。
周庭希批評被警方強行抬走並被留在警署內的情況不合理,警方剝奪了他的人身自由,更嚴重問題是警方侵犯新聞自由。◇
司警局回應傳媒相關投訴 (《華僑報》,23/02/2013)
【專訪】就前日有請願人士到旅遊塔門外準備向全國人大委員會委員長吳邦國反映訴求,事件鬧出記者被奪新聞資料、遭到喝斥不准影相事,司警局昨日在新聞局網站上載新聞稿回應,「指警員『以為是記者幫手執起傳單,所以收回』,認為事件為一場『誤會』」。
司警發言人陳堅雄昨日表示,就今次懷疑有警員搶去記者手上的新聞材料及喝止拍攝事,需要進行深入探討及檢討,尋求當時事件發生的原因所在,並作出改善,司警希望將來在完成警務工作同時,亦不會令記者的工作帶來不便。陳堅雄又稱,如果記者想就事件追究,可到當局投訴。
司警二月二十二日發文回應事件,內容如下: 「昨天下午有三名本澳居民到旅遊塔門前散發傳單,為了不影響國家領導人到達該地點考察活動的正常秩序,本局人員按照安保要求勸籲上述三名人士停止上述活動,遭有關人士拒絕,因此,本局人員依法將上述三名人士帶往本局協助調查及核查身份,至前晚九時全部人士獲准離開。
有傳媒朋友投訴,懷疑有本局人員企圖向記者取回傳單,經初步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有所誤解引致;至於有傳媒反映,懷疑有本局人員阻止傳媒拍攝,經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在情急之下的一種反應,但本局領導層並不接受,因為不符合本局一向以來高度尊重傳媒及全力協助傳媒採訪的一貫立場和做法。事後,局長已經隨即透過各級主管向前線人員重申絕對尊重和協助傳媒採訪的指示。對此,如今次事件對各位傳媒朋友造成的誤解及客觀上可能造成的不尊重表示誠懇的歉意。
至於有協助調查的人士投訴被損壞攝錄器材,本局已開立調查卷宗,就有關投訴開展調查。
本局將對前天的執法工作及程序進行檢討,找出不足,以便將來的執法工作做得完美。
本局再次強調,絕對尊重言論自由,尊重傳媒採訪的權利。」◇
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有關司警局昨天執法工作的回應 (「司法警察局」,22/02/2013)
昨天下午有三名本澳居民到旅遊塔門前散發傳單,為了不影響國家領導人到達該地點考察活動的正常秩序,本局人員按照安保要求勸籲上述三名人士停止上述活動,遭有關人士拒絕,因此,本局人員依法將上述三名人士帶往本局協助調查及核查身份,至昨晚21時全部人士獲准離開。
有傳媒朋友投訴,懷疑有本局人員企圖向記者取回傳單,經初步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有所誤解引致;至於有傳媒反映,懷疑有本局人員阻止傳媒拍攝,經了解,可能是本局人員在情急之下的一種反應,但本局領導層並不接受,因為不符合本局一向以來高度尊重傳媒及全力協助傳媒採訪的一貫立場和做法。事後,局長已經隨即透過各級主管向前綫人員重申絶對尊重和協助傳媒採訪的指示。對此,如今次事件對各位傳媒朋友造成的誤解及客觀上可能造成的不尊重表示誠懇的歉意。
至於有協助調查的人士投訴被損壞攝錄器材,本局已開立調查卷宗,就有關投訴開展調查。
本局將對昨天的執法工作及程序進行檢討,找出不足,以便將來的執法工作做得完美。
本局再次強調,絶對尊重言論自由,尊重傳媒採訪的權利。
關於一家刊物的登記狀況 (「澳門政府新聞局」,22/02/2013)
就有傳媒向本局查詢《愛瞞傳媒》的刊物登記狀況,本局回覆如下:
《愛瞞傳媒》於2012年11月28日以季刊形式向本局辦理刊物登記手續,本局同年12月12日完成有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根據刊物登記資料,有關刊物擬以中文出版,所有權實體為周庭希(自然人),負責人(社長)是周庭希,代任人(副社長)是崔子釗。
根據本局查詢記錄,一位自稱《愛瞞傳媒》負責人周先生於2月18日致電本局查詢報名採訪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問澳門事宜,本局當時的答覆是:由於2月17日下午5時的截止報名期限已過,故未能受理。
據本局統計,報名採訪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並獲接納的傳媒共有41家,記者共217名,其中,本澳傳媒25家,香港傳媒10家。逾期要求報名而未被接納的傳媒共有7家。
所有傳媒工作者,包括未有報名的傳媒,均可前往設於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獲多利中心五樓的新聞中心,取得是次訪問活動的新聞、講辭、圖片及影像資料。
《愛瞞傳媒》於2012年11月28日以季刊形式向本局辦理刊物登記手續,本局同年12月12日完成有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根據刊物登記資料,有關刊物擬以中文出版,所有權實體為周庭希(自然人),負責人(社長)是周庭希,代任人(副社長)是崔子釗。
根據本局查詢記錄,一位自稱《愛瞞傳媒》負責人周先生於2月18日致電本局查詢報名採訪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問澳門事宜,本局當時的答覆是:由於2月17日下午5時的截止報名期限已過,故未能受理。
據本局統計,報名採訪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並獲接納的傳媒共有41家,記者共217名,其中,本澳傳媒25家,香港傳媒10家。逾期要求報名而未被接納的傳媒共有7家。
所有傳媒工作者,包括未有報名的傳媒,均可前往設於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獲多利中心五樓的新聞中心,取得是次訪問活動的新聞、講辭、圖片及影像資料。
聲明 :「粗暴干預新聞採訪 要求警方徹查濫權」(「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22/02/2013)
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澳期間,有警員搶奪記者手上的新聞材料,並喝止記者拍攝、甚至用手遮擋記者鏡頭的事件,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深表遺憾,強烈譴責相關警員的濫權行為及粗暴干預新聞採訪自由。
本月廿一日,便衣警員在沒有表露身份情況下,從配戴記者證的記者手上搶奪新聞素材,其行為違反《出版法》內保障記者可自由接近新聞來源的規定。同時,《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
警員的職責乃維護法紀及保護市民權利及財產,但公然搶奪記者的新聞素材,實荒謬之極。警員此等漠視法紀行為,有違社會價值,實在無法接受。
本會要求警方就事件道歉,並盡快交還搶走的新聞素材,同時完善相關安排。本會促請警方嚴肅處理有關事件,展開紀律調查,並公開相關調查結果。
另外,本會得悉有記者於吳邦國訪澳期間,未能如期參與採訪,此因其所申請的採訪證經警方保安審核後被扣起,對此,本會表示關注,要求警方高層必須徹查相關事件,公開交待真相,並需確保記者合法的採訪權不受侵害。
至於有市民於本月二十一日,在吳邦國將抵達的場地外,拍攝記錄請願行動,卻被警方帶走拘留,本會對此表示關注;必須再次重申,市民有權在公眾地方攝影及錄影;甚至,在尊重私穩的情況下發布採集得來的材料。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司警失控? 擋鏡頭搶信件‧記者錯愕 (《正報》,22/02/2013)
【本報訊】昨有團體到旅遊塔門外向委員長請願,不過未開始已遭現場便衣警員強硬清場,三人被抬走扣留,期間有記者被「身份不明」人士喝斥不准拍攝、鏡頭被遮擋,更甚者還要強搶記者手上的請願信,事後證實為司法警察局人員所為。
三市民場外遭包圍抬走
繼首日有兩名人士在機場大堂欲向吳委員長申冤後,民主起動利建潤、梁石昨亦趁委員長會去旅遊塔之機,圖遞信表達推行人大直選的訴求,而澳瞞日報社長周庭希亦聞風而至拍攝情況,三人很快就被一班掛著耳機「身份不明」人士包圍在塔下巴士站前地,期間發生推撞,他們之後被抬上一七人車帶走。
數名原本在旅遊塔大堂等候委員長活動、掛著經保安部門審核採訪和記者證的記者見狀即到出門外了解,並舉機拍攝,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即上前喝斥「不准拍攝」,更有人出手阻擋鏡頭,即被人質問「為何在公眾地方不能影相?」。
光天化日強搶記者手中物件
利建潤見記者出現,即欲派手上的請願信予記者,但被相關人士制止,情急之下將請願信散落一地,部份被記者拾起了解請願內容。期間又忽然有一男女出現,一聲不響就搶去部份記者手上的信件,兩名記者反應不過來,就被成功搶去信件。
第三名受害者則在拉扯時,獲其他記者加入幫忙,並質問對方「你係邊個?做乜搶我哋嘢?」最後幸保不失,留住已損毀不堪的信件。兩人眼見強搶不成,即若無其事地走開,登車離去。有在場記者氣結地表示,相關人等應屬警員,但行為「同賊無乜分別」。
警否認強搶 稱純屬誤會
負責該處保安的司法警察局事後並無任何公開交代,有傳媒向當局發言人查詢,獲承認沒掛證的「身份不明」者全為司警人員,但否認行為是強搶,以為記者是「普通市民」幫忙拾回傳單,故才出手取回而已,多次重申和堅稱是「誤會」一場。
至於阻擋記者拍攝的行為,發言人則稱需要先去了解和調查,沒有回應。他又謂,根據相關警員報告,因現場有人派發傳單,涉嫌擾亂公眾秩序,故才要求相關人士回局協助調查,了解事件。
周嘆自由倒退如內地
不過,遭扣留逾五小時的周庭希被放後反駁,警方是以確認身份的手段將之扣留,期間在現場險被搶過來的拍攝像機,入司警局時遭拘押雖事後發還並聲稱沒做任何手腳,但所拍的影像卻全部不見,懷疑是遭警方刪除。
攝像機影像疑警方刪除
周大嘆澳新聞和言論自由受極嚴重侵害,指事發現場沒封鎖,旅客、市民皆能自由走動,利梁兩人被包圍前也還未有任可動作,自己則只拍攝非請願,對方也是在他查問下才表明警員身份,但不代表就可以不合理,「依家澳門越來越似大陸」。
便衣警「抬走」請願人士 搶稿對記者嗆「我認住你」! (《力報》,22/02/2013)
吳邦國昨假旅遊塔聽取城市發展匯報前,發生有請願市民被警員「抬走」、甚至有便衣警員搶奪記者手中稿件的插曲。昨日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以《愛瞞日報》記者的身份,拿手提攝錄機在場拍攝,被便衣警「抬走」;而民主起動負責人利建潤亦因在場派發予吳邦國的請願信,同遭警員「抬走」。雖便衣警以保安理由帶走三名人士,但期間有便衣警竟一度「搶奪」記者手中的公開信,隨後在引發傳媒關注後,更怒向記者嗆「會認住你」!
昨日活動開始前,周庭希以《愛瞞日報》記者身份,拿手提攝錄機在場拍攝,其後有多名便衣出現包圍周庭希,然而便衣僅稱「呢度唔畀拍嘢」。數名記者見狀立即上前拍攝,其後便衣警員指向記者、大聲地對記者稱「拍咩呀!唔畀拍」。事件引發更多記者到場採訪,便衣警見狀方不予阻撓,不過周庭希隨後被便衣警「抬走」。
便衣一度搶記者新聞稿
期間,利建潤亦在場向記者派發向吳邦國請願的公開信,其後同遭便衣警員阻攔及包圍。利建潤先是大叫了一聲「哎呀」,然後攤倒在地上,約五名便衣見狀,很快地將利建潤「抬走」,利建潤則大聲斥責「警察濫權」!
此時周庭希已被警員帶至警車內,隨後利建潤在被抬上一輛灰色私家車前, 將手中的新聞稿拋出, 當時就有便衣對其他便衣稱「快啲執番地下啲紙」,其後當記者準備拿取新聞稿時,一名女便衣便「搶走」新聞稿,更企圖奪取某報社記者手中的新聞稿,該記者有見及此稱「呢啲係私人嘢,你點可以搶?」在場記者亦認為便衣警搶稿不合理幫忙出聲,女便衣見狀這才放手,當時在場另一名便衣警竟非常兇惡地向另一名正在拍攝的記者稱「我認住你」!
周庭希未獲採訪資格
據了解, 警方欲搶奪的利建潤公開信,內容是要求吳邦國啟動全國人大的選舉法修改程式,實行人大直選,便衣警不知緣何故要搶奪記者手中的新聞稿。本報昨日求證警方,司警稱基於保安理由,於吳邦國前往旅遊塔期間帶走三名人士,並稱稍後便會釋放他們。本報亦求證新聞局,局方稱周庭希並未申請到採訪證,意即其昨日在場拍攝並不具備採訪資格。
《愛瞞日報》多名成員則於昨日傍晚前往路氹司警局等待被帶走的周庭希,他們痛批當局直接打壓新聞自由,並指紛擾期間拍攝器材遭毀壞,將向警方追討賠償,直到晚間8 時半左右,兩人才獲釋。
吳邦國活動場外派公開信 兩團體負責人遭強行抬走 疑便衣警喝止記者拍攝及強搶信件 (《現代澳門日報》,22/02/2013)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昨午到旅遊塔聽取澳門城市發展匯報。活動開始前民主起動負責人利建潤向記者派發公開信,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則在場拍攝,但有「便衣人員」上前阻止並將二人強行抬走。在場記者被人喝令「唔准影!」有人更搶走記者手上所接收的公開信。
昨日下午約四時吳邦國到達旅遊塔前,民主起動負責人利建潤在旅遊塔外的的士候客區向到場的記者派發公開信,而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則在場拍攝。據現場的記者表示,多名「便衣人員」上前阻止並將二人強行抬走。消息指周庭希當時並無參與派發公開信的行動,他曾向上前的「便衣人員」表示是以「愛瞞傳媒」的記者身份拍攝有關活動,但未獲理會;期間有在場等待採訪吳邦國的多名記者目擊情況立即上前採訪,但有人喝止記者「唔准影!」更有接過利建潤派發公開信的記者被警員強行搶走手上的信件。司警事後證實在場將兩名人士帶返協助調查。公開信內容是要求吳邦國啟動全國人大的選舉法的修改程式,實行人大直選。
兩人派公開信被抬走 (《澳門日報》,22/02/2013)
【本報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到旅遊塔,聽取澳門城市發展匯報,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以及民主起動負責人利建潤,於場外拍攝及派發公開信時,遭相信是警察的“便衣人員”帶走。有傳媒上前拍攝時遭人喝令不准拍攝,並搶走傳媒手上公開信,本報記者也險“中招”。
吳邦國委員長訪澳,多名居民及團體分別透過遞信等方式,希望反映意見。昨日下午約四時,在旅遊塔活動開始前,利建潤於門外向傳媒派發公開信,周庭希舉機拍攝,多名沒有表露身份的“便衣人員”上前阻止,未幾抬走兩人,地上散滿公開信。在場傳媒見狀隨即舉機拍攝,混亂間有人喝令傳媒“唔好影”,“便衣人員”搶去至少兩名記者手上的公開信,本報記者亦被一“便衣人員”企圖搶信。事發後,有傳媒感到莫名其妙。
2013年2月21日 星期四
記協不滿政務司司長採訪行程缺乏採訪安排 (「香港記者協會」,26/02/2013)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晚(2月20日)前赴北京,率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團出席今日(2月21日)的「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第二次會議」,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持,國務院有關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廣東省政府、深圳市政府等各方的高層代表會議。港方代表團成員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張垰瑤、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韋志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以及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潘英光。
是次會議涉及多名主要官員和高級公務員,且是具備實務性質的工作會議,惟政府事前除了在2月19日的晚上發出官員外訪的新聞稿外,沒有向本港傳媒或本港傳媒的駐京記者作任何採訪安排。事件反映新特區政府的透明度極其惡劣。
記協不滿特區政府對今次訪京行程的處理手法,認為無助新聞界採訪是次會議,擔心會削弱公眾知情權,令公眾無法得知中央與港深兩地就發展前海、跨境規劃、中港融合等關乎香港市民利益的事情進展,要求當局承諾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
特首梁振英上任後多次表示,十分重視新聞和採訪自由。他在去年競選期間又簽約章承諾捍衛新聞自由,但新政府施政半年多,三番四次發生阻礙傳媒採訪、司編輿論的惡例,包括去年七月多名主要官員秘密訪京、去年八月五日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午夜發稿事件、去年十一月廿九日屋宇署選舉性通知部份傳媒採訪事件,令人擔心梁振英政府講一套,做一套。本會促請特區政府公開交代事件,並承諾日後就同類活動都要作出合理的採訪安排,以確保市民知情權不受損害。
2013年2月21日
(花絮)採訪安排欠妥本地傳媒變布景板 (《市民日報》,21/02/2013)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昨日中午抵澳前,分別有兩名男子在澳門國際機場入境大堂拉起橫額企圖向吳邦國請願。其中1人表示,10多年前一宗兩名小童被綁架案件向政府反映後無法解決,得不到《基本法》保障,故向吳邦國伸冤,希望政府重視案件;另一男子表示,身份證明局以《行政程序法典》61條為由不允許「港澳居民僱員聯盟」成立,做法凌駕《基本法》;兩人向傳媒表述後,被警員帶到一旁問話。
