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蘋果兩記者罕有被控藐視法庭 訪問弒雙親案被告 罪成可留案底 (《明報》,07/08/2013)

【明報專訊】無業兒子涉在大角嘴唐樓單位殺死父母兼碎屍,事後涉故佈謎陣呼籲大眾協助尋親,後來與同黨被捕及控告謀殺,案件提堂後,《蘋果日報》派記者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監」訪問並報道。繼《蘋果》及《爽報》總編輯被控告藐視法庭後,律政司昨再入稟控告兩名涉事記者藐視法庭,假如二人被裁定罪成,將留有案底。

兩總編上周被控

律政司昨入稟控告《蘋果》記者陸羽平及羅日昇,指二人促使刊登或參與本年3月20日《蘋果日報》及《爽報》刊登大角嘴雙屍命案疑兇周凱亮(29歲)的報道,而當時周與涉嫌同謀謝臻麒(35歲)已被落案及提堂,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律政司指兩名記者參與報章報道及相關片段,涉嫌藐視法庭,要求向二人罰款或判囚。

入稟狀透露,律政司根據港島總區總部重案組1A隊主管黃秀君、及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陳思奇的誓章,決定控告兩記者,但入稟狀未有透露二人角色。

翻查紀錄,近年傳媒藐視法庭案件,未有前線記者被控(見另稿)。資深大律師及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形容,藐視法庭案中控告記者並不常見,恰當與否視乎理據。

記協:已入司法程序 不評論

律政司上周二已入稟控告《蘋果日報》及《爽報》,以及兩報總編輯張劍虹與李彭基,指二人批准於本年3月20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及《爽報》,刊登周凱亮還押小欖時的訪問,涉嫌藐視法庭。高院法官潘兆初於上周三批准律政司進行訴訟,聆訊日期未定。 律政司發言人及記協同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但律政司強調政府絕對尊重新聞自由。

碎屍案下月再訊

雙屍案兩名被告於今年3月18日首度提堂,上周五於東區法院再提訊,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程序,案件將於下月6日在東區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HCMP18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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