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上訴告攝記 官指律政司捉字蝨 (《明報》,21/08/2013)

10多名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及壹傳媒工會成員,昨到高院聲援被指襲擊保安員的《蘋果日報》前攝影記者成聰(左二)。壹傳媒工會副理事長蔡元貴(前排左四)表示,不明白律政司何以堅持上訴。(黃建邦攝)

【明報專訊】《蘋果日報》前攝影記者成聰去年初於新政府總部採訪期間,被指推撞男保安員,事後被控襲擊罪,經審訊獲裁定無罪。律政司不服向高等法院上訴,指原審裁判官基於「揣測」裁決,要求發還重審,高院法官一度質疑控方的說法「捉字蝨」,案件押後裁決。

壹傳媒工會籲律政司勿執著

壹傳媒工會副理事長蔡元貴表示,不明白律政司為何堅持上訴,勸對方「唔好咁執著」,今次上訴反映律政司給記者的壓力愈來愈大,警方對記者亦較以往「強硬」,他希望此案不會加強政府與傳媒之間的對立。他坦言以後採訪時會「小心」,但認為採訪時與他人出現碰撞實難以避免。

控方指原判決基於法官揣測

10多名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及壹傳媒工會成員,昨陪同成啟聰(41歲)到高院應訊。控方資深大律師覃民輝指出,原審裁判官杜浩成裁定被告「有可能」沒襲擊事主,是基於他的「揣測」,而非根據事實「合理推論」;又指原審裁判官錯誤理解事主的證供。法官潘敏琦隨即質疑,控方的說法是在「捉字蝨」,又指高院一般不會干預原審裁判官所作的事實裁決。

辯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指,由於原審裁判官認為保安員的證供誇張,可靠性「值得商榷」,故只能依靠閉路電視的片段裁決。而單憑有關片段,根本無法證明被告有襲擊事主的意圖,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裁判官判被告無罪實屬正確。

案發去年1月9日上午,被告成啟聰在內的大批記者,到新政總採訪染退伍軍人症病癒的時任教育局長孫明揚首日上班,孫拒與記者會面,逾10名攝記立即走到西閘外的行人路守候,其間成與一名保安碰撞。成事後被警方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去年12月獲判無罪。

【案件編號﹕HCMA2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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