※吳邦國一行赴澳大橫琴新校區視察,本澳傳媒只可在傳媒區採訪,惟委員長與傳媒有一段距離,卻未見任何人幫委員長遞「咪」,傳媒只能從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的回答內容推敲委員長的提問,確實有礙傳媒採訪。在場發言的劉仕堯、澳門大學校長趙偉及廣東南粵集團董事長曹達華均有在澳大橫琴新校區採訪期間用「咪」,傳媒對於為何沒有人向委員長遞「咪」感到疑惑。
※傳媒在傳媒區採訪屬正常安排,惟本澳傳媒被安排在傳媒區,而內地傳媒卻可在傳媒區外拍攝,即使本澳傳媒早到會場1個半小時又如何?再者,吳邦國一行在新校區標誌性建築物圖書館前合照時,本澳傳媒只能站在距離他們逾50米的距離後的傳媒區當布景板,而只有內地傳媒及官方媒體澳廣視可以拍攝。領導人來澳訪問,本地傳媒反而受到不公平對待,不免令人疑惑採訪安排。
2013年2月20日 星期三
(文哥手記)採訪要人記者證「失蹤」惹黑名單疑雲 (《市民日報》,20/02/2013)
過去但凡國家領導人來澳,本澳例必爆出保安部門拒絕部分外地人士入境的事件。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今起訪澳3天,卻爆出懷疑有本地傳媒被列入「黑名單」,有記者採訪證送交保安部門「過目」後一度「失蹤」,據云事件有一、兩名「受害人」,當中很不幸包括本報記者在內。
每逢國家領導人或其他國家重要人士訪澳,傳媒機構安排記者採訪,必須按新聞局要求為參與採訪工作的記者提前登記。是次吳邦國在全國人大換屆前以國家領導人身分訪澳,民哥當然高度重視,一如過往按新聞局要求在指定期限為一眾同事辦理登記。登記後,由新聞局發出的採訪證原定於昨日領取,然而本報昨日中午卻接到新聞局來電,指其中1名同事不能獲發採訪證。
追問之下,新聞局解釋製作採訪證後,必須交治安警「過目」審核,治安警審核記者的身分後再發還採訪證予新聞局。可是,治安警未有將本報其中1位同事的採訪證送還新聞局,其餘同事的則沒有問題。隨後新聞局更建議本報更改已登記採訪專場的人選,因沒有採訪證的同事便不能參與採訪。
本報聽罷大驚,認為事態嚴重,因事件除打亂本報採訪安排外,更擔心該名同事是否被警方列入「黑名單」?由於他並非新丁,過去亦曾採訪過多名國家領導人訪澳,事出突然,故即時要求新聞局盡快向警方追回採訪證,倘未果,至低限度要求警方解釋採訪證被扣起的原因,以保同事「身家清白」,不致無端被「劃花記錄」。
其後記者又直接致電治安警新聞發言人希望問清究竟,豈料治安警發言人卻表示沒有警方發證單位的電話,故未能聯絡,更着本報向新聞局查詢。面對發言人如此回覆,記者雖有感頓時變成「人球」,惟亦只好無奈等待新聞局跟進。
事件爆出後,不少行家紛紛致電本報表達關心,更有行家反映聽到傳言,指被扣起採訪證的記者,名字可能與被列入警方「黑名單」的人物同名同姓。本報將信將疑,認為作為一個國際城市的保安部門,辦事不可能如此粗疏。
至傍晚6時許,本報接到新聞局通知指採訪證已經「OK」,稍後治安警便會將採訪證送交新聞局。雖然本報記者的採訪證「失而復得」,但本報仍然對有同事的採訪證無緣無故「失蹤」幾個小時深感疑惑,記者遂直接前往昨晚的治安警傳媒新春晚宴問個明白。
甫到場便有新聞局人員拉着本報記者解釋,據了解,警方可能因為要同時處理逾千張採訪證或入場證,包括傳媒、工作人員、嘉賓、社會人士等,故有 一、兩個採訪證件與其他證件混在一起以致遺漏,更強調本報同事並非唯一「受害人」。
聽罷新聞局的解釋,記者再向在場治安警發言人追問事件緣委,治安警發言人聞言亦大為緊張,惟經多次查問後,仍向記者表示因警方發證單位的同事已經下班,故要留待今日才有答覆。
對此,記者只好再次無奈,並希望治安警今日有令人滿意的解釋。惟記者除了感嘆特區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未能及時協助和支援記者外,同時也不禁慶幸是次事件並非發生在外國傳媒記者身上,否則,可能會對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效率非常「失禮」。
2013年2月19日 星期二
民間電台嘉賓准索回訟費 (《明報》,19/02/2013)
民間電台20多名嘉賓悉數獲撤銷控罪,但包括台長曾健成(左一)在內的民間電台8名營運者會繼續被控。圖左二起為岑子杰、李偉儀及狄志遠。(余卓善攝)
【明報專訊】民間電台2008年無牌廣播案最後3名嘉賓獲撤銷控罪,3人昨申請索回訟費,但控方反對並指眾人犯法證據確鑿,有責承擔訟費。被告之一的狄志遠質疑,控方既撤控又拒承擔訟費是出於「面子問題」,要求法官主持公道。裁判官終決定准許各人索回訟費。
民間電台涉於2007年至2011年間違反《電訊條例》無牌廣播,20多名出席節目的嘉賓稍後遭檢控,其中5人被定罪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判得直。上月16名嘉賓獲撤銷控罪後,最後3名嘉賓民主黨前副主席狄志遠、民陣副召集人李偉儀及關注同性戀組織香港彩虹的執行幹事岑子杰昨亦獲撤控,但電台經營者仍會被檢控。
控方指撤控非因證據不足
控方稱,撤回控罪非因證據不足,而是考慮到案件歷時長久、被告在案中的角色、時間,及並無影響公眾利益等。3人申請索回訟費,控方以有獨立證據證明各人明知電台無牌仍擔任嘉賓為由反對,並要求他們同意案情,作為反對訟費申請的理據。但3人質疑控方要求不公,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亦表示,若3人有律師代表,亦不會同意接受控方案情。
【案件編號﹕ESS42079/08、4810/10、50725/11】
【明報專訊】民間電台2008年無牌廣播案最後3名嘉賓獲撤銷控罪,3人昨申請索回訟費,但控方反對並指眾人犯法證據確鑿,有責承擔訟費。被告之一的狄志遠質疑,控方既撤控又拒承擔訟費是出於「面子問題」,要求法官主持公道。裁判官終決定准許各人索回訟費。
民間電台涉於2007年至2011年間違反《電訊條例》無牌廣播,20多名出席節目的嘉賓稍後遭檢控,其中5人被定罪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判得直。上月16名嘉賓獲撤銷控罪後,最後3名嘉賓民主黨前副主席狄志遠、民陣副召集人李偉儀及關注同性戀組織香港彩虹的執行幹事岑子杰昨亦獲撤控,但電台經營者仍會被檢控。
控方指撤控非因證據不足
控方稱,撤回控罪非因證據不足,而是考慮到案件歷時長久、被告在案中的角色、時間,及並無影響公眾利益等。3人申請索回訟費,控方以有獨立證據證明各人明知電台無牌仍擔任嘉賓為由反對,並要求他們同意案情,作為反對訟費申請的理據。但3人質疑控方要求不公,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亦表示,若3人有律師代表,亦不會同意接受控方案情。
【案件編號﹕ESS42079/08、4810/10、50725/11】
奧巴馬富商會所打高球惹爭議 與活士金主打波 突限傳媒採訪 (《明報》,19/02/2013)
奧巴馬熱愛高爾夫球,過往曾與前總統克林頓及眾議院議長博納切磋。圖為2010年奧巴馬在夏威夷一間高球會揮杆。(法新社)
【明報專訊】一直強調關顧窮人和中產的美國總統奧巴馬,日前與富商秘密進行「高球約會」惹起爭議。奧巴馬上周末前往佛羅里達州,與高爾夫球名將「老虎仔」活士、民主黨金主及美國貿易代表打高球,但罕有地禁止傳媒採訪拍照,有記者投訴白宮安排欠透明度,做法與過往有別。《華盛頓郵報》質疑,奧巴馬一邊廂強調關心中產福祉,另一邊廂卻與權貴聯誼,形成強烈對比。
被質疑與權貴聯誼
奧巴馬上周五晚前往佛州私人高球會所The Floridian度周末,並與該會所東主、休斯敦富商兼民主黨捐款人克蘭(Jim Crane)、美國貿易代表柯克(Ron Kirk)及高球名將活士切磋球技。克蘭去年3月曾舉辦籌款活動,為奧巴馬籌募競選資金。
隨行記者團行前曾向白宮求證活士周日將首度與奧巴馬同場較勁的消息,但未獲回應,而白宮周日在簡報中,亦暗示總統當日沒有活動。惟高球雜誌《高爾夫球世界雜誌》撰稿人羅薩福特(Tim Rosaforte)卻率先在Twitter報道奧巴馬在球場內的消息,描述其與活士互動的情,甚至進行訪問。
以往放假打球任記者拍照
消息傳出後兩小時,白宮始向記者團證實有關報道,但拒絕提供奧巴馬與有關人士的交流細節,亦不准記者進入會所採訪。記者團強烈反彈,批評白宮的處理手法,與過往總統在白宮以外享受高球假期時會讓記者拍照的慣例不同,質疑白宮隱瞞行程。
白宮記者協會主席亨利(Ed Henry)發表聲明,稱對於各大傳媒上周末完全無法接近奧巴馬,感到極其挫敗,「我們在今天及未來的日子裏,繼續爭取一個非常簡單的重要原則:公開透明」。
白宮稱私人活動不必緊貼
白宮回應稱,已「第一時間」通知白宮記者奧巴馬的活動資料,又稱總統正在私人休假,「沒有理由」讓記者緊貼其行蹤或知悉他與誰人在一起,強調「授予記者的權限與過往總統的高球活動一致,亦與記者團到訪前白宮所應允的一致」。
白宮上周四就奧巴馬在高級度假村休假會否影響總統形象時表示,總統須全天候履行職責,即使與親友共享假期時亦然,相信美國人不會見怪。惟《華盛頓郵報》質疑,奧巴馬雖然聲言關心中產面對的危機,上周五更在家鄉芝加哥一貧民區表示要為經濟受困的地區創造就業職位,但旋即現身豪華高球會所,與權貴聯誼,反差極大。法新社亦質疑,奧巴馬過往鮮少在私人會所打高球,但如今成功連任、選舉壓力過後,便有「餘裕」不再關心政敵對其熱愛高球的攻訐。
綜合報道
奧巴馬上周五晚前往佛州私人高球會所The Floridian度假,並與該會所東主、休斯敦富商兼民主黨捐款人克蘭切磋球技。圖為奧巴馬乘空軍一號總統專機飛抵佛州。(法新社)
記者團批白宮借寒流誤導
【明報專訊】今次奧巴馬佛州度假之行中,隨行白宮記者團均無法作第一手採訪,白宮安排成眾矢之的。
記者團被安排入住距離奧巴馬The Floridian十數公里外的酒店中,車程約20分鐘。《阿特蘭大新聞憲政報》記者杜普雷(Jamie Dupree)透露,白宮周日早上向記者團表示,總統「沒計劃」離開高爾夫球會所,而白宮將於上午9時半起暫停發布新聞。他指出,白宮當時特別提及當地受寒流影響,氣溫只得7℃左右,預計到午後才會回升至16℃,「似乎暗示當日上午總統或沒有活動」。未料數小時後,高球記者羅薩福特卻在Twitter發布奧巴馬將與活士打高球的消息。
高球記者Twitter泄消息
至下午1時45分,白宮終證實奧巴馬正與活士等人打高球,但仍然未有新聞發布。雖然記者團可前往The Floridian,卻被擋在閘門外不許內進。由於會所被樹叢包圍,記者團根本無法拍攝到奧巴馬等人的照片。直至夜幕降臨,一無所獲的記者團始返回酒店。
雖然白宮堅稱,今次的採訪安排與過往一致,但事實上奧巴馬過往在白宮以外與人打高球時,例如2011年9月奧巴馬與前總統克林頓於安德魯斯空軍基地打球,以及2011年6月奧巴馬與共和黨眾議院議院博納於打球等,隨行記者均可隨意拍照,而白宮事後更曾主動發布奧巴馬及博納的照片,處理手法與今次截然不同,惹來外界揣測。
綜合報道
揭露中國官場腐敗報道得美國新聞獎 (「BBC」,18/02/2013)
美國彭博新聞社以及《紐約時報》有關中國高官腐敗的報道贏得年度喬治·波爾卡新聞獎。
由紐約長島大學頒發的喬治·波爾卡新聞獎是美國新聞界著名獎項。
該項新聞獎下設多個領域,尤其重視調查性報道。
彭博新聞社以及《紐約時報》上海分社社長張大衛(David Barboza)贏得的是2012年喬治·波爾卡新聞獎的外國報道獎。
長島大學指出,彭博新聞社國際部記者以及張大衛的報道揭露了中國政治精英所藏匿的財富,暴露了中國的政治腐敗問題。
長島大學指出,彭博記者對薄熙來及其家人以及習近平家人所持財富的報道,以及張大衛對溫家寶家族財富和太子黨們斂財行為的報道令兩家新聞機構在中國均受到損失。
有關報道發表後,彭博以及《紐約時報》的網站在中國都遭到屏蔽。
2013年的喬治·波爾卡新聞獎頒獎儀式將在4月11日於紐約曼哈頓的羅斯福酒店舉行。
BBC記者罷工抗議強制性裁員 (「BBC」,18/02/2013)
英國廣播公司BBC的大批記者從周一(2月18日)凌晨零時起,開始24小時罷工,以抗議公司的強制性裁員。
英國記者工會(NUJ)說,由於同BBC在30名面臨強制性裁員的記者的重新安置問題上未達成一致,他們決定採取罷工行動。
作為BBC所推行的「實施質量第一」計劃的一部分,公司決定在未來五年裁去2000個職位。
BBC說,這2000個職位屬於「自然消耗」,意即在未來五年內這些職位將由於各種原因逐漸遞減直至完全歸零,其間將不再招聘填補空缺。
但NUJ說,目前面臨強制性被裁的30個職位便存在爭議。
面臨裁員威脅的BBC部門還有第五電台、亞洲網絡和國際部。
NUJ負責人斯坦尼斯雷特說,BBC在全英國的工會成員舉行罷工是為了捍衛自己的職務以及新聞工作的質量。
她說,所有工會成員對於公司上層所作的低水平決定感到憤慨,因為這一決定將導致員工被裁、新聞工作質量受損以及節目日益商業化。
BBC則說,它對工會的罷工行動感到遺憾,並表示將盡量維持原定節目的正常播出。
2013年2月16日 星期六
記者組織:在華外媒限制趨嚴 (《明報》,16/02/2013)
【明報專訊】總部設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發表年度報告,指2012年殉職和遭監禁記者人數均創新高,其中外國媒體在中國遭到的限制愈來愈嚴格。
中央社引述報告指出,自從1992年開始公布新聞自由狀報告以來,2012年是情最差的一年。其中70名記者在工作中死亡,遭監禁的記者人數則為232人。
中國內地目前有32名記者正被監禁。報告回顧過去一年中國官方對境外記者的限制,包括對盲人律師陳光誠的採訪限制、新領導人習近平「神隱」的新聞說明過程、多名外國記者遭到攻擊,以及多家媒體因報道總理溫家寶家族財產遭封殺等事件;並指外交部拒絕為半島電視台駐京記者陳嘉韻記者證延期一事,是自1998年後首次出現的「一次指標性事件」。
2013年2月15日 星期五
保護記者組織報告去年70名記者被殺 (「BBC」,14/02/2013)
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保護記者權利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說,記者遭到殺害和監禁的事件去年在全世界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增長。
保護記者委員會最新發表的年度報告顯示,自從這個組織開始公布有關新聞自由狀況的報告以來,受到監禁記者的人數去年創下紀錄,達到232人。
同一時期,70名記者在工作中死亡,比2011年增加了43%,而其中並不包括至少35名失蹤的記者。
報告說,死亡記者中有許多是在敘利亞戰鬥前線工作的記者,但大多數是由於報道犯罪和腐敗案件而觸犯強勢人物並遭到殺害的地方記者。
發出呼籲
保護記者委員會副總裁馬奧尼呼籲聯合國採取行動,增強公眾對這一問題的認知度,懲罰有關犯罪行為。
他說,如果在記者遭到殺害之後沒有人受到懲罰,這將對記者群體發出一個可怕的信息,是對獨立的調查報道構成的最大威脅。
馬奧尼特別指出,有10個國家的狀況特別糟糕:巴基斯坦、索馬里和巴西殺害記者的數字非常高;俄羅斯和厄瓜多爾使用了限制性法律來對付異議聲音;越南、埃塞俄比亞、土耳其、伊朗和敘利亞監禁了大批的記者。
他說,對於新聞自由來說,2012年是悲慘的一年。
記者組織:媒體遭網絡攻擊事件不斷增加 (「BBC」,14/02/2013)
設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說,由於黑客成為對媒體審查的一個廉價和便捷方式,發生在世界各地的對記者和媒體的網絡攻擊事件數年來不斷增加。
保護記者委員會說,網絡攻擊事件、包括最近對《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以及《華盛頓郵報》的網絡攻擊在全球有增長的趨勢。
保護記者委員會副主任羅伯特·馬奧尼對記者們說,「我們看到過去數年來記者個人以及一些新聞機構遭遇到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事件不斷增加。」
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是利用網絡上已被攻陷的電腦作為「殭屍」,向某一特定的目標電腦發動密集的「拒絕服務」式攻擊,把目標電腦的網絡資源及系統資源耗盡,使之無法向真正正常請求的用戶提供服務。
《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都說上個月針對他們的網絡攻擊源自中國。
馬奧尼說,「這些攻擊行動越來越複雜,雇用黑客罪犯來實施這種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是很便宜的。」
他說「我們接到報道說在非洲和亞洲有記者受到攻擊,即使在北非,在阿拉伯之春以前,就有新聞機構比如在突尼斯的新聞機構受到攻擊。我們還看到比如在埃塞俄比亞這樣的國家,有整個報社被打跨。」
2013年2月9日 星期六
張達明:練文屬評論不構成誹謗 (《信報財經新聞》,09/02/2013)
行政長官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指控特約評論員練乙錚一篇文章(下稱練文)誹謗,事件餘波未了,工黨計劃在維園花市派發數千份練文予市民,同時考慮在立法會提出以特權法跟進事件。
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認為,練文不是新聞報道,屬於評論文章,看不到梁振英有什麼法律依據指文章誹謗,直指「做得特首,唔可以當自己匿喺一個蠶繭裏面受到保護。」該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在1 月29 日發表於《信報》評論版;梁振英在2 月1 日發律師信予《信報》,要求日後不可再用「梁氏涉黑」的字眼及撤回文章;《信報》在2 月7 日發表聲明稱,若因文章引起讀者對梁先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而致歉;梁振英當日出聲明表示接受聲明最後一段。
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天強調,政府一貫維護新聞、言論及出版自由,不評論梁振英的做法。
