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

有關傳召記者就燒區旗案作供的譴責聲明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13/06/2013)

6月3日,無綫電視記者何永康應法庭傳召,就社運人士古思堯和馬雲祺被控企圖侮辱區旗案出庭作供。

雖然何永康曾請求豁免於庭上作供,擔心此舉會對新聞界的專業操守構成負面影響,但不獲法庭接納。誠然,控方傳召記者出庭作供是極為罕見的。

此案開庭前,無線電視已應警方要求,提供當日示威情況的「出街」片段,另外又協助或配合警方,讓警員在將軍澳電視城內,對何永康以及其他曾處理該片段的攝影、傳送、剪接、編輯、採訪和報道的台前幕後的無綫新聞部員工錄取口供。

而在今次出庭前,何永康已於一年之內接受警方三錄口供。

對於當局在檢控他人的過程中牽涉記者,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表示強烈遺憾和深感困擾,尤其此案已有很多目擊證人,包括警務人員。

我們認為:

當局對記者錄取口供並要求其出庭作供的做法是不尋常、不必要和不合理的事件反映當局欠缺敏感度,對記者如實、公正報道的角色並沒足夠認識和尊重,要記者為檢控被訪者作供或作證會嚴重影響記者不偏不倚的形象當局這次做法,對記者和新聞界立下了一個很壞的先例,構成了惡劣的影響與此同時,無綫電視管理層未能全力支援員工,沒有對他們提供足夠的法律和精神支持,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對此表示震驚和強烈遺憾:

無綫這次的做法明顯偏離以往的慣例,在沒有法庭的命令下已向警方提供新聞片段無綫協助或配合警方,讓警員在公司物業內,對所有涉及製作、處理、採訪和報道該新聞的員工錄取口供此舉嚴重打擊新聞部的尊嚴和專業形象無綫並沒確保員工充分知悉自己的法律權利,包括緘默權無綫未能對何永康和受影響的員工提供全面和足夠的法律和精神支援,又強調何永康於首次錄口供後,曾經離職,一度並非其僱員。但事實上,何永康之所以牽涉此事,全因他當年任職無綫時所做的採訪工作此事突顯前線記者,清楚知道自己的權利是十分重要的,因為當局可能會要求記者為新聞採訪錄取口供和出庭作供。

我們促請當局充分尊重記者獨立、如實和公正報道的角色,防止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我們亦呼籲新聞機構在這些情況下,必須全力支援員工,給與他們法律和精神上的支持,捍衛新聞界的獨立和尊嚴。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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