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 星期五

TVB交片交人 記者淪檢控工具 (《蘋果日報》,14/06/2013)

無綫新聞助理採訪主任何永康,被警方要求出庭作供。 資料圖片

【特稿】

警方今次罕有向無綫(TVB)索取新聞錄影帶副本,更要記者出庭作供,破壞傳媒保持中立的專業角色。記協昨發聲明批評警方對新聞自由尊重不足、對無綫要求記者向警方作供表示遺憾。記協主席麥燕庭指,89年警方曾要求無綫和亞視就一宗警民衝突交出影帶,新聞部一度堅拒。但23年後警方的做法變本加厲,無綫新聞部亦今不如昔。

記協斥無綫做法不當

記協的聲明解釋,記者一旦向警方作供,會迫使記者成為檢控工具,市民日後接受採訪時會有所顧忌。麥燕庭指,警方已非首次嘗試利用記者協助檢控。1989年9月底,四五行動成員在國慶場合示威,一度發生警民衝突,警方事後向亞視索取未經編輯剪接的原片,但遭嚴正拒絕,警方數日後申請法庭搜查令索取無線和亞視的影帶,兩台即晚表示強烈不滿,迫令警方即日還帶,亦未將片段作呈堂證供。

經此一役,社會重新審視新聞材料的敏感性,其後香港法例通則第一章《釋義及通則條例》作出修訂,第84條文指明新聞材料要對調查有重大價值,而申請人亦要符合「嘗試用其他方法獲取該材料,但已失敗」等理據方可索取新聞材料。

麥燕庭指,修訂法例後,數年前有線電視遇到警方索取一宗襲擊案的影帶亦堅拒。她批評無綫今次交片交人的做法不恰當,電視台連後援的剪接員和編輯都被錄口供,擔心此先例一開,記者日後被迫成為警方檢控工具。無綫表示只是向律政司提供當日已播放的新聞片段,警方落口供確認提供片段是現場拍攝,法律部人員一直在場陪同。警方稱一直十分尊重採訪自由。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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