對於《信報》的聲明,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的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昨天形容是畏首畏尾,看完後感到失望,看不清楚立場在哪裏,又表示自己支持的是練乙錚;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亦指,《信報》道歉得「唔湯唔水」, 「係唔夠薑的做法。」張達明也在港台一個節目上說, 「我就覺得《信報》最後一段無必要加入,反而之前幾段已足夠去澄清文章內容。」張補充: 「睇番有關涉及的文章,基本上不是新聞報道,而是一篇評論文章,是基於之前傳媒已披露的事實為基礎,或者劉夢熊作引發點,在這樣的情況下,按照現行誹謗法,看不到梁振英有什麼法律依據指文章構成誹謗。」張達明強調,做政治人物要接受批評,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當傳媒或市民就有公眾利益事務對特首作出批評,甚至尖酸刻薄到涉及瀆職等的評論,在法庭角度,焦點落在是否真誠的評論,即使很不合理,都不會構成誹謗。
他又指,英國的案例是有關地方議會或政府不可控告他人誹謗,但沒有延伸至官員,故特首亦受到誹謗法的保障,不應該「一刀切」指特首不可以告人誹謗。但強調是否誹謗取決於文章的整體,不能只是挑剔當中的一兩句。
工黨維園派練乙錚文章
工黨將會在其位於維園的年宵攤檔向市民派發練文,預計印製數千份。主席李卓人說,若梁認為那是構成誹謗,可以向工黨提出訴訟,又不滿梁無向劉夢熊採取法律行動,反而向《信報》發律師信,將會在立法會提出運用權力及特權法跟進事件。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天接受港台節目《星期五主場》訪問時直言政治問題,應以政治手法解決。政治人物透過發律師信反擊,並不是最有效方法,質疑目的到底是為了澄清事實、扭轉公眾負面印象抑或要阻嚇外界發布類似言論。曾鈺成並指,就算決定控告誹謗,法庭的裁判對政治人物來說,未必有太大幫助。問及被取笑是「老鼠」,曾笑言, 「若話我是老鼠,我好難發律師信,雖然我都覺得是誹謗。」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則指,當年擔任保安局局長時屢被人嘲諷為「掃把頭」,曾考慮控告誹謗,但其後打消念頭,因為法律上未必可行,不值得。她相信,梁今次是一時氣憤,事前應多徵詢法律意見,又指: 「做高級官員都要有風度,畀人話幾句好閒啫」。
《信報》事件梁「私」事「公」布被批 先個人名義發信 後由政府出稿回應 (《明報》,09/02/2013)
工黨主席李卓人批評,特首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有損香港核心價值,昨在維園年宵攤檔,向市民派發數千份練乙錚該篇涉事文章的複印本,直指若梁認為傳閱及複印該文都可對他構成誹謗,大可提出訴訟。(林凱旻攝)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指控《信報》文章誹謗一事,沒正式交代所用身分,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梁振英是以個人身分處理。不過,梁振英先以私人執業律師行出信予《信報》,但前日卻透過政府新聞處發布新聞公報接納道歉,做法「先私後公」,學者及前高官均認為不恰當。特首辦發言人則表示對事件無補充。
林鄭不評論:梁個人身分處理
梁振英不滿練乙錚指其「涉黑」的文章有誹謗成分,2月1日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發信給《信報》,信件表明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要求就文章部分段落澄清及道歉,並停止再刊登文章。《信報》2月7日刊登澄清及道歉聲明,同日下午1時15分,梁振英透過政府新聞處出發布新聞公報,表示接納道歉。
梁振英到底以什麼身分處理事件,他沒有公開說明,本報向作為政府法律顧問的律政司長辦公室查詢,梁振英有沒有徵詢政府法律意見,發言人回覆稱,有關的法律行動是行政長官以個人名義進行,律政司長或律政司其他同事並沒有提供任何意見或參與有關的法律行動。
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到荃灣行年宵時亦主動提到,梁振英是以個人身分處理《信報》文章事件,她留意到梁亦已回應,政府當局不作評論。
學者:令人感政府有份告人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梁振英「先私後公」的做法並不恰當,「政府出稿指梁振英接受道歉,給人感覺是政府有角色,有份參與告人」。他認為,梁振英根本不應就批評言論而發出律師信,但若他選擇此舉,個人身分是較適當,他補充,曾蔭權當政務司長時就涉及他私生活的言論控告《東周刊》,亦是以個人身分處理。
王永平:梁無解釋不滿理據
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亦批評,梁振英沒向外解釋以什麼身分處理事件,亦無解釋不滿文章的理據,是閃縮迴避,「既然自己出律師信,要顯得超然,那就應該超然到底,為何又用政府新聞處出稿呢?是否之後身分有變?」
曾因被指「掃把頭」而感到憤怒的行會成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曾想過告人誹謗,但她選擇了先諮詢律政司意見,「如果要告,我是會用私人名義去做,用自己錢,不用公帑。但《公務員事務規則》有指引,指涉及誹謗的官司應諮詢律政司意見,我就聯絡了當時民事法律專員溫法德」。
後來她知道公職人員面對外界指控應有風度,才放棄提出訴訟。對於梁振英以律師信形式處理事件,葉太稱:「可能佢缺乏經驗啦,亦可能是他身邊有人慫恿佢。」但她不評論梁用新聞處出稿的方式是否恰當。
曾鈺成:發律師信非最好辦法
【明報專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在電視訪問指出,政治人物面對不公道的評論,以發律師信反擊,並不是有效辦法,認為政治問題應用政治手法處理。他又對建制派和泛民主派大和解感到氣餒。
「政治問題應政治手法處理」
曾鈺成昨出席港台節目《星期五主場》,被問到對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時,他認為政治人物以律師信反擊不公道的評論,「不是最好的辦法,可能更麻煩」,若真的要將案件提上法庭,判決亦未必對事件有很大幫助。他認為「政治問題應該用政治手法處理」。
對建制泛民大和解氣餒
另外,曾鈺成去年曾提出希望建制泛民大和解,他表示,現時大和解的條件較去年艱難,對此感氣餒。他堅信香港應根據已訂出的普選時間表推行普選,但要達至普選,最重要並非什麼方案,而是最終要各方合作。「問題是特區政府、中央政府、泛民、建制,幾多人是真的想見到普選?如果只有說,或用來成為鬥爭工具,那麼任何方案都無用」。他希望各方理性務實,得出共識才能成事。
道歉啟事不提對象「各取所需」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就《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指他「涉黑」的文章,要求信報澄清及道歉,信報前日刊登澄清及道歉啟事,總編輯陳景祥解釋,道歉的對象是讀者,而非梁振英;但梁振英隨後表示接受道歉。有熟悉誹謗法例的律師表示,聲明中有關道歉的句子隱藏了對象,達到各取所需效果。
律師:涉誹謗雙方多同研字眼
信報前日刊登澄清及道歉啟事,表示「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熟悉誹謗法例的律師鄧偉棕指出,首句有兩個意思,分別是「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及「若因文章引來不便」,但句子隱藏了對象,因此令人難以理解聲明是向誰道歉。「總編輯出來解釋說道歉是向讀者而不是梁振英,不能說總編輯講錯。」
他解釋,很多涉及誹謗的情,指控一方與被指控一方會一同研究聲明字眼,「有時連叫道歉啟事還是澄清啟事都要拗很久」,最後雙方達成共識,會在公開聲明採用較含混的語意,以各取所需、各自表述,「隱藏了對象,便是要達到各取所需的效果,令不同的對象覺得已獲道歉」。
總編指道歉聲明非「跪低」
陳景祥昨回應本報查詢稱,道歉純綷是向讀者作出,以免引起讀者對文章產生各種誤會,他亦不同意道歉聲明是「跪低」。
政黨再挑戰梁 維園派練文影印本 評論員倘被控法律界義抗特首 (《蘋果日報》,09/02/2013)
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律師信的梁振英,前晚離港外遊。
【本報訊】小器特首梁振英發律師信,要求《信報》及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撤回「梁氏涉黑」文章,針對傳媒舉動激發民憤,繼網民爭相轉載文章挑機「博告」後,工黨昨在年宵大派影印本,十分搶手。面對梁振英掀起的白色恐怖,法律界組成義務小組,支持時事評論員和新聞工作者穩守言論自由防線。記者:韓耀庭 林俊謙
梁振英前晚起休假外遊,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行年宵後表示,政府維護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及出版自由,並指梁振英以「個人身份」處理《信報》文章事件,「我留意到特首噚日已作出回應,政府唔作評論。」梁振英前日以行政長官身份接受《信報》聲明最後一段。
《信報》昨報道事件時披露更多內幕,指梁的律師信要求《信報》日後的報道不能再用「梁氏涉黑」或類似字眼,同時需要以大篇幅刊登聲明撤回文章。練乙錚回應《信報》時反駁梁在聲明中表示「嚴重問題要嚴肅處理」,指「梁氏說的嚴肅做法竟是寫律師信,而不是以事實詳細解開劉夢熊捅出來的一大堆指控和疑團。」認為梁「未盡其責的處理方式,有點輕率」。
香港人權監察指,國際人權傾向保障公共討論空間,政權應受合理批評,並以公民黨議員毛孟靜於95年,在電視節目內評論報章之間互相訴訟的趨勢為例子,毛被傳媒集團控告誹謗,最後終審法院接納公允評論辯解,認為評論人在評論公眾利益時只要公正,就是公允評論,傳媒集團敗訴。
市民支持練乙錚的評論,紛紛轉載文章挑戰梁振英的法律行動,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在facebook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至昨晚有4,800人參加。工黨複印了逾千份練乙錚的有關文章,昨在維園年宵攤檔派發,不少市民取閱。主席李卓人表示,若梁覺得傳閱或複印有關文章構成誹謗,可向工黨提出訴訟。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與多名律師及大律師組成義務小組,協助被特首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責任的時事評論員和新聞工作者。
本報昨向特首辦查詢收到多少市民「求收律師信」的電郵,及梁振英會否向有份轉載「梁氏涉黑」文章的人士發律師信,發言人稱「沒有補充」。
左報斥練乙錚人品差
【本報訊】練乙錚在《信報》發表「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文章,除換來梁振英的律師信,也被左派報章輿論追擊。《文匯報》昨刊評論文章批練乙錚「信口雌黃、說謊成癖及人品低下,是新聞從業員的異類和敗類」。
《文匯》2,000字狂鬧
《文匯報》的評論長2,000字,指練的文章「不僅是對梁振英的誹謗,而且是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誹謗,是對支持梁振英當選行政長官的大多數市民的誹謗,是對特首選舉期間各個民意調查機構的誹謗」。
評論以人身攻擊措詞針對練乙錚,指他「作為新聞從業員,卻一貫不顧新聞操守,信口雌黃、肆意誹謗,人品低下,這種新聞從業員的異類、敗類,應受到譴責」。又批評練多年前發表質疑香港自治非自治、梁振英是中共地下黨員的文章是指鹿為馬。
2013年2月8日 星期五
南方報業高層執位 社長換人 (《明報》,08/02/2013)
【明報專訊】廣州消息透露,南方報業傳媒集團高層人事變動,61歲的集團董事長楊興鋒屆齡退休,由集團總編輯張東明接任,在月前《南方周末》風波後臨危受命主管《南周》的集團副總編輯王更輝則升任集團總編輯。
據透露,有關人事任命於一周前宣布,昨日為公示期結束正式生效。楊、張、王3人均畢業於廣州暨南大學新聞學院。楊興鋒1982年加入南方日報社,2006年任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2011年卸任黨委書記一職。
張東明原任廣東省委宣傳部新聞處長,2003年SARS後空降南方報業集團任副總編兼《南周》總編輯。王更輝曾任《南方日報》要聞部主任、集團副總編輯,上月《南周》風波發生後,他取代黃燦任《南周》總編輯。
消息稱,被指為《南周》事件的「黑手」之一、集團黨委書記楊健兼任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故張、王二人將是南方報系未來的實質掌門人。
明報記者
特首發律師信要求撤回「涉黑」評論 練乙錚評梁振英:處理方式未盡其責 (《信報財經新聞》,08/02/2013)
特首梁振英2 月1 日以私人名義向《信報》發律師信,指控《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一篇評論文章,形容他「涉黑」的言論涉及誹謗。
《信報》昨天發表聲明指出, 「梁氏涉黑」是基於劉夢熊接受周刊專訪時的假設性陳述,不等同「梁已涉黑」;練乙錚的文章亦多次表明,相關論據應加以求證。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認為,評論文章被控以誹謗,情況不尋常,會對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造成打擊。練乙錚回覆本報時,形容梁振英做法「不智和不理性」,但相信今次事件令大家對言論自由更加關心和珍惜。
陳景祥:致歉對象是讀者
梁振英昨日透過特首辦發表回應,指文章指自己「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梁振英又指自己注意到並接受聲明最後一段,包括「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一句。但陳景祥強調,致歉對象是讀者,而非梁振英。
該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在1月29日刊登於《信報》評論版。
律師信要求《信報》日後的報道不能再用「梁氏涉黑」或類似字眼;同時需要以大篇幅刊登聲明撤回文章。陳景祥指出,刊登聲明後,其餘工作已交給律師處理,又強調事件不影響《信報》編採獨立。
練乙錚推測梁振英是一時衝動,他回覆本報時說: 「嚴重問題要嚴肅處理,這個當然;但梁氏說的嚴肅做法竟是寫律師信,而不是以事實詳細解開劉夢熊捅出來的一大堆指控和疑團。」練反指這不是「嚴肅處理」,而是「未盡其責的處理方式,有點輕率」。練乙錚憶述上次和梁振英筆戰,梁「也是沉不住氣,但到底沒有給人以勢壓人的感覺」;但這次他「不再試圖答辯而訴諸一紙律師信」,練乙錚認為這「不很好」。
對於梁振英做法,記協主席麥燕庭表示,梁振英在劉夢熊作出多項指控後,拒絕公開全面回應,其後梁卻在傳媒就指控作出評論時,遽然採取法律行動,難免引起公眾疑慮。麥燕庭認為,梁振英是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說,從政者不應假設採取法律行動可令傳媒「收聲」,這樣要承受政治後果。香港人權監察擔心公職人員仿效,動輒向批評他們的人發律師信。新聞工作者聯會認為,官員應保持積極接受媒體監督的姿態,而傳媒要遵守職業操守。
其實,梁振英向傳媒發律師信並非首次,他亦曾指控《成報》不實報道自己與「明天更好基金」行政總裁鄧淑德的關係。
不過,陳景祥強調,今次性質有些不同,因為這並非針對其個人的八卦式報道,而是一篇評論,且涉及公眾利益。陳景祥和練乙錚均指記憶中未試過有評論被控以誹謗。
法律學者指出,控告評論誹謗,法律理據薄弱。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傳媒法項目主任韋杜靈(Doreen Weisenhaus)表示,只要意見是基於事實,作出涉公眾利益的評論權利便得以保障。即使不是涉及個人意見,只要證明報道涉及公眾利益及有盡職考查,亦未能構成誹謗。
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向本報表示,根據一般誹謗法,評論不構成誹謗。
陳文敏:梁應收回律師信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昨天引「謝偉俊訴鄭經翰誹謗案」指出,即使評論涉及私人恩怨,甚至有中傷成分,只要討論的問題牽涉公眾利益,有一定客觀基礎,就不構成誹謗。
陳文敏說,政府應受監察,而且政府有很多私人所沒有的途徑,例如舉行記者會等,若政府可告人誹謗,容易扼殺言論自由。陳文敏認為梁振英應該收回律師信。
陳文敏又引英國1993 年、打比郡地方議會控告《星期日時報》誹謗的案例表示,政府或特首無權提誹謗訟訴。陳文敏認為梁振英應該收回律師信。
不過,張達明認為,有關案例針對地方議會,不是直接指官員。他說,特首不是一刀切不能提誹謗,要視乎案件性質。
練乙錚
事件會讓社會大眾更關注梁振英及特區政府對言論自由的態度議員與學者的意見
陳婉嫻
政治人物面對各方批評,用平常心睇好啲。
湯家驊
梁振英發律師信在政治和法律上都很不智
陳文敏
問題涉公眾利益,有一定客觀基礎就不構成誹謗。
張達明
若梁振英認為言論誹謗,為何不告劉夢熊?
