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蘇錦樑:亞視不依指示可被釘牌 (《明報》,26/08/2013)

 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左)昨出席商品說明條例的宣傳活動前指出,亞視可循既定程序提出上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右)其後說,若亞視不遵從通訊局指示,可暫時吊銷其牌照。(陳穎欣攝)

【明報專訊】亞視上周被通訊管理局重罰及指示,通訊局主席何沛謙昨日補充,亞視可上訴,但無論上訴與否,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都須於指示發出後7天內辭職;而商務及經濟局長蘇錦樑稱,若亞視不履行通訊局的指示,最嚴重者可被吊銷牌照。不過,亞視發動輿論攻勢,旗下的亞洲會計劃本周三到政府總部,向特首請願撐亞視。

亞視動員周三政總請願

亞視旗下亞洲會計劃本周三到政府總部請願,昨日有人收到亞洲會的短訊動員,信息指「會聯同社會各界團體向特首和平請願,支持良心電視」。

通訊局上周五裁定,亞視投資者王征有實質控制亞視運作,違反牌照規定,禁止他再干預,但對他沒有任何懲罰。目前亞視董事局內9名成員,扣除被通訊局勒令終止董事職務的執行董事盛品儒,一半為王征親信,另一半為股東蔡衍明及查懋聲的代表。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表示,投資者在形式上不能參與公司運作,但通常能透過親信影響董事會,當局難以監管。通訊局日後應全面調查持牌人有否遵守及執行應有義務,若王征繼續參與決策,應採取更重罰則,如撤銷牌照。

蘇錦樑昨出席活動後,被連番追問王征操控亞視但未受懲罰,是否法例上有漏洞,蘇說現有法例及既定程序非常完善,所以通訊局現在才可以啟動機制作出指示,又稱王征在亞視沒有管理職位,通訊局已適當裁決。

他又指通訊局會確保王征不再實際操控亞視,已要求亞視於3個月內提交改善建議及每年提交跟進報告,若亞視沒有跟從指示跟進,通訊局會適當處理,包括罰款或暫時吊銷牌照,或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撤銷牌照的建議。當局現時未收到亞視的上訴申請,亦未收到亞視的續牌申請。

根據《廣播條例》第31條,亞視可被吊銷牌照不超過30天,而第32條規定通訊局在研訊後,可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撤銷牌照。

盛品儒須辭職 上訴無影響

對於亞視被重罰,本報昨多次聯絡盛品儒,惟未獲回覆。通訊局主席何沛謙表示,亞視可循既定程序向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上訴,但無論亞視會否上訴,執行董事盛品儒都須於指示發出後7天內辭職。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葛珮帆認為,通訊局對亞視的裁決合理,相信通訊局暫不採取最嚴厲的懲罰,是考慮到對員工及對社會有很大影響,故給予時間讓亞視糾正,她將在10月復會後要求開會討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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