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壹傳媒聲明﹕不同意藐視法庭指控 (《明報》,09/08/2013)

【明報專訊】壹傳媒集團首次回應旗下《蘋果日報》及《爽報》的總編輯及兩名記者,被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一案,表示為擁護及保障新聞自由,不同意有關控告,將會作出辯護。

上市公司壹傳媒昨發出上市公司公告,表示已知悉律政司就3月20日《蘋果日報》及《爽報》刊登有關一宗懷疑謀殺雙親的報道及錄影片段,控告兩報的總編輯張劍虹、李彭基及出版人藐視法庭罪,之後再就相同事件入稟控告兩名涉事記者陸羽平及羅日昇藐視法庭。

壹傳媒表示,為擁護及保障新聞自由,公司不同意該等法律訴訟,亦反對任何向該集團及員工涉嫌不法行為的指控,公司已協助有關各方尋求法律代表,以保障各方的權利及就該等法律程序作出辯護,之後將密切留意法律程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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