泛民建制齊轟打壓新聞自由
特首梁振英針對練乙錚的評論發出律師信,泛民、建制派、學者對此一致炮轟。新民黨田北辰認為,政治人物應該「食得鹹魚抵得渴」,不應開創特首發律師信的先河;工聯會陳婉嫻呼籲梁振英以平常心面對批評。自由黨田北俊、民主黨劉慧卿和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亦質疑,練文以劉夢熊在《陽光時務週刊》訪問為基礎, 「為何不告劉夢熊?」工黨何秀蘭狠批梁振英打壓新聞自由, 「將傳媒放在敵我矛盾的對立面」。她指出,梁振英作為特首,可透過不同渠道澄清或回應練文,但梁選擇向傳媒機構和評論員發律師信,令人憂慮他以權勢和法律程序打壓傳媒。公民黨湯家驊認為,梁振英發律師信在政治和法律上都很不智。
文章疑觸動北京神經
自由黨田北俊對事件感到詫異,直指梁振英的做法不恰當。田北俊質疑,梁振英是因為北京方面留意到練乙錚的文章才嚴肅處理。
田北辰批評,梁振英處理事件的手法應有所調校,他可以選擇大方不回應,或使發出律師信後,亦應公開指出文章哪些論點構成誹謗。
陳婉嫻認為,政治人物要面對批評,呼籲梁振英「用平常心睇好啲」。她又說,自己20 年政治生涯都遇過很多不喜歡自己的人,每每面對這些情況一笑置之。
學者一面倒批評梁振英的做法。甚少評論香港時事的中大社會科學院副教授沈旭暉在Facebook 暗批梁振英,指「胸襟狹窄、睚眥必報、從不認錯、用人唯親的人」,無論在各大小界別中, 「都不可能做實事,更不可能成為領袖」。
蔡子強:做法引起公憤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說,練乙錚在評論界有崇高地位,如果梁振英對他發律師信,會令人有打壓的感覺,引起評論界和知識分子的公憤。
不過,部分建制派仍為梁振英護航。民建聯譚耀宗不認為出律師信是打壓新聞自由,形容這是特首的個人權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工聯會黃國健表示,練的文章有問題,特首「有反應」是正常,亦不同意做官就要畀人鬧。
余若薇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
撰文批評特首梁振英的練乙錚,突遭對方指控誹謗,引發網民群起聲援。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昨天在Facebook 組織「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網民轉載有關文章,對抗特首向傳媒施壓。直至昨晚約11 時,有逾2200人「參加」。
時事評論員潘小濤昨天亦在Facebook 發起「全港一人一信運動」,促請梁振英「向每個市民送上一封律師信」。他表示,已發電郵予特首辦,指他自己曾多次撰文批評梁振英是「狼」、「中共黨員」和「大話精」,要求對方發律師信予自己,「以示評論皆非真實無訛」。
余:雞蛋鬥高牆
法律上轉發被指誹謗的文章,同屬誹謗。余若薇昨天表示,若梁振英要告練乙錚,她可能成為被告之一,但她對此表示接受。她又說,運動是「雞蛋鬥高牆」, 「你愈叫我收聲,我愈廣轉有關文章」。
不少網民在公民黨的有關活動專頁留名,要求「特首告埋我」,有網民留言說, 「看你有幾多錢出律師信畀每個香港人」。
本報向特首辦查詢,會否控告余若薇及轉載練乙錚文章的人,發言人表示,不作補充。
誹謗小知識
在香港,涉及傳媒誹謗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件,是1996 年謝偉俊控告時為商台主持的鄭經翰,指鄭在節目中的言論影響自己的律師形象。官司糾纏了5 年,謝偉俊原本勝訴,但上訴至終審法院,最終被推翻。法官在判詞中演繹了「誹謗」的定義。
要證立誹謗須要具備三大要素:言論需針對某人;具「誹謗」意思(即損害他人聲譽);並已向第三者傳達。要決定是否誹謗,除了視乎控方,亦須兼顧其他人的觀感;同時不是逐字逐行去看,要整篇言論去看。不過,如果被告認為言論屬於「公允評論」(fair comment),可用此作抗辯理由。誹謗法中,只有按事實而誠實且無惡意地發表意見,便能以「公允評論」作抗辯。
陳文敏﹕特首無權告誹謗 《信報》刊澄清道歉啟事 (《明報》,08/02/2013)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以個人名義發出律師信予《信報》,指控該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誹謗,《信報》昨日刊出澄清及道歉啟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根據普通法案例,代表政府的特首無權提出誹謗訴訟,梁振英今次做法,對香港言論自由有負面影響,應收回律師信。
籲梁撤回律師信
《信報》編輯部昨日發表稱為「回應聲明」的澄清及道歉啟事,澄清該篇文章只是基於劉夢熊的假設性陳述和分析,並非指梁振英已經涉及黑道,亦已提醒讀者劉的說法未必正確,「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梁振英其後發表聲明,稱該文章指他涉黑社會,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又稱接受《信報》啟事致歉的段落。
政府消息人士﹕指「涉黑」越梁底線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梁「十分介意」被指涉黑,梁不介意施政項目被批評,但說他「涉黑」,即是超越其「底線」,難以接受;發律師信前,梁振英已料會遭批評,但認為應討回公道,諮詢法律意見亦指「告得入」成數高,相信《信報》諮詢法律意見後也認為有機會「告得入」才刊登啟事。然而,該消息人士沒有回應,為何梁振英不採其他方式回應事件。
據了解,梁振英今次是自己付鈔出律師信,而非以特首辦名義,但《信報》總編輯陳景祥在商台節目《由晴朗的一天出發》透露,律師信首段已寫明是代表「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陳表示,《信報》啟事是向讀者致歉而非向梁道歉,報社也沒有接受梁撤回文章的要求。
陳﹕下下發律師信 如何監察施政?
陳文敏和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俱表示,練乙錚這篇評論文章涉及政府管治問題,根據英國案例(詳見「法園地」稿),梁振英無權以特首身分作出民事誹謗訴訟。陳文敏說﹕「不是說梁振英完全不能以個人身分告人誹謗,但做到特首這個高位,除非評論是涉及他的私生活,否則他的個人身分興訟空間非常有限。」
陳文敏表示,作為政府高官,可以有很多渠道澄清,例如開記者招待會、發出聲明反駁等,「若果特首下下發律師信,我們公眾如何可以再監察施政,監察行政是否失當?」他認為梁此舉已影響香港作為自由社會的基石,應收回律師信。張達明則稱,一般而言,很難控告評論文章誹謗,因為撰文者可以向法庭證明自己是真誠地相信自己的論點。
練乙錚不收回文章 憂梁反應成慣例
正在日本秋田國際教養大學任教的練乙錚對本報稱,自己的文章只是以劉夢熊在《陽光時務週刊》的訪問文章作推論,大前提是要再求證劉的說法真偽,因此他不會收回文章,亦不感到受梁威嚇。
練乙錚說﹕「可能梁振英百忙之中反應過分,如果這個(特首告人誹謗)變成慣例,就令人有點擔心。不過,我估計今次只是梁振英判斷錯誤。」
多個新聞團體批評梁的做法,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認為,梁以法律做法回應批評不恰當,該會主席趙應春說,從政者不應假設採取法律行動可令傳媒「收聲」,應將尖銳批評視為工作的挑戰。香港記者協會則對梁的做法表示遺憾,令公眾疑慮梁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記協要求梁振英撤回律師信,並促請他全面公開地回應劉夢熊指控。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則指特首官員身為公眾人物,要保持積極接受媒體監督的姿態,傳媒從業人員應積極遵守客觀、公正等新聞職業操守。
英港案例 政府難告誹謗
【明報專訊】英國上議院(即終審法院)在1993年一宗稱為Derbyshire County Council v Times Newspapers的案例中裁定,英國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機構都無權以機構名義提出誹謗民事訴訟,但負責地方行政的地方議會的個別成員可以興訟。香港上訴庭在1997年就理工大學告《壹週刊》案中指出,該英國案例適用於香港的市政局、區域市政局、立法會、政府的交通或土地機構,以及司法機構等,但不適用於大學,本地大學如遭誹謗可以興訟。
免言論自由受壓制
上議院剔除中央及地方行政機構提出誹謗控告的權利,是基於這些機構行使的是政府權力,應該受到人民監察和批評,假如容許機構告人誹謗,將會不必要地壓制新聞及言論自由。其次,上議院指出,地方行政議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在不同時期由不同黨派主導,議會的路線和形象隨執政黨派更換而改變,沒有機構本身的名譽,不似一般商業機構、慈善機構或工會。因此,地方議會無權告人誹謗,但若個別議會成員受誹謗影響,可以提出訴訟,議會也可以通過發聲明或舉行辯論來澄清和反駁誹謗指控。
靠聲譽維持 大學不適用
高等法院原訟庭在1996年援引英國這宗案例,一度裁定理工大學是公共機構,性質與政府機構近似,應該無權告人誹謗,否則會侵犯人權法案條例。不過,上訴庭三位法官翌年一致推翻原訟庭裁決,指大學既非政府機關,亦非民選議會,性質與英案例大不相同,大學很靠聲譽來維持招聘、收生及捐款,若遭到誹謗,應有權提出民事控告,這安排沒有違反人權法案。
上訴庭在判詞中提及,在香港的現實環境中,與英國中央及地方行政機構性質近似、應無權提誹謗訴訟的,包括所有政府部門、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立法會、司法機構,以及一些類似政府部門的法定機構,但不能把《防止賄賂條例》附表中的公共機構全包括在內,否則像大東電報局之類的商業機構都會受到限制。
私事可以私人身分興訟
政府部門和政府機構受抨擊也無權告誹謗,是否意味這些機構的首長也不能以私人身分向抨擊者提出誹謗控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若抨擊涉及公務,首長應和部門或機構一樣無權興訟,若為私人事情,如指控其有婚外情,則部門首長可以興訟。他認為練乙錚文章只是從一些事件中作推敲和政治評論,並非真的指稱梁振英涉黑幫,網上轉載或分發文章不應視為重複誹謗。
明報記者
《信報》總編﹕向讀者非向梁道歉
【明報專訊】《信報》編輯部昨在回應梁振英律師信的澄清及道歉聲明啟事中,並無批評梁發出律師信的做法,啟事澄清練乙錚的文章沒有指梁振英已經涉及黑道,亦已再三提醒讀者劉夢熊的資料未必正確,認為應加以求證;啟事並稱,若因文章引起讀者對梁「產生不公的結論起不便」致歉。《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昨早則表示,啟事是向可能誤解的讀者道歉,而非向梁道歉,並對梁的做法感到震驚。
稱基於夢熊所言分析 已提醒資料存疑
練乙錚的文章於1月29日刊出,當中提及梁振英涉黑的分析,主要基於《陽光時務週刊》「劉夢熊大爆料」報道,《信報》在2月1日收到梁的律師信。
據悉,此事一直只有陳景祥等幾名《信報》高層掌握情及信件內容,直至前日有關《信報》收律師信消息傳出後,《信報》高層前晚於編採會討論及就刊登啟事作出回應,大多數《信報》記者也是此時才得知收信一事。《信報》昨沒有文章報道律師信一事。
該啟事稱,「梁氏涉黑」是基於劉夢熊一方所言的假設性陳述及分析,並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又指文章已兩次提醒讀者對劉夢熊的資料存疑,需由立法會負責求證。啟事末段,並就若因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而致歉。
陳景祥昨早表示,這只是就可能令讀者以為「梁振英涉黑」而致歉,「我們不是就登文章致歉,不是因事件致歉」。
曾向傳媒發出律師信指控誹謗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分析,一般如誹謗涉質疑人的專業資歷、刑事罪行、精神病或貞操問題,法庭會特別重視。她說,看不到劉夢熊的訪問報道有黑金政治的印象,但練乙錚文章則含沙射影指可能有黑金政治,由於「涉黑」可能是刑事罪行,梁振英可能因此發律師信。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估計,《信報》在收信後應曾尋求法律意見,最後發出澄清及道歉啟事,旨在防範梁振英以個人名義興訟,《信報》可以文章是公允評論抗辯。
《陽光時務》﹕未收過律師信
《陽光時務週刊》執行主編張潔平表示,留意到網上有不少讀者笑言,梁振英與其向《信報》施壓,不如向《陽光時務》發律師信。她說,迄今未有任何人包括梁振英,就「劉夢熊爆料」的相關報道,而向該週刊發出律師信。張表示,如果一旦收到律師信,會通知本港媒體。
逛花市無公布 梁未遇示威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本周一與妻子到維園行花巿時被示威者包圍至寸步難行後,昨日下午到沙田源禾年宵市場逛花巿,由於行程無公布,因此未有遇上示威人士,有機會與巿民交談,並在濕貨區以878元分別於4攤檔買了劍蘭、馬尾、富貴豆和金橘。
特首昨於個人網誌發布沙田逛年宵情,並說遇到很多剛放學的小朋友和年輕人、剛買了菜的長者,甚至遇到年少時就讀英皇書院的舊同學。
被叫「掃把頭」棄興訟 葉劉籲梁要有風度
【明報專訊】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批評梁振英向練乙錚發律師信的做法不智,她透露自己出任保安局長期間,亦曾考慮控告揶揄她是「掃把頭」的人誹謗,但因得悉有《普通法》案例,說明高官不應控告他人而作罷,故她建議梁振英應要有胸襟接受外界批評。
公民黨籲網上轉貼練文
公民黨則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市民公民抗命,在網上轉貼練氏該篇涉事文章。
英高官案例 令葉劉打消念頭
葉太昨向本報透露,她2003年任職保安局長推銷《基本法》23條立法時,同樣認真考慮過控告批評她是「掃把頭」的人,「我真的好嬲,所以我完全明白梁振英的感受」。她指出,公務員有守則訂明不可隨便告人,但問責官員則無明文規定,故她當時花了多個月,諮詢特首、政府的法律顧問及平機會意見,後來因得悉英國有案例指高官應有風度面對外界指控,才決定打消念頭。
她批評梁振英的行動只會令更多人留意練乙錚的文章,做法不智,「我不知梁振英發律師信前有沒有請教其他人意見,我就會勸他不要做」。另一名行會成員林健鋒指不了解政協劉夢熊的言論根據,不評論事件。據了解,梁振英今次是個人行動,事前未有諮詢過行會。
公民黨昨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稱,明白任何人轉載涉誹謗的文章也可能會惹官非,但呼籲市民公民抗命在網上轉載,「有本事就告我們」。她批評梁振英正表演「政治自殺」,即使收回律師信也覆水難收。
經民聯梁美芬說,也許練的文章對梁振英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但梁此舉亦同時損害了與傳媒的關係,認為他大可召開記者會反駁,表達對文章的不滿。新民黨田北辰亦指出,前特首董建華在任時被罵個狗血淋頭,曾蔭權至今仍被傳媒指為「貪曾」,兩人仍願忍受,指梁振英應該大方一點。
內會今談劉熊夢案 建制嘆增注視
立法會內會今將討論應否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政協劉夢熊指控梁振英一事,有建制派慨嘆,本來社會已少人討論此事,但梁振英在此敏感時候出律師信,將增添支持動議的籌碼。
曾任記者的民主黨劉慧卿昨日去信梁振英,批評他向評論員施壓,造成寒蟬效應,收窄言論自由,令新聞界加強自我審查。她又指出,練的文章本基於劉夢熊對他的指摘,批評梁振英至今未有具體回應事件。
全城瘋傳練文 余若薇:告我吧 (《蘋果日報》,08/02/2013)
【本報訊】特首破天荒發律師信「兇」《信報》,激起各界聲討。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昨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網民轉載由《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撰寫,被梁振英出律師信要求撤回的文章(下稱「練文」),一呼百應。《信報》昨刊登聲明表示,若因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有不公結論或引起不便致歉。練乙錚則對梁振英發律師信感意外。
記者:陳雪玲 林偉聰
練乙錚上月29日撰寫一篇名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提及「梁氏取得政權,一半靠黑道」。梁振英在文章刊登後,本月1日以「個人身份」向《信報》發律師信,要求對方撤回文章並道歉。
《信報》昨在A4版刊登佔四分之一版的聲明回應,指練的文章提及「梁氏涉黑」是基於前政協委員劉夢熊於《陽光時務週刊》受訪後的言論作出假設性分析,並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文中再三提醒讀者,劉的訊息未必可靠。不過,該報聲明末段指「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個人發信 特首身份回應
以「個人身份」發律師信的梁振英,昨午即以「行政長官」身份,透過政府新聞處出稿回應,自言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由於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並「注意到並接受《信報》今日啟事中的最後一段」。不過,《信報》總編輯陳景祥反駁說,該報道歉對象是讀者而非梁振英,又指梁的律師信要求撤回練乙錚的文章和希望《信報》不再刊登類似言論。他強調不會因此事改變報社方針:「我哋唔可能跪低。」
練乙錚表示,得悉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感到少許意外,但不震驚。他不認為自己的評論有問題,因為行文立論都是建基於劉夢熊的訪問內容,但指事件不會影響他日後以事論事。他說:「我推測梁振英只係一時衝動,係過份敏感嘅做法。」他個人不擔心會受事件影響,又指此事可以喚起港人更關注梁振英對言論自由的態度。他認為《信報》的聲明「很好、很中肯,我完全同意」。
公民黨主席余若薇認為,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是要製造寒蟬效應,掀起白色恐怖。她說:「佢(梁振英)咁厚面皮,譴責都冇用,惟有用行動﹗高牆同雞蛋,永遠企喺雞蛋嗰面,要靠人多勢眾,所以我第一個行出來,我願意企喺練乙錚嗰邊!如果特首真係要發律師信,就歡迎佢同樣告埋我。」
李鵬飛斥其行動「係儍咗」
她指,法律上如果重複一個被指是誹謗的言論,都可構成誹謗,「所以我係將練乙錚嘅文章上載到我facebook,亦希望任何支持言論自由嘅人同樣咁做」。「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得到廣泛支持,練文昨在網上瘋傳。時事評論員潘小濤更向梁振英發電郵指「本人曾多次在網上、寫文章,直指你是狼、鷹、中共黨員、大話精,狠批你在僭建問題上毫無誠信,請你也送律師(信)給我」。
香港記者協會昨發聲明,對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表示遺憾,要求他撤回有關信函。記協主席麥燕庭指,梁振英未提出證據澄清劉的指控,但當有評論員基於此撰文,梁就發律師信,令人質疑梁是有心針對傳媒。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亦指,過去高級官員控告媒體很罕見,高官及政治領袖不時會面對尖銳批評,應視為工作挑戰,尋求法律方式解決並不恰當。
國際記者聯會代表胡麗雲表示,雖然曾經有外國政要控告傳媒誹謗,但一般而言,外國政要在採取法律行動時,會公開反駁對方的指控。梁振英若覺得自己受污衊,理應在發律師信的同時,站出來向公眾解釋。政壇元老、時事評論員李鵬飛直斥梁振英的行動「係儍咗」!
梁振英
特首
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接受《信報》啟事中的最後一段(內容)。
練乙錚
《信報》特約評論員
不撤回文章
陳景祥
《信報》總編輯
致歉對象是讀者
林行止
《信報》創辦人
透過傭人表示不回應事件
疑應北京要求 救火變撥火
梁沒理由發信 信報不應道歉
【拆局】
特首梁振英發律師信恫嚇《信報》及練乙錚,表面上,《信報》與梁振英昨以各自表述的方式,希望平息事件,但梁振英明顯錯估政治後果。有政商界及官場消息均指,今次梁不應出信,懷疑他只是應北京要求,要為練在文章內指他涉黑一事消毒,怎知救火變撥火,可能觸發一場針對梁振英的捍衞言論自由運動。
一個道歉 各自表述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指,該報聲明並無向梁道歉,只是向讀者致歉,亦不會撤回文章,根本沒有接受梁的要求。但梁又莫名其妙地在其聲明中指,留意到《信報》向讀者致歉那一段,暗示該報已向他道歉。
有政界人士指,《信報》不應該出聲明道歉,現在與梁明顯是「一個道歉,各自表述」,相信是雙方協議的「下台階」,「《信報》唔想向梁振英道歉,但梁振英又企硬要對方認錯,於是就出現𠵱家《信報》向讀者致歉,梁振英就當《信報》認錯向佢道歉」。
但為何梁振英一定要《信報》道歉?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相信,有可能是北京方面留意到練乙錚的文章,梁振英才嚴肅處理。有親北京商界人士及官場中人亦證實有關傳聞。親北京商界人士透露,北京近日留意到練的文章,覺得中央正不斷以貪腐涉黑,將貪官以雙規拉下馬,但練在文中卻指梁涉黑,北京認為影響中央形象,要梁交代解釋,所以他才不惜發律師信方式,好向北京交代。
另一名官場中人稱,有政府高層官員及公務員反對梁向傳媒發出律師信,認為不但無法救火,反令事件火上加油,最後梁以個人名義發信,結果如官員所料,引來社會更大反彈,「𠵱家個個話電郵畀特首辦、話自己有轉載練乙錚篇文,叫梁振英告埋佢哋,咁搞法隨時變社會運動」。
《蘋果》記者
法律學者轟特首違反國際人權法
各界促梁撤回律師信
【本報訊】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開特區行政長官向傳媒採法律行動惡劣先例。法律學者指梁振英已違反普通法精神及國際人權法,本地學者、新聞團體、人權組織及議員一致促梁振英撤回律師信,不要令香港變新加坡,喪失言論自由空間。
記者:麥志榮 吳嘉羚 張嘉雯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曾撰文指,在歐洲人權法院82年「Lingens v. Austria案」中,奧地利75年大選後,一名政黨要員被揭在二戰期間參與納粹活動。雜誌記者Lingens撰文批評奧國總理包庇該政黨要員,被總理告他誹謗。奧國法庭判總理勝訴,認為總理有權以私人身份控告傳媒。
該記者向歐洲人權法院申訴,人權法院裁定奧國違反歐洲人權公約中,保障言論自由不受政府干預的條文;判決書指出,政治人物擔任公職,就已經自願地把自己一言一行置於傳媒及公眾嚴密觀察中,因此必須表現出較大容忍度。
戴耀廷表示,歐洲人權法院早有定論,為保障言論自由,對政治人物個人聲譽的保障,應比普通人少得多。而新加坡過去濫告傳媒誹謗例子,已顯示訴訟可成壓制自由的工具。
英國案例政府無權控誹謗
香港人權監察批評,梁振英參選特首時曾簽署新聞自由約章,現在卻開壞先例,變相鼓勵公職人員動輒控告批評者,窒礙公共討論,促他撤回律師信;又指梁的做法牴觸人權公約,因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所有公眾人物,包括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等行使最高政治權力的人,也應受到合理批評和政治反對。
港大法學院院長陳文敏昨指出,根據英國93年案例,政府機構無權提出誹謗訴訟,以免扼殺言論自由及扼殺公眾對政府的監察;他認為梁應收回律師信,以免影響言論自由的基石和香港核心價值。
根據英國93年「Derbyshire County Council v Times Newspapers Ltd」案,《泰晤士報》報道德比郡議會在投資項目中涉官商勾結,議會領袖告《泰晤士報》誹謗。案件上訴至英國上議院,上議院法官裁定在自由民主社會中,民選政府必須時常受批評,限制批評等如政治審查,容許官員提出誹謗訴訟,無可避免會對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有違公眾利益。
公民黨議員陳家洛將出席聯合國人權公聽會,會把今次事件載入民間報告,讓國際社會知道香港回歸後,正步入新加坡政府獨裁執政模式,「梁振英根本係政治人格有缺陷」。民協昨在旺角發起簽名行動,要求梁振英撤回律師信。工黨議員何秀蘭認為,梁視傳媒為敵我矛盾,若認為評論指控嚴重,應委任退休法官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劉夢熊指控。
信報屢受壓 編採感麻木
【政治干預】
抹黑指控爆發後,不少《信報》記者對管理層「唔湯唔水」、「假企硬、真跪低」的聲明感不滿。有前線員工指,自特首選舉以來編輯部屢受干擾,已感麻木,又指同事對政治干預開始「習以為常」,「壓力大到連梁粉附近嘅人都唔可以批評」。
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受盡千夫所指,最後以《信報》聲明最後一段向讀者致歉作下台階,有員工批評致歉段落「唔湯唔水」,「你咁樣寫令人好多聯想,對練生唔係好公平。」
據了解,報館氣氛昨尚算平靜,因過去一年編採部多次受壓,不少記者已習以為常,「壓力大到連梁粉附近嘅人都唔可以批評」。有員工憂慮事件尚有「後果」,有人更私下致函練乙錚打氣,「擔心練生之後文章唔知會點,但唔會係即時,即時郁佢就會好揚,可能一段時間之後」。
不少《信報》讀者在該報網站留言,不滿向梁振英示弱,網民「公孫喬」說:「練乙錚篇文章冇問題……令人嘆息的是信報竟然會對一封動不了信報一根汗毛的律師信發聲明致歉。」
《蘋果》記者
建制派反鬧傳媒玩大咗
【飛撲護主】
主人喊打,奴才飛身護主。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指摘練乙錚的文章指控嚴重,「可能玩大咗」,又指梁振英是特區之首,有必要澄清指控,反應較大無可厚非,支持梁發律師信給《信報》;同屬工聯會的陳婉嫻則認為發信不會引起寒蟬效應,不擔心影響言論自由,反指傳媒反應大。
黃國健昨出席長者團年飯活動時主動跟傳媒提到事件,他說:「官員唔係俾人砌生豬肉嘅!傳媒係有言論自由,但唔代表可以肆意抹黑人。」他指摘練乙錚的文章對梁振英有嚴重指控,「話CY同黑社會勾結,除非佢有足夠證據,否則今次可能玩大咗。」黃認為梁身為特區之首,有必要澄清指控,反應較大無可厚非。
工聯會陳婉嫻則認為,特首的處理方法不會引起寒蟬效應或打壓言論自由,又指傳媒的反應頗大。一眾政府局長昨齊齊封口,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出席工聯會的長者飯敍後拒絕接受傳媒訪問。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出席環保活動時,僅說「會尊重新聞自由」。
《蘋果》記者
《信報》1月29日練乙錚評論全文
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
重磅反水「梁粉」劉夢熊上周在《陽光時務週刊》的一個訪問裏投了一顆重磅深水炸彈,震撼之餘,不少不可告人的東西,瞬即浮出水面,呈現在大家眼前。即時引導公眾視線的,是劉說的「交人」問題,即梁及其軍師張震遠交不出當日梁稱受他委託替他驗屋查僭的專業人士名單,因為那些驗樓專家其實都是子虛烏有。劉認為這是點到梁身上誠信問題的死穴。
不過,孤證不立,未有更多有關事實暴露之前,大家不妨存疑。況且,經過大半年來的各種公開表演,梁在僭建事上欠缺誠信,早已是不爭之實,捅出「交人」問題,港人的邊際收益,頂多是知道貴為行會成員的張震遠乃是協助梁欺騙市民、欺騙中央的共犯而已。
然而,劉在該次訪問中和盤托出的,至少還有比「交人」這點或其他枝節問題重要得多的另外兩組信息。這些信息與劉的主要立論並無必然關係,劉這個「準污點證人」在此二環節作假的動機不強;而且,信息涉及的兩位大人物,至今並無公開否認事件具體內容,因而比較可信。兩組信息,其一暴露了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去年,梁營在劉夢熊牽頭、有前高官「梁粉」參與的「上海仔飯局事件」之後,迅速在形象上與黑勢力切割,相當成功;不料,前不久的挺梁反示威中,出現黑道派錢計人頭的醜劇,傳媒報道人贓俱獲,梁政權的切割努力,就不顯得那麼有效。這次劉提供的有關信息,更令梁與黑道之間的盟友關係無法掩藏。其二,則是因為劉把董建華擺上枱面,致令唐梁之爭背後金權板塊的政治輪廓,忽然變得清晰。下面先談後者。
梁營後面的政治勢力,到底是團派、江派,還是什麼派?這個問題一直以來說不清,連本地左派也摸不着頭腦,以至到了「選舉」很後期,還不知道怎樣押寶。
當初,港人以為特首大位乃「儲君」唐氏囊中物,不期殺出一個程咬金,出現唐梁對峙局面,而雙方背後各有其金主,盡皆擺明陣勢,並不遮遮掩掩,港人於是漸次明白,這是要保住一哥地位的一線財團與欲取而代之的二線財團之間的一場你死我活攻防戰,而絕非北京為了準備若干年後搞普選而設的一次彩排(後一觀點已成政治笑話)。不過,在香港特定的政治環境底下,特首由誰當,一定深刻牽涉京港之間的「大政治」。在這些本地金主旁邊,還糾合了極具份量的京官及其黨內關係網,再加上這些京官的經商家族成員把持的大大小小紅色財團,組成一個一個的政商三結合;這次特首「選舉」,其實就是最大的兩個這種由本地金、內地金、京官權三者構成的金權板塊之間的政治鬥爭。由於北京政治素來不透明,金權板塊的「權」那一面如何與黨內最高層的派系掛鈎,港人無從確切知道,只能根據當時的一些已知事實大略推測:唐家與上海幫首領江澤民關係密切,因此唐後面是江派勢力;梁營聲聲「求變」,撐腰的可能是有改革傾向的團派居多。現在看來,這個當時很普遍的二分法錯得很厲害。關鍵是劉夢熊在訪問中提到董建華。
過去,董氏給人的印象是個好好先生、老好人,中國好、香港好,除了民主派,其他什麼都是好,並無明顯派性;唐、梁二人,當時都是他的重臣,董氏對待二人,理應無分軒輊。然而,劉在上述訪問竟無意中透露了董氏的強烈派性。董支持梁,政界早有所聞,但劉提供的信息顯示,董這次不是簡單的表表態支持,而是全情投入、死命支持。他對劉說:「夢熊,你支持梁振英,做得很好!有你幫振英,我就放心了!」董不支持老同鄉唐氏,顯然不是因為唐搞僭建暴露了。此說的證據是:後來梁被發現也曾多次偷偷搞僭建,董卻顧不了以前曾經公開要求主要官員注意品德必須「whiter than white」,關鍵時刻奮不顧身站出來替梁脫困,着港人勿拘小節、向前看。董氏此舉降格敗德不是重點,重點是證明了梁營背後也是江派;繼江握手之後還有這個江點頭。
董氏下台之後,本應小心謹慎,脫離所有政治派別,專心一意為國家做外交方面的實事,以彌補一己過失;但這次再以江派身份積極干政挺梁,被劉無意中暴露了,也許會觸怒胡、溫、習,再惹麻煩,實屬不智。
唐、梁惡鬥而同屬江派,此點並不稀奇;歷代帝皇膝下有幾個兒子不和、各擁重臣黨羽互相傾軋的例子多的是;就算是毛時代,他下面派系也廝殺不斷,何況江氏?江上台之後,改了黨章,大批黨員成為資本家,他眾多的手下、親屬,挾着黨國權力、資源和關係到香港覓食,泊哪個碼頭媚哪個金主,他無謂管,也管不着。
既然梁後面是江派而非團派,那麼他的政治前途在習近平上台之後就充滿變數。大家知道,董是江欽點上台卻給胡錦濤即團派打下來的;胡、溫對梁這位江點頭,大概也沒很大好感,故梁得勝後首度上京面聖那次,胡、溫對他的態度半慍不火。若習上台而在江派與團派之間和稀泥,梁也許不難保住特首之位,做到2017。但顯然,年來的情況並不這樣發展;薄熙來事件之後,江派與團派惡鬥,習很快站到團派一邊。團派多次高調提反腐,江派掌控的《環球時報》卻推出「適度腐敗論」,主張政府教導民眾養成接受「適度腐敗」的心態,以確保管治穩定;但習一上台,甚至不等今年3月兩會召開,就把反腐工作提升到首要地位,聲稱「老虎」、「蒼蠅」一起打,也順帶打了《環時》一巴掌。留意國內政治動態的人,還可以舉出多個類似的事例,說明江、習互鬥,刀光劍影;最近的一起,無疑是轟動國內外的「《南周》事件」。《南周》元旦獻詞支持習提出的「把憲法落到實處」的口號,卻被江派中宣部官員粗暴抽起;雙方最後打個平手,江派在輿論方面卻輸一大截。在香港,力推梁氏上台的中聯辦兩個領導,於去年底忽然倒台,一個下放廣西,一個官貶澳門。兒皇帝頓失牯持,形勢如何,他自己知道。下一回梁到中聯辦,要叩見的,是一個比他年輕一大截的小伙子,真是情何以堪。
然而,更令梁氏不安的,無疑是替劉夢熊爆料的媒體《陽光時務》,據說與《南周》同一淵源,都有胡、溫、習的背景;大家若拿《陽光時務》訪問劉夢熊的原文看看,便可知道,堂堂一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候選人,得到「江氏紅」中聯辦的點頭去馬之後,是怎樣「斥之乞來」、「呼之不去」,怎樣誠惶誠恐,怎樣卑躬屈膝打哈哈擺和頭酒,最後得到黑道百分百支持,神一樣替他撐住了比唐氏高的「民意」,讓當時的中聯辦領導得以「名正言順」抬他上位。是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可說是紅色父系與黑色母系結合的產物。
不過,北京當時的最高領導(胡、溫)不一定知道梁靠之上台的「民意」,背後原來還有這麼一筆。劉夢熊指梁氏犯欺君之罪,主要恐怕不是他說的「三個專業驗樓人士都是子虛烏有」那一條;的確,僭建對北京而言,正如劉說,「小菜一碟」而已。真正嚴重的欺君罪,乃梁氏暗地裏炮製了一個帶有廣泛欺騙性的「黑底民意」——技巧高得連本地一份高格調的知識分子報的高層,也給糊弄得暈頭轉向;而這個「黑底民意」,可能在北京作最後決策之時,起了作用。這是大得多的欺君罪。
香港有了這樣的一個怪胎特首,人們心中肯定產生很多疑問:特區政權往後的性質是什麼?今後五年,黑道將如何透過特首的回禮,悄悄影響香港政治、社會、經濟?港人忍受得了?稍有良知的本地左派接受得了?(工聯會就有點受不了,認為「幾醜陋」;民建聯急急打圓場,看來還吞得下;一眾政府內外的「梁粉」新愛國則若無其事。本應最懂得「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這條德訓的前高官如羅范、葉劉,第一時間替梁氏擋駕;精英中的精英猶利令智昏如此,可問是什麼世道人心了?)國際上,中國出了一個關鍵時刻靠黑道資源上台的特區首長,別的國家如何看待?梁氏外訪的時候,與別的國家、地區首長同席之際,別人會有些什麼眼光?(新加坡和英國已經在鄙夷;台灣的民進黨肯定是笑死了。)不過,笑罵由人,政治上最關鍵的是,新上台、據說要推一番清廉新氣象的習近平,如何看待這潭江派遺留下來新鮮熱辣上海屎蘇州屎?受得了受不了?他若受得了,本國人民、港人會怎樣看他「海涵」一個染黑特首?外國政要又會怎樣看他的魄力、取向?回想解放前的國民黨,由最高領導蔣介石起,都黑道化了,怎麼現在梁振英也同樣黑道化?香港在共產黨員領導下回歸到萬惡的舊中國去了?
兩組信息,兩個結論:其一說明梁營是江系裏頭的一個派別(而且只是一個少數派別,得不到香港的一線資本家支持,小圈子裏頭的千二票,靠了中聯辦擔當「黨鞭」,還不過佔了689);其二揭露梁氏取得政權,一半靠黑道,未來的香港社會各方面必定因而逐步染黑。跟隨梁氏進入本屆政府的人,要知道自己在吃的是什麼飯,吐出來看看是什麼個顏色,就會明白(頗令筆者難過的是,這些人當中,不少是筆者以前的朋友、好友、學生。)。
由大陸什麼派的人管治香港,對港人而言,分別也許不大;國內外很多人都認為江派是中國當今李鵬那派之外的另一最大貪腐派別,但說到底,大家還不知道習與江在本質上有何區別。光說話不算數,還要看得見他怎樣行事。另外一方面,香港黑道化,則香港有難了。當然,有可能劉夢熊也在此事上說謊;故首先應該在事實上嚴格求證。允許立法會以各種有效機制向三個涉黑助選當事人套取材料是一個辦法,但其實效勢將因為保皇派的阻撓而大打折扣。此外,因為當事人都是政協要人,不排除還是黨員,組織上因而都直接受共產黨領導;由中共中央循黨系統對這幾個以梁為首的涉黑當事人在大陸某處進行「雙規」,也許是一個更有效的清查途徑。但那要假定習近平是一個有所作為的人。
得償所願 信報登聲明 特首稱接受 (《am730》,08/02/2013)
【am730訊】特首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該報一篇指控其「涉黑」的評論文章涉嫌誹謗,《信報》昨發表聲明,澄清文章並無指梁振英已經涉黑,但為若有讀者因此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結論而致歉。梁振英表示接受道歉,《信報》總編輯陳景祥強調,致歉對象是讀者,而撰寫有關文章的練乙錚堅稱評論中肯,不會收回。今次是首次有在位特首向傳媒發出律師信,傳媒、政界及法律界普遍批評梁振英的做法不恰當,有政黨更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對抗梁振英向傳媒施壓。
梁振英稱涉黑指控嚴重需處理
梁振英昨早返回辦公室時無回應事件,他其後發表聲明,指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該文指其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他在聲明又說,「我注意到並接受《信報》今日(昨日)啟事中的最後一段,即『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觸動梁振英神經的文章刊於上月29日,由《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撰寫,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信報》於本月1日收到梁振英以個人名義發出的律師信,指文章內容有誹謗之嫌,要求該報撤回及不要再有類似言論。《信報》昨在該報刊登聲明,重申文中的數個主要觀點,包括文中指「梁氏涉黑」是基於前政協委員劉夢熊所言的假設性陳述分析,並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文中已再三提醒讀者,劉夢熊接受《陽光時務週刊》訪問時提供的信息未必可靠。聲明又說,有關文章討論的議題涉及公眾利益,鋪陳論點時已清楚表明相關論據應再經不同方式求證,不應輕率達成任何結論。該報管理層、編輯部和文章作者並無指梁振英已經涉黑,但若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結論或引來不便,該報為此致歉。
練乙錚:評論中肯拒撤回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表示,致歉對象是讀者而非梁振英,並對梁振英要求該報撤回文章感到震驚及失望。他指從事新聞工作多年,評論環境一向寬鬆,但特首以這種方式傳達要求極不尋常,他表明該報不會撤回文章,今後的評論及方針路線亦不變。
身在日本的練乙錚(小圖)接受訪問時說,前日收到《信報》編輯部來電通知,他對事件感到震驚,形容梁振英的舉動是一時衝動及不理性,強調自己的評論中肯,並無不正確論述,「我自己唔覺得點解要收番」,若梁振英或讀者閱後感到不高興,他願意道歉。他又說,希望事件不會製造寒蟬效應及白色恐怖,反而有正面影響,「提醒大家言論自由嘅重要性,可能要擘大雙眼睇住政府做事。」
新聞界對梁振英向傳媒發出律師信有極大反響,記者協會表示遺憾,質疑梁振英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要求他撤回律師信。記協主席麥燕庭認為,梁振英應全面公開回應劉夢熊對他的指控,而非選擇性地向個別傳媒作「空口講白話式」的否認,以釋除公眾疑慮,該會考慮稍後約見梁振英,要求他交代如何落實保障新聞自由。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亦指梁振英的做法不恰當,該會主席趙應春說,政治領袖或高官控告媒體極罕有,從政者不應假設採取法律行動可令傳媒「收聲」,這樣做亦要承受政治後果。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梁振英明顯想制止媒體對其不利的言論,做法有威嚇性,既不恰當也不明智,只會適得其反,令傳媒及市民對梁振英反感,覺得他不擇手段。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亦說,特首以個人身份向傳媒發律師信,對言論自由有極大破壞性,並且開壞先例,認為梁振英應撤回律師信。
余若薇發起「歡迎告我誹謗」運動
另外,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網民齊齊轉載有關文章,對抗特首向傳媒施壓。她批評梁振英臉皮厚,即使譴責他作用亦不大,故需實際行動對抗,她承認運動是「雞蛋鬥高牆」,但愈多人站出來效果會愈好。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認為,梁振英對個別時事評論有意見大可直接回應,不用發律師信處理,並質疑梁振英為何不控告劉夢熊。
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認為,政治人物應「食得鹹魚抵得渴」,雖然梁振英有權發出律師信,但其處理手法應有所調校,不應開創特首發律師信的先河。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則指發律師信是特首的個人權利,任何人若被誹謗也可採取法律行動,做法並不奇怪,不算打壓新聞自由。工聯會議員王國興指不清楚事件而不便評論,但他指公眾人物受到惡意批評或攻擊,應見怪不怪。
余若薇發起運動一人一SHARE (《都市日報》,08/02/2013)
行政長官梁振英對前頭號粉絲劉夢熊於周刊大爆選舉內幕,一直三緘其口。不過,《信報》專欄作家練乙錚,上月底以劉夢熊的訪問為基礎,發表一篇題為「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梁振英以一封律師信作為「回禮」,並成為首位向傳媒發律師信的在任特首。《信報》拒絕撤回文章,只願意為引起讀者誤解致歉。
記協主席麥燕庭質疑,事件刻意針對傳媒,引起寒蟬效應,要求梁振英撤回律師信。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亦認為,事件影響香港言論自由,並質疑梁振英為何不控告早前大爆選舉內幕的劉夢熊。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則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網民將練乙錚相關文章轉發,以支持言論自由。
CY先告狀被轟壓言論
行政長官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要求撤回上月刊登的一篇由評論員練乙錚撰寫,以他涉黑為題的文章。《信報》回應文章並無指梁振英已經涉黑,如引起讀者誤解致歉。報社總編輯指,道歉對象不是梁振英,但梁振英表示,接受道歉。公民黨則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網民轉發相關文章,至昨晚已有逾千七人參與。
梁振英的律師信針對《信報》上月29日,由專欄作家練乙錚一篇評論文章,題為「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文章提及「暗地裏炮製了一個帶有廣泛欺騙性的黑底民意」,又提到「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 「挺梁反示威中,出現黑道派錢計人頭的醜劇」, 「由中共中央循黨系統對這幾個以梁為首的涉黑當事人在大陸某處進行『雙規』,也許是一個更有效的清查途徑」等。
梁振英其後以私人名義向《信報》發出律師信,要求撤回文章,又希望不再刊登類似言論。
梁振英的法律行動引起網民激烈討論,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更於網上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自己先行轉發練乙錚相關文章,並呼籲網民跟隨轉發。余若薇說:「愈叫我收聲,我就愈要轉發,佢覺得誹謗要告的話,我可能變成被告之一,但這正是最好的方法捍衞評論自由。」
至昨晚,有逾千七人參與。有支持網民留言說: 「今日《信報》的錚,明天面書的你。」另有網民說:「留名見證,有可能係人類史上最多被告的誹謗案。」
我可能變成被告之一,但這正是最好的方法捍衞評論自由。 (余若薇)
《信報》昨日刊登啟事,指練乙錚的文章內容,是基於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一方所說的假設性陳述和分析,並非指梁振英已經涉及黑道。練乙錚也兩次提醒讀者,劉夢熊接受訪問時,提供的信息未必可靠,還要去嚴格求證。聲明指,如果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信報》謹此致歉。
總編輯陳景祥強調,今次致歉的對象是讀者,亦不會改變報社方針及撤回文章,「對我自己整體來說感到非常震驚和很失望,我們不可能『跪低』,不會接受梁振英在律師信提出的要求。」
梁振英昨午發書面回應,指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該篇文章指他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他又表示,注意到,並接受《信報》啟事中的致歉。
記協主席麥燕庭對事件感到 遺憾,並要求梁振英撤回律師信,她表示,梁振英拒絕回應劉夢熊的多項指控,但對傳媒就指控作評論則進行法律行動,質疑梁振英是有意針對傳媒而希望引起寒蟬效應。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亦認為梁振英做法不恰當,從政者不應該假設法律行動會令傳媒「收聲」。新聞工作者聯會則呼籲官員要接受媒體監督,但傳媒亦要遵守新聞職業操守。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批評,事件會影響香港形象,質疑為何梁不控告劉夢熊。
練乙錚拒收回言論
文章作者練乙錚對梁振英採取法律行動感到震驚,強調文章沒有不正確的論述,文章的目的是希望引起社會關注,所以不會收回其言論。他說:「我自己亦覺得很震驚,似乎不是一個很理性的行為,我認為那個影響可能是正面的,提醒大家言論自由的重要性,要睜開眼睛看着政府做事。」
CY 四年前曾與練筆戰
翻查記錄,梁振英早於四年前已曾就「黨員」問題與練乙錚發起筆戰。練乙錚於09年8月發表文章,指無論真相如何,梁振英都會否認是「黨員」。梁振英翌日便在自己的網誌撰文,點名反駁練乙錚,指自己已一再否認。練乙錚之後再撰文回應,梁振英最終掛起「免戰牌」不再回應。
學者指CY胸襟窄無權告傳媒
有法律學者引用英國案例,指政府機關沒有權提出誹謗的訴訟,促請梁振英撤回律師信。不過,有建制派議員認為,梁振英只是尋求公道,不認為是打壓新聞自由。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英國1993年有一個案例,當時的打比郡地方議會控告《星期日泰晤士報》誹謗,法院判政府敗訴,原因是政府機關及政府官員一定要受到不受限制的監察,無權提出誹謗訴訟。練乙錚文中明顯是批評作為特區首長的梁振英以至整個政府,並非梁振英個人,故梁無權提出訴訟。他認為,梁的做法影響言論自由的基石和香港的核心價值,應撤回律師信。
港大另一法律學者張達明亦認為,練乙錚的文章屬評論,是基於其他人的言論而發表,單看文章內容很難構成誹謗。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表示,事件令人感到梁振英除了誠信有問題之外,胸襟亦很狹窄 ,擔心會令傳媒以後提到梁振英, 都要小心用字。
譚耀宗:不算打壓言論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梁振英明顯是想制止媒體對他不利的言論,但今次做法明顯適得其反,令傳媒及市民對梁振英反感,感到他不擇手段。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若然被誹謗,要求公道,也可以採取法律行動,故對梁振英做法並不奇怪,不算打壓新聞自由。工聯會榮譽主席陳婉嫻亦不感覺,梁振英有打壓言論自由,又認為傳媒對事件反應比較大。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相信,有可能是北京方面留意到練乙錚的文章,梁振英才嚴肅處理。
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就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聲明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07/02/2013)
行政長官梁振英就近日刊登在《信報》的評論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向《信報》發出律師信一事,本聯席表示擔心。
本聯席認為,梁振英作為特區政府之首,擁有龐大的宣傳機制,有足夠渠道解釋及釐清他的觀點,可是特首卻不選擇以公開理性討論的形式回應傳媒,而以發律師信形式向傳媒表達不滿,此舉並非明智做法。
我們認為,今次被評論的對象並非一般市民,而是理應接受傳媒監察的政府,而且文章內容涉及公眾利益,社會對此類評論文章應抱有包容態度,才能鼓勵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健康討論氣氛。
我們擔心,特首梁振英今次做法,會對新聞界產生寒蟬效應,將來其他評論員發表批評政府的意見或文章時,會作出自我審查,窒礙言論自由。
《信報》回應聲明 (《信報財經新聞》,07/02/2013)
敬啟者︰
自本報於1月29日刊出練乙錚先生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練文)之後,外界提出了不同意見,我們特別為此重申練文中的幾個主要論點︰
一、練文所指「梁氏涉黑」是基於劉夢熊一方所言的假設性陳述及分析,並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
練文兩次提醒讀者,劉夢熊提供的資料不一定或未必完全正確。其中第二段︰「孤證不立,未有更多有關事實暴露之前,大家不妨存疑。」
另外練文中最後一段︰「當然,有可能劉夢熊也在此事上說謊;故首先應該在事實上嚴格求證。」
練文已再三提醒讀者,劉夢熊接受《陽光時務週刊》第40期訪問時提供的信息未必可靠。
二、練文還特別提出,有關涉黑是疑點,還需嚴格求證,包括由立法會負責向包括梁振英在內的有關人士套取材料。
三、中國大陸的法律,接受無罪推斷,官員接受雙規,表示有一定嫌疑,但不表示一定有罪,練文所指的是「如果涉黑,實可雙規」,是有前提假設的陳述,並不是說「梁已涉黑 應予雙規」。
練文提出討論的議題涉及公眾利益,而在論點舖陳之間,已經慎重而清楚表明相關論據應該再經不同方式求證,不應輕率達成任何結論,這是我們希望鄭重說明及解釋的。
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信報編輯部
2013年2月7日
記協遺憾特首就評論文章採法律行動 促撤回律師函 (「香港記者協會」,07/02/2013)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就《信報》上月發表的評論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發出律師信,香港記者協會對此表示遺憾。
本會明白,任何人士均有權保護其個人權利,包括不受誹謗的侵擾,但作為官員,尤其是在高位者,應該謹慎運用有關權力。梁先生不選擇公開回應《信報》文章以開展理性討論,而是採取法律行動,並不符合謹慎的原則,絕不恰當。梁先生雖以個人名義發出有關律師信,但其職務與他的個人身分是難以分割的,本會要求梁先生撤回有關律師信。
更令人不安的是,梁先生在劉夢熊作出多項指控後,拒絕公開全面回應,只是選擇性地向個別傳媒作出否認,而又沒有提出證據,其後卻在傳媒就指控作出評論時,遽然採取法律行動,難免引起公眾疑慮,梁先生是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
《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一文提出的問題或趨勢,與香港整體利益息息相關,本會嚴肅促請行政長官以事實為根據,全面、公開地回應劉先生的指控,不要選擇性地向個別傳媒作出「空口講白話式」的否認,以釋除公眾疑慮。
香港記者協會
2013年2月7日
梁就練乙錚文章發律師信 指評論失實促《信報》道歉 學者恐激民憤 (《明報》,07/02/2013)
據悉,梁振英(左圖)以個人名義向《信報》及練乙錚(右圖)發律師信,估計與練乙錚上月底發表的一篇文章有關。(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今晚起將離港休假至本月17日,據了解,他休假前以個人名義就《信報》刊登練乙錚〈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 實可雙規〉一文,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出律師信,要求對方收回言論及道歉。《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昨晚接受查詢時,僅請記者留意《信報》今日的聲明,據知聲明內未有道歉,而《信報》已將事件交律師處理。特首辦至截稿前未有交代信件的內容。
《信報》今刊聲明 未有道歉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提醒,香港已沒民主,社會只能透過言論自由對當權者制約,希望當權者對言論胸襟闊一點,而練乙錚在知識界地位尊崇,「若政府向練乙錚開刀,只會激起民憤,令知識界嘩然」。
《陽光時務》作基礎 指梁「涉黑」
練乙錚是《信報》專欄作家,他於1月29日撰寫一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 實可雙規」的評論,以劉夢熊接受《陽光時務週刊》訪問的內容作基礎,指梁振英「涉黑」,「暗地裏炮製了一個帶有廣泛欺騙性的黑底民意」,又提到「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挺梁反示威中,出現黑道派錢計人頭的醜劇」,「今後五年,黑道將如何透過特首的回禮,悄悄影響香港政治、社會、經濟?」,「由中共中央循黨系統對這幾個以梁為首的涉黑當事人在大陸某處進行『雙規』,也許是一個更有效的清查途徑」等等。
據悉,梁振英認為上述的指控並非事實,因此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出律師信。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一般而言,法律上任何人也不應以誹謗性言論詆譭他人,因此每個人哪管是特首或普通市民,也有權透過法律途徑,去阻止誹謗性言論影響自己的聲譽。
學者﹕倘非全失實 法庭傾向信納被告
不過,張達明續指出,由於當權者、公眾人物一定程度受社會監督,法庭在處理誹謗案時,除非言論完全是失實或歪曲,否則會較傾向信納被告提出公允評論作為辯護。
梁振英參選特首選舉時,便曾指《成報》不實報道他與「明天更好基金」行政總裁鄧淑德的關係,草擬律師信,要求該份報紙在網上刪除有關報道,及刊登他發出的澄清聲明,最後《成報》刊登澄清聲明。
高官就涉誹謗言論出律師信並非首次,《東周刊》在2001年11月刊登一篇名為〈御廚爆大鑊 出版商縮沙〉的文章,時任政務司長曾蔭權自掏腰包,以個人身分向周刊發律師信,指報道內容涉及造、有誹謗成分,12月《東周刊》刊登全版道歉啟事,並向他賠償12萬元及律師費,曾蔭權將賠償捐給公益金。
特首恫嚇告信報 (《蘋果日報》,07/02/2013)
【本報訊】資深傳媒工作者、《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上周發表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文章,觸動特首梁振英神經,日前分別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律師信,要求收回有關他「黑道化」的評論;《信報》今會刊登聲明回應。對於首次有在任特首就報道評論向傳媒採取法律行動,記協批評梁扼殺言論自由,表示遺憾。有議員轟梁搞文字獄,引起寒蟬效應。
記者:陳雪玲 麥志榮
上月29日《信報》刊登練乙錚一篇評論文章,主要是基於「梁粉」劉夢熊接受《陽光時務週刊》訪問的內容,指劉爆料帶出的其中一個訊息是「暴露了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
消息人士:resolved
練乙錚在文中提到,梁振英得以上位,背後撐腰的其實與前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一樣,都是「江派」,但梁取得政權另一半是「靠黑道」,指在《陽光》的訪問可見梁是「怎樣誠惶誠恐,怎樣卑躬屈膝打哈哈擺和頭酒,最後得到黑道百分百支持,神一樣替他撐住了比唐氏高的『民意』」,形容梁是「紅色父系與黑色母系結合的產物」。
據了解,梁振英針對上述文章,日前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出律師信,要求收回評論,本報至截稿前未獲特首辦回覆。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承認接到律師信,指該報今日會刊登聲明回應事件。據悉,聲明的內容主要解釋練乙錚文章意思及澄清報館立場,更就事件引起任何人士不便致歉。有《信報》員工表示,報章高層在昨傍晚編採會議上交代此事,有指延至今天才出聲明,是內部有反對聲音,認為應該企硬,大可不必理會梁的律師信。另一《信報》職員稱,聲明由報館少數高層及律師負責。消息人士指,事件已resolved(解決)。
「簡直係經典文字獄」
香港記者協會榮譽秘書盧曼思稱:「練乙錚以評論員身份分析事件,梁振英咁都要發律師信,係咪扼殺表達自由?佢咁做令人好擔心,亦都好遺憾!」她說,《信報》亦應提供足夠自由度的平台予評論員發表意見。
曾任記者的公民黨議員毛孟靜對事件表示震驚:「嗰個係練乙錚喎,全港鍾意讀書嘅人都識佢!」她說,如果評論員作政治觀察後發表意見也要收律師信,「簡直係經典文字獄」,是要製造寒蟬效應。她說,新聞自由是香港最後一道防線,希望傳媒一定要企硬。
效法新加坡高壓管治
工黨副主席何秀蘭則表示:「劉夢熊指梁振英賄選、僭建醜聞造假,又唔見佢發律師信?咁係咪默認先?」她直斥,梁振英作為堂堂特區行政長官,竟然針對傳媒一篇評論文章發律師信,令人質疑他是否要效法新加坡高壓管治,打壓新聞自由,做法「離譜、野蠻、得人驚」。
練乙錚文章節錄
•去年,梁營在劉夢熊牽頭、有前高官「梁粉」參與的「上海仔飯局事件」之後,迅速在形象上與黑勢力切割,相當成功;不料,前不久的挺梁反示威中,出現黑道派錢計人頭的醜劇,傳媒報道人贓俱獲,梁政權的切割努力,就不顯得那麼有效。這次劉提供的有關信息,更令梁與黑道之間的盟友關係無法掩藏。
•是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可說是紅色父系與黑色母系結合的產物。
•僭建對北京而言,正如劉說,「小菜一碟」而已。真正嚴重的欺君罪,乃梁氏暗地裏炮製了一個帶有廣泛欺騙性的「黑底民意」……而這個「黑底民意」,可能在北京作最後決策之時,起了作用。這是大得多的欺君罪。
•梁氏取得政權,一半靠黑道,未來的香港社會各方面必定因而逐步染黑。
•香港黑道化,則香港有難了。當然,有可能劉夢熊也在此事上說謊……由中共中央循黨系統對這幾個以梁為首的涉黑當事人在大陸某處進行「雙規」,也許是一個更有效的清查途徑。但那要假定習近平是一個有所作為的人。
齊心一意,打救行騙長官梁振英
http://images.weserv.nl/?url=www.tomonews.net/game/bslapcy/web/
公職人員肆意興訟礙監察
【身份特殊】
《陽光時務週刊》訪問前政協委員劉夢熊,大爆梁振英上位過程中如何爭取傳媒老闆支持、如何以官位攏絡支持者。《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基於上述報道,寫了一篇有關梁振英取得政權,有一半是靠黑道的文章。特首梁振英即以個人名義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律師信。
英案例:政黨不可告人誹謗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練乙錚以評論員身份批評作為政客的梁振英,如果只屬評論性而沒有惡意中傷的意圖,未必可構成誹謗。湯家驊說,英國有一個案例,指政黨不可以控告批評她的人誹謗,因為民主選舉的原則下,從政人士理應接受公眾批評、監察,這是民主社會重要的基石。他續說,梁振英作為特首,身為公職人員受到批評、評論是常有的事,即使他以個人名義發律師信,但有關他的評論都不可與其公職身份割裂,認為梁不應因此小題大做,隨便興訟。
有熟悉傳播法的學者則指,在英國,曾有案例政府不可控告誹謗,但個別官員則不受限制。
練乙錚的文章當中,標題和文章提及「梁氏涉黑可雙規」等字眼較「危險」,因被共產黨雙規的官員,通常都涉貪污、犯罪,若文章指人犯罪,但又沒有證據,會被法庭判定為誹謗。
梁振英是回歸以來首個向傳媒發律師信的特首。不過前特首曾蔭權時任政務司司長時,亦曾以個人身份向《東周刊》發律師信,指周刊訪問其前家廚于燕平的報道涉及私德,有誹謗成份,《東周刊》最終刊登全版道歉啟事,並賠償12萬元律師費。
《蘋果》記者
梁振英曾多次控傳媒誹謗
【特稿】
梁振英動輒告人並非新鮮事,過往曾多次就不利於他的報道,控告傳媒誹謗,更提出索償。而他出任城大校董會主席期間,校方更曾3度發律師信予教職員工會。
要求懲罰性損害賠償
02年《東周刊》報道時任行政會議成員的梁振英為減少車輛在其山頂寓所前經過,建議運輸署改道,梁即入稟追討誹謗所造成的損害賠償。03年《壹週刊》一篇文章提及梁任主席的戴德梁行一家附屬公司,在財政預算案加車稅前買車,他又入稟要求《壹週刊》作出懲罰性的損害賠償。
城大教職員協會曾指證梁振英愛用法律行動解決問題,他自08年出任城大校董會主席後,校方曾3次向協會發律師信,要求協會「封口」。
梁振英對傳媒絕不手軟,可能是向新加坡「強人」前總理李光耀學習。由1965年起,李光耀曾20多次控告國際傳媒的報道誹謗,當中包括《經濟學人》及《華爾街日報》等。09年意大利總理貝盧斯科尼被傳媒大爆桃色醜聞,他亦控告多家傳媒誹謗。去年《紐約時報》報道總理溫家寶家族掌管27億元美元資產,溫的家人也表示不排除會循法律途徑追究。
《蘋果》記者
老董智囊7.1上街後遭解約
【話你知】
練乙錚1951年生於香港,68年九龍華仁畢業後赴美留學,獲明尼蘇達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92年回港任科大商管學院副院長,95年應《信報》創辦人林行止邀請,加盟任總編輯。98年獲時任特首董建華招攬加入中央政策組任全職顧問,03年他上街參與7.13民主集會,04年再參加7.1遊行,同年7月就被港府提早解約。離開政府後,練寫下《浮桴記》,描述他在中策組任職的經歷。他之後離港到英國航海學院學習航海,07年回港出任《信報》主筆,10年離職,改任特約評論員,去年於日本秋田國際教養大學任教經濟。
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 要求道歉 (《am730》,07/02/2013)
【am730訊】上任後多次聲言保障香港核心價值、並尊重新聞自由的特首梁振英,因一篇質疑其誠信及「涉黑」的評論文章而動真火,他日前透過律師向《信報》及撰寫該篇文章的特約評論員練乙錚發出律師信,指文章涉及誹謗,要求該報道歉及收回。民主國家元首告傳媒的例子極為罕有,有政治學者認為,梁振英向傳媒發出律師信,是以權勢威嚇傳媒及時事評論員自律「封口」,以圖收殺一儆百之效。
《信報》已將事件交律師處理,今日並會於該報刊登聲明回應事件,本報昨晚未能聯絡《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據了解,梁振英是以個人名義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出律師信,律師信內容指有關文章有誹謗之嫌,要求該報澄清、道歉及收回,否則將會採取法律行動。本報昨晚未能聯絡特首辦。
文章疑指控梁振英「涉黑」
被指有問題的文章刊於上月29日,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見圖),據悉,該文可能因標題「梁氏涉黑」四個字而惹怒梁振英。據了解,《信報》早於日前已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但該報高層於昨日舉行編委會時,才公開事件知會相關員工。有員工私下認為,不應理會梁振英的律師信;亦有員工形容,梁振英以個人名義發出律師信的做法「好不知所謂」,「佢係香港NO.1 CE(行政長官),24小時喺呢個位,唔可以用個人名義做呢樣嘢……」該員工質疑,「如果佢(梁振英)行花市都個人名義,就唔應該咁多G4(要員保護組)。」
練乙錚曾任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及《信報》前總編輯,以行文辛辣及不畏強權見稱,因而被尊稱為香港「健筆」。
學者:梁振英想殺一儆百
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認為,梁振英發律師信背後是暗示對方若不就範,將有進一步行動,這是危險的先例,令人擔心香港步向新加坡化,當地政府曾狀告反對黨領袖,令對方最終離開政壇。成名說,即使梁振英是以個人身份發律師信,但他的主要身份是特首,故極容易令人聯想到,他正運用其權勢及法律來威脅、制止及排除負面聲音,而造成這種政治聯想是極之危險,使傳媒和評論員會自我審查。他形容,「梁振英咁做絕對有殺一儆百嘅意味,令傳媒同評論員唔敢批評佢。」
成名指出,《信報》是代表精英階層的刊物,過去半年相繼刊登批評梁振英的文章,而練乙錚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過去亦曾與梁有筆戰,故相信梁振英是次行動是顧慮《信報》和練乙錚的影響力,亦不排除梁振英放不下私怨而藉此「懲罰」兩者。他說,民主國家極少聽聞有元首發律師信甚至控告傳媒,因即使報道或評論的根據出問題,他亦可公開說出另一版本,足以讓社會討論。
時事評論員彭志銘認為,政府高層在聽取社會意見時,無論是褒是貶,也應以虛懷之心視之,且在民主社會中,政府高層亦有足夠的渠道發聲澄清,故不應作出無必要的法律行動,以免予人霸道之感。
成報前年爆密友其後澄清
梁振英於前年年底備選特首時,《成報》刊登一篇題為「梁振英廿載紅顏曝光 靚女CEO鄧淑德擬瞓身助選」的頭版報道,報道引述消息指明天更好基金行政總裁鄧淑德與梁振英關係密切。梁振英其後公開表示正草擬律師信給《成報》,希望報社停止有關報道,刪除網站內相關消息及刊登澄清聲明。《成報》最終刊登澄清文章,指上述文章原意只是敘述梁、鄧兩人過往在工作上合作良好,絕無其他含意。
《獨立報》老闆獲倫敦電視牌 衝出報業 打造多媒體王國 (《蘋果日報》,07/02/2013)
擁有《獨立報》及《旗幟晚報》的葉夫根尼,進軍英國電視廣播界。
俄羅斯傳媒大亨列別杰夫(Alexander Lebedev),在英國上演多媒體革命。擁有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旗幟晚報》(Evening Standard)的他,正式殺入電視廣播界,周一證實奪得首個倫敦專屬電視台牌照,將對這個歐洲最大城市的400萬個家庭廣播,勢要衝出報業,打造跨媒界的傳媒王國。
列別杰夫和32歲兒子葉夫根尼(Evgeny Lebedev),在英國擁有《獨立報》、《星期日獨立報》、《旗幟晚報》及2010年面世的《i newspaper》等四份報章。但《獨立報》近年一直虧蝕,列別杰夫去年曾公開表示希望有人注資《獨立報》,反映報章面對着嚴峻挑戰,為了救亡也好,為了擴大傳媒王國版圖也好,列別杰夫父子開始打經營電視台的主意。
London Live最快9月開台
今次電視牌照,乃由《旗幟晚報》旗下的ESTV公司投得,新電視台取名London Live。ESTV表示,London Live最快今年9月開台,每天廣播18小時,提供新聞、時事、娛樂、天氣和體育消息,以及針對倫敦不同社區的資訊。廣播業監管機構Ofcom就指,ESTV能擊敗四個競投對手,贏得這個新設的12年電視牌照,正因為「對倫敦多元社區表現了最深切的了解」。
London Live以新聞為重點,每天會播出至少四個半小時新聞報道和一小時時事節目。新聞內容會獲得《旗幟晚報》及《獨立報》編採部支援,並會採用互動及分割畫面技術,在報道新聞的同時,於畫面播出來自Twitter和facebook的用戶對新聞的即時反應,以加強互動性。
ESTV表示,未來五年會至少投入500萬鎊(約6,072萬港元)為London Live宣傳。而葉夫根尼對ESTV贏得牌照表示「非常高興」,矢言London Live將「永遠改變倫敦」。
Ofcom這次批出了19個全新的地區電視台牌照,但相信在倫敦廣播的London Live是自15年前第五頻道電視台(Channel5)成立以來,最有機會有利潤」、「唯一有機會賺大錢」的一間。London Live要《獨立報》、《旗幟晚報》編採支援,但若成功,反過來有助推廣兩報,尤其是《獨立報》連年虧蝕,London Live有望刺激報章的廣告銷量,令《獨立報》得救。除了數碼廣播,London Live還可變成網絡電視台及在智能手機播節目。從《旗幟晚報》和《獨立報》走向多媒體,列別杰夫上演了一場傳媒革命。
路透社/英國《The Week》雜誌網站
列別杰夫曾是駐英間諜
取得倫敦首個地方電視台牌照的列別杰夫,跟倫敦很有淵源,事緣他在前蘇聯時代,是國安局(KGB)間諜,1988年以經濟參贊身份做掩飾,派駐倫敦。當年8歲的葉夫根尼隨父移居倫敦,從此大都住在英國。
主修經濟的列別杰夫,90年代離開情報圈後順理成章搞金融,迅速致富,旗下業務由銀行拓展至食品、建築、傳媒。2009年,他踩入英國報界,以象徵式1英鎊買下財困的《旗幟晚報》75.1%股權,翌年再以同金額買下兩份《獨立報》,據指迄今他至少投入9億港元在其中。
由於他擁有的俄羅斯《新報》經常批評政府,令他成為總統普京的眼中釘,生意曾遭搜查,他本人更因在電視節目中打人(這在俄羅斯其實極平常)而受到八個月調查,還被普京譏為「流氓」。為免被迫流亡,他現已不再離國,英國的傳媒業務都由兒子打理。據《福布斯》資料,53歲的列別杰夫去年身家約85.8億港元,在俄羅斯排名86。
《蘋果》資料室
報章革命 轉戰電視搞新聞網
傳統報章過去10年一直被視為「夕陽行業」,但其實很多報社在互聯網時代悄悄起革命,紛紛轉型大搞網絡新聞、網絡電視,實行多媒體化,務求在新傳媒興起的年代分一杯羹。
傳統報章在發行量、廣告量近年萎縮了,甚至有內地學者提出「報紙消亡論」,預言報章於2030年至2035年間會完成歷史任務,退出歷史舞台。但與其說是夕陽行業,不如說報紙已處於一個轉型革命中。歐美很多報章,像英國的《每日郵報》和《每日電訊報》、美國的《紐約時報》、《紐約每日新聞》等,都在網頁上播新聞片段,悄悄地多媒體化。
分析指,由於報紙具有長期積累的訊息資源優勢,加上長期培養了讀者與報紙的感情,只要轉型成功,在電腦、平板電腦甚至手機互動,以至轉戰電視都有一定優勢。但如此轉型也有失敗例子,英國《曼徹斯特晚報》搞的Channel M,就因虧損嚴重,被迫於2010年關台。
《蘋果》資料室
默多克:中國仍在黑客攻擊華爾街日報 (「BBC」,07/02/2013)
新聞集團總裁默多克在社交網站推特上發帖說,中國的黑客仍在攻擊《華爾街日報》。
默多克發推特說:「中國人仍在攻擊我們,或者至少在上周末這樣做。」
媒體就此向默多克提問,但他沒有回應透露更多細節。《華爾街日報》的一位發言人也拒絕就此做出評論。
該報1月底報道說,黑客通過《華爾街日報》駐北京辦公室的電腦進入該報全球電腦系統,竊取有關報道中國的記者的資料,監視有關中國的報道。
此前,《紐約時報》稱,在長達4個月的時間裏,黑客入侵其電腦系統。
周六,《華盛頓郵報》也稱,2011年發現黑客早自2008年就對其電腦系統發動了複雜的攻擊。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否認中國政府涉及有關的黑客攻擊,但有關指責卻越來越多。
互聯網巨頭谷歌(Google)公司常務董事長埃裏克·施密特在即將出版的新書中,形容中國是攻擊外國公司最「先進和多產」的黑客。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2/130206_us_wsj_china_hacker.shtml
記者來鴻:給BBC打工的「後果」 (「BBC」,05/02/2013)
帕爾托•帕爾文
英國廣播公司國際媒體觀察部(BBC Monitoring)
過去一段時間,在BBC波斯語部工作的一些伊朗裔記者和他們在伊朗的家屬受到德黑蘭當局的威脅恐嚇、造謠抹黑。假造的社交網站網頁上,既有這些記者濫搞婚外情的謠言,也有給外國當間諜的指稱。化名帕爾文的BBC國際媒體觀察部(BBC Monitoring)記者說,更糟糕的是,現在,她和同事們與家人溝通難、見面更難……
每星期打電話回去,聽得出奶奶聲音中的顫抖好像越來越嚴重。好多次,我都猜不出她到底想說什麼。
奶奶絮絮叨叨的說著一番親熱話,雖然很不忍心插嘴,但我還是問道,「奶奶,您說什麼呢?」
奶奶開始向我講述她和爺爺的日常生活,話音中少了幾許興奮。我為自己電話打晚了找借口、道歉。
事實上,有幾個星期,我都需要先給自己打氣,挖掘出足夠的勇氣和力量來給奶奶打電話。
但是,我的聲音----我那不聽話的聲音,卻暴露出了真相。我要是能管住自己的聲音多好啊。我要是能學會擺出一付高興、溫暖的腔調、我要是能成為一個撒謊的高手該多好啊。
上次回去探望他們,還是在四年前了,那是伊朗舉行引起爭議、引發騷亂的總統大選之前。告別的時候,我信誓旦旦地說,一定會盡快回來看你們。
那時候,我真的很無知。
化名搶手
強硬派的艾哈邁迪內賈德再次當選總統以及隨後發生的抗議示威活動改變了BBC伊朗裔記者的人生。
BBC推出波斯語電視頻道,激怒了伊朗當局。大選前不久,BBC的波斯語節目正式播出,連續報道伊朗的局勢動蕩,受到年輕觀眾的普遍歡迎。
後面發生的這一切,我們都沒有預料到。伊朗官方媒體針對BBC的伊朗員工展開抹黑攻勢。BBC被封了。我們聽說,有同事的家人被叫到伊朗信息部,受到關押,並且被勒令勸說親屬辭去在BBC的工作。
所有的人都懷疑自己給家裏打電話、發郵件受到了監視。「臉書」帳戶被封殺,「交友」請求被拒絕。突然間,化名成了搶手貨。
一位同事的妻子帶著年幼的孩子回伊朗參加婚禮,一到德黑蘭機場,護照就被扣,並且受到一頓有關丈夫工作單位的盤問。
現在,回家的希望愈加渺茫。我和同事們孤獨地寄居國外、對故鄉的記憶越來越模糊。真沒想到,沒用多長時間,自己的經歷也成了新聞,就像我們日複一日報道的那些新聞一樣。
出國會面
比如,伊朗由於核計劃受到制裁,在海外的伊朗人現在也需要面對制裁給國內的親人帶來的衝擊。
電話上,奶奶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告訴我,Reminyl,R-e-m-i……。爺爺患有阿爾茨海默症,需要服用這種藥物。但是現在在伊朗很難買得到,奶奶問我能不能在英國買一些。
現在,在BBC工作的伊朗裔同事,如果有錢的話,會安排和家人在伊朗鄰國、比如土耳其見面。返回英國,他們帶回來新的記憶:妹妹明媚的笑容、父親溫暖的話語、媽媽熱情的擁抱。
但是,那些來自更貧窮的家庭、父母上了年紀的人,剩下的只是越來越遙遠、模糊的記憶。
有幾位同事在伊朗的父母長期患病。有時候,我們會看到其中一個同事突然消失一段時間,拒絕和別人接觸、甚至拒絕接電話。回來上班時,穿著一身黑衣,帶著一臉的悲傷。
面對這樣的傷痛,我們找不到合適的語言來安慰他們、鼓勵他們向前看。
祈求上帝
奶奶83歲了,需要全天照顧爺爺,但是,她仍然很明白、堅持讀報。奶奶一如既往,長期訂閱伊朗仍然出版的幾份溫和改革派的報紙。在連年不斷的封殺、禁令下,這類報紙中有一些倖存了下來。
奶奶知道,在現在這種局面下,回伊朗,可能會給我帶來危險。
她從來不打聽我計劃什麼時候回來探親。但是,每星期打電話,快要掛斷的時候,奶奶總會說上一句,「但願上帝給我一個機會,能在家再見你一面。」
通常,我都會回答,「放心,奶奶,很快就有機會了。」
我無法直言告訴奶奶,只要伊朗的強硬派還繼續掌權,她的心願可能就無法實現。
奶奶安慰我說,「孩子,上帝有意,很快,我們就又能見面了。」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fooc/2013/02/130205_fooc_bbc_monitoring.shtml
2013年2月2日 星期六
西班牙首相捲貪污醜聞 報章登帳單證年獲27萬問題捐款 (《明報》,02/02/2013)
西班牙首相拉霍伊(圖)捲入涉貪醜聞,《國家報》指控他不公開地收受政黨資金,而其所屬的人民黨更涉嫌收受違法資金。(法新社)
其中一張紀錄,欄目上寫有「拉霍伊」和210萬比塞塔的字樣(紅框示)。(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備受財政問題困擾的西班牙,爆出執政人民黨貪污醜聞,涉貪者包括首相拉霍伊。全國最大報章《國家報》周四公開多張據稱由人民黨司庫親筆的帳目收據,顯示黨內多名高層都有分一杯,其中拉霍伊過去15年每年都獲得2.52萬歐元(約27萬港元),又指控人民黨擁有額外戶口接收主要來自建築商的捐款,有強烈貪腐嫌疑。若事件屬實,拉霍伊勢面臨下台壓力,但首相府已否認有關報道,拉霍伊今日將公開交代事情。
《國家報》(El Pas)周四頭版報道,前人民黨司庫巴塞納斯(Luis Barcenas)親筆記下的多張由1990年至2008年的秘密帳目收據中,有七成捐款違反國內政黨募款法律,要不是超出截至2007年的約6萬歐元(或1000萬比塞塔)法定上限,就是來自法律規定不可接受捐款的來源,故經由一個秘密帳戶處理,當中不少捐款是來自國內建築企業FCC和OHL。西班牙2007年中,將政黨接受每筆捐款上限提升至10萬歐元。
報道又指出,該批收據紀錄顯示,多名人民黨高層都會從該秘密帳戶定期獲得款項,例如現任首相拉霍伊便在自1997年起每年都獲得2.52萬歐元,其中一張被指是1999年的紀錄,欄目上寫有「拉霍伊 - 第二期(付款)」,相關款項達到210萬比塞塔。
巴塞納斯正是由於被當局調查有否參與非法捐款和回扣至黨高層的行為,於2009年辭去黨內司庫之職。法庭消息稱,負責調查這項指控的法官,已指示檢查人員考慮這些新指控,甚至可以另闢新的調查線。首相府發言人稱,拉霍伊重申自己並未捲入不當行為之中。帳目上提過名字的人民黨秘書長科斯帕達爾(Maria Dolores de Cospedal)亦否認指控道:「人民黨只有一個銀行戶口,它是乾淨而透明,也提交到官方會計機關檢閱。」
惹私授建築發展合約嫌疑
《國家報》承認,如果上述人民黨高層有將收款報稅,政客本人則未必違反法律。但路透社引述來自人民黨的消息指出,如果事件屬實,將掀起道德爭議,尤其是事發期間正值西班牙建築業泡沫最盛之時,政客擁有權力批准多宗建築發展合約。該匿名人民黨員稱:「這看來像賄賂,這些文件的性質極有犯罪嫌疑,如果這都是真實的話。」
人民黨已指示法律部門分析報道指控,研究採取什麼行動。反對黨黨魁要求拉霍伊公開澄清自己有否收受任何款項。
經濟不景時期 再掀民怨
這一輪政治風暴在上周開始爆發,巴塞納斯被揭發在瑞士銀行擁有高達2200萬歐元的存款,在西班牙飽受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的情下,更是激起更大民怨觸發連串示威。在《國家報》將拉霍伊首度扯入貪腐疑雲後,數以百計示威者周四聚集於馬德里市中心的人民黨總部,高呼口號狠批該黨是「竊賊」,並高舉請願牌,要求拉霍伊立即辭職。
路透社/法新社/金融時報
其中一張紀錄,欄目上寫有「拉霍伊」和210萬比塞塔的字樣(紅框示)。(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備受財政問題困擾的西班牙,爆出執政人民黨貪污醜聞,涉貪者包括首相拉霍伊。全國最大報章《國家報》周四公開多張據稱由人民黨司庫親筆的帳目收據,顯示黨內多名高層都有分一杯,其中拉霍伊過去15年每年都獲得2.52萬歐元(約27萬港元),又指控人民黨擁有額外戶口接收主要來自建築商的捐款,有強烈貪腐嫌疑。若事件屬實,拉霍伊勢面臨下台壓力,但首相府已否認有關報道,拉霍伊今日將公開交代事情。
《國家報》(El Pas)周四頭版報道,前人民黨司庫巴塞納斯(Luis Barcenas)親筆記下的多張由1990年至2008年的秘密帳目收據中,有七成捐款違反國內政黨募款法律,要不是超出截至2007年的約6萬歐元(或1000萬比塞塔)法定上限,就是來自法律規定不可接受捐款的來源,故經由一個秘密帳戶處理,當中不少捐款是來自國內建築企業FCC和OHL。西班牙2007年中,將政黨接受每筆捐款上限提升至10萬歐元。
報道又指出,該批收據紀錄顯示,多名人民黨高層都會從該秘密帳戶定期獲得款項,例如現任首相拉霍伊便在自1997年起每年都獲得2.52萬歐元,其中一張被指是1999年的紀錄,欄目上寫有「拉霍伊 - 第二期(付款)」,相關款項達到210萬比塞塔。
巴塞納斯正是由於被當局調查有否參與非法捐款和回扣至黨高層的行為,於2009年辭去黨內司庫之職。法庭消息稱,負責調查這項指控的法官,已指示檢查人員考慮這些新指控,甚至可以另闢新的調查線。首相府發言人稱,拉霍伊重申自己並未捲入不當行為之中。帳目上提過名字的人民黨秘書長科斯帕達爾(Maria Dolores de Cospedal)亦否認指控道:「人民黨只有一個銀行戶口,它是乾淨而透明,也提交到官方會計機關檢閱。」
惹私授建築發展合約嫌疑
《國家報》承認,如果上述人民黨高層有將收款報稅,政客本人則未必違反法律。但路透社引述來自人民黨的消息指出,如果事件屬實,將掀起道德爭議,尤其是事發期間正值西班牙建築業泡沫最盛之時,政客擁有權力批准多宗建築發展合約。該匿名人民黨員稱:「這看來像賄賂,這些文件的性質極有犯罪嫌疑,如果這都是真實的話。」
人民黨已指示法律部門分析報道指控,研究採取什麼行動。反對黨黨魁要求拉霍伊公開澄清自己有否收受任何款項。
經濟不景時期 再掀民怨
這一輪政治風暴在上周開始爆發,巴塞納斯被揭發在瑞士銀行擁有高達2200萬歐元的存款,在西班牙飽受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的情下,更是激起更大民怨觸發連串示威。在《國家報》將拉霍伊首度扯入貪腐疑雲後,數以百計示威者周四聚集於馬德里市中心的人民黨總部,高呼口號狠批該黨是「竊賊」,並高舉請願牌,要求拉霍伊立即辭職。
路透社/法新社/金融時報
《華爾街日報》亦稱遭中國黑客入侵 (《明報》,02/02/2013)
【明報專訊】繼《紐約時報》懷疑遭受中國黑客攻擊後,《華爾街日報》前日也聲稱被中國黑客入侵公司電腦系統。該報稱,黑客「企圖監視《華爾街日報》對中國新聞的報道」,又說中國監視美國媒體已成為「普遍現象」。
《華爾街日報》發行商道瓊斯公司前日發表聲明,指該報的電腦系統近年一直遭到懷疑是中國黑客入侵,最近一次是在去年年中。該報聘請專家展開調查,發現有黑客組織透過北京分社的電腦系統,入侵該報的全球電腦系統,目的是監視包括曾經報道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倒台事件的記者,但不涉及盜取商業利益或客戶資料。聲明又指該報前日已完成電腦保安系統升級。美國國務卿希拉里表示,注意到有愈來愈多的美國公司和政府機構受到黑客攻擊,華府將考慮採取相應行動,又計劃將問題提交到國際論壇上討論。
監視對華報道 中國黑客襲《華爾街日報》網 (《蘋果日報》,02/02/2013)
繼美國《紐約時報》後,《華爾街日報》也表示電腦系統曾遭中國黑客入侵,相信黑客是想監察該報對中國的報道。奧巴馬政府打算將中國網絡入侵問題,拿上國際論壇討論,並考慮向北京採取懲罰措施。
《華爾街日報》母公司道瓊斯前天(周四)發表聲明,指中國黑客藉網絡入侵監視美國傳媒,已成「廣泛現象」,有證據顯示黑客入侵該報網絡的目標,是「監視對中國的報道,而不是想取得商業優勢或竊取客戶資料」,該報的網絡前天已完成升級,加強保安。
監視報道薄熙來醜聞記者
《華爾街日報》的報道指該報近年一直面對中國黑客威脅,最近一次入侵是在去年中發生,黑客懷疑先入侵北京分社的電腦,再入侵該報的全球電腦網絡,重點監視對象包括曾為薄熙來醜聞寫多篇報道的記者斐杰,以及北京分社社長斑安祖。《紐時》亦指中國黑客過去四個月入侵該報網絡,疑想找出溫家寶家族財富報道的爆料人。希拉莉卸任前表示,當局已留意到對政府機關和私營機構的網絡襲擊正在增加,將「向中國清楚表明,美國會採取行動,保護政府和私營部門免受黑客襲擊」。網絡保安專家指政府正考慮以外交和貿易措施向北京施壓,如要大宗採購中國貨協議通過國家安全審查。
美國《華爾街日報》
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英報告書關注梁振英上任後新聞自由收窄 (「BBC」,01/02/2013)
英國政府周四(31日)公布最新一期提交國會的香港半年報告書,關注梁振英擔任特首後新聞自由收窄。
報告書內容涵蓋政治、經濟,以及政制發展等廣泛事項,以及報告期間英國與香港各項雙邊關係上的概要。
英國外交大臣黑格表示,歡迎特首梁振英上任後承諾會捍衛香港的自由和核心價值,也留意到梁振英上任後首個月,便要面對大批市民反對設立國民教育科和通過長者生活津貼等挑戰,相信特首如果獲得廣泛民意基礎,會使香港的發展更加順暢。
他還說,期待進一步了解香港通過政改達致2017特首選舉和2020立法會選舉普選的詳情。
報告講述去年下半年香港的發展情況,認為香港人繼續享有集會和示威等的基本自由和權利,但關注在梁振英上任特首後,傳媒自我審查的情況越趨惡化,新聞自由收窄。
報告最後說,「一國兩制」在香港繼續運作良好,而中英聯合聲明所承諾的權利及自由,也繼續得到尊重。
《紐時》稱遭華黑客攻擊 京斥無根據 (《明報》,01/02/2013)
【明報專訊】《紐約時報》(簡稱《紐時》)昨報道,該報自刊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親屬資產的新聞以來,一直被懷疑來自中國的黑客攻擊,有員工的密碼被盜取,攻擊時間長達數月。中國外交部昨反駁相關報道,斥其並無依據、不負責任。
《紐時》稱,去年10月25日刊登有關溫家寶親屬擁有價值數十億美元資產的報道後,黑客侵入了負責撰寫該報道的上海分社社長張大衛(David Barboza)的電郵,曾任北京分社社長、現任印度南亞分社社長楊金新(Jim Yardley)的電郵亦中招。
騎劫美大學電腦施襲
《紐時》聘請的電腦安全專家表示,黑客首先入侵美國大學的電腦,通過那些電腦進行攻擊,藉此掩蓋攻擊源頭,而發動攻擊的電腦正是中國軍方曾經用來攻擊美軍承包商的電腦。
黑客團隊通常固定時間「上班」,多數是在北京時間早上8點,他們先用含毒附件「釣魚」,在上者的電腦安裝惡意程式,繼而盜取《紐時》員工的密碼,入侵了53台員工電腦。
報道溫家財產記者中招
《紐時》客戶資料沒有丟失,被侵入的電腦已被替換,並設置新的防禦方法。《紐時》首席信息官弗朗斯(Marc Frons)說﹕「他們本來可以重創我們的電腦系統。不過,那不是他們的目的。」報道認為,黑客似乎是在尋找可能給張大衛提供信息的人的名字。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昨日回應稱,《紐時》的說法毫無根據、不負責任,中國法律禁止黑客襲擊,中國本身也是黑客攻擊的受害者。國防部亦稱,軍方從不支持任何黑客行為。
除《紐時》之外,去年報道習近平家人財產的彭博通訊社據稱亦被黑客盯上,一些僱員的電腦感染病毒。
彭博社發言人崔普特(Ty Trippet)證實黑客試圖入侵,但「沒有電腦系統或電腦被破壞」。
中國黑客入侵《紐時》 網絡襲擊四個月 圖揪出溫家寶家財爆料人 (《蘋果日報》,01/02/2013)
美國《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披露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家族財富,疑因而捲入網絡諜戰。《紐時》昨天(周四)報道,指中國黑客在過去四個月持續向該報發動網絡襲擊,入侵報社電腦,竊取記者和員工密碼,疑是想揪出誰向記者爆料。但中國當局回應指控無真憑實據,指控不負責任。
《紐時》去年10月25日刊登偵查報道,指溫家寶家族坐擁至少27億美元(210億港元)財富。據《紐時》昨日披露,中國官員事前曾警告這偵察報道「會有後果」,報社於是在報道刊登前夕,要求負責監察《紐時》電腦網絡運作的AT&T公司留意。
AT&T滙報指,報道刊登之日,《紐時》網絡出現異常活動,模式跟中國軍方幕後策動的黑客襲擊相符。《紐時》通知聯邦調查局(FBI)後,嘗試與AT&T自行趕走入侵黑客,但到11月7日黑客仍肆虐,於是聘請專門應付網絡入侵的Mandiant公司相助。
黑客疑有軍方背景
《紐時》指黑客一旦入侵網絡,就難趕走,所以他們與Mandiant採用「欲擒先縱計」,坐視黑客活動四個月,從中追查出黑客入侵的所有網絡後門,然後更換所有被入侵電腦,設立新防衞措施,終於停止了黑客活動。
網絡活動分析發現,黑客早於去年9月13日有關溫家的報道將完成時,已入侵《紐時》網絡,具體方法仍未查出,但相信是「釣魚襲擊」,即是向員工發出含有毒連結或附件的電郵,員工不慎一點擊,電腦就中招,淪為黑客入侵橋頭堡。
調查發現,黑客在中招電腦設立了至少三個入侵後門,在《紐時》網絡內四處偵察至少兩周後,發現儲存網絡各用戶名稱和密碼的網絡主控站伺服器,即使主控站儲存的密碼加了密,仍被黑客破解,並用來入侵53名記者和員工的電腦。
《紐時》資訊科技總監弗龍斯說:「黑客可以在我們的系統製造大破壞,但他們另有所圖。」調查發現,黑客入侵期間安裝了45個特製軟件,特別到只有一個被《紐時》慣用的Symantec防毒軟件偵察出來,其中一些軟件是專門在電郵伺服器搜索和竊取文件,黑客藉此入侵《紐時》駐華兩要員電郵戶口,一個是撰寫溫家寶家財報道的上海分社社長張大衞(David Barboza),另一個是調到印度前出任北京分社社長的楊金新(Jim Yardley)。
《紐時》強調,與溫家寶報道有關的敏感電郵和檔案,未有證據被竊,黑客「似乎想尋找甚麼人報料給張大衞」。調查又發現黑客通常在北京時間早上8時下手,在一般下班時間停手,間中會持續到北京夜深。Mandiant指黑客使用的病毒軟件、手法和利用來發動襲擊的電腦,都與一班中國活躍黑客脗合,他們曾黑入美國軍火商電腦,並有軍方背景。
中國國防部向《紐時》表示:「沒有真憑實據就指摘中國軍方發動網絡襲擊,是不專業和毫無根據。」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昨批評有關指控不負責任,稱中國法律禁止網絡襲擊。
美國《紐約時報》
多國政府間的網絡戰
當今世界,除了船堅炮利的戰爭外,還有隱形網絡戰,很多國家都有「黑客部隊」,癱瘓敵國電腦網絡,以拖垮敵國戰略設施和經濟。
美 國
跟以色列合研出Stuxnet電腦病毒,2010年向伊朗核設施發動攻擊,令濃縮鈾設施重創
伊 朗
去年10月報復美國,以Stuxnet攻擊行動,向美國銀行和中東多間石油公司發動網絡戰,沙地國營油公司ARAMCO逾3萬台電腦失靈
中 國
政府黑客2011年入侵Google的Gmail用戶,盜取多名美國政府官員和軍官資料
黑客去年10月又向白宮的非機密電腦系統發動攻擊
北 韓
去年4至5月間向南韓發動網絡戰,干擾GPS訊號,令南韓仁川和金浦機場553班航機和多艘船的GPS訊號失靈,危害乘客安全
俄羅斯
2007年向愛沙尼亞發動三周網絡攻擊,報復拆毀二戰紅軍紀念銅像,國會、政府、銀行和傳媒網站全面癱瘓
2008年俄格戰爭爆發,俄羅斯攻擊格魯吉亞政府電腦伺服器,癱瘓政府和公司網站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盜機密恐嚇線人
阻不利中共領導人報道
中國黑客針對西方傳媒並非新鮮事,美國保安專家指,早在2008年開始中國黑客已不斷入侵西方記者電腦,確定西方記者的線人和聯絡人,對他們加以恐嚇或利誘,試圖阻止任何影響中國領導人形象的報道出街。
中國黑客去年除了針對《紐時》外,還對彭博社的電腦系統進行攻擊,因為彭博社去年6月29日刊載調查報道,指習近平家族在中港兩地擁有3.76億美元(29.3億港元)資產,雖主要涉及習近平大姊齊橋橋及二姊齊安安家人,不涉習近平一家三口,但已觸動中國敏感神經。報道一出,內地微博上習近平及家屬的名字,頓成敏感詞。
《紐時》形容,中共龐大的網軍,除了在網上即時「屏蔽」相關報道和消息外,同時試圖大舉入侵西方傳媒、政府部門以至活躍組織人士的電腦系統,展開一場廣泛的「網絡諜戰」。Mandiant在去年12月的調查報告估計,中國黑客至少竊取西方傳媒逾30多名記者或高層的郵件、聯絡人資料及檔案,黑客更有一份記者名單,不時會反覆攻擊名單上記者的電腦。
美國外交及電腦保安專家認為,中國黑客入侵電腦收集情報,絕非純粹要盜竊貿易機密,更想揪出線人,阻止他們發放損害國家領導人形象的消息;或「預知」傳媒將刊載有損中國領導人聲譽的文章,讓他們有所準備,以改善中國在國內外的形象。
美國《紐約時報》
外判黑客高手
慣用「釣魚襲擊」
電腦保安專家指中國黑客的入侵手法,除了避過硬闖防火牆,使用願者上釣的「釣魚襲擊」,也慣常利用第三者電腦發動襲擊和經常更換IP位址,藉此掩飾誰是襲擊幕後黑手。
Mandiant追查《紐時》襲擊來源,發現黑客先入侵和控制北卡羅來納州、亞利桑那州、威斯康辛州和新墨西哥州的大學電腦,還會入侵美國一些小公司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的電腦,然後利用這些電腦向《紐時》發動襲擊。
Mandiant保安總監貝特利希說,中國軍方將襲擊經由第三者電腦發動,又外判給黑客高手代為出手,令軍方可振振有詞否認施襲。「當你單一看每次襲擊,你不能說是中國軍方出手,但當你看到同一班黑客先竊取中國異見人士和西藏人士的資料,接着襲擊航天公司,你就會有眉目。」
貝特利希指中國維權人士在Gmail電郵戶口2010年被黑客用釣魚襲擊入侵後,調查員查出襲擊來源來自中國兩教育機構,其中一個與軍方有聯繫。他指,這班黑客非常活躍,曾黑入數百個西方機構,包括美國軍火商,襲擊《紐時》的黑客所用軟件、第三者電腦和手法就跟這夥黑客很相似,反映可能是同一夥人或有聯繫。
美國《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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