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

亞視新聞現字幕廣告 廣管局強烈勸喻 (《明報》,04/10/2011)


亞視在深圳衛視頻道播放的新聞節目《直播港澳台》,每隔10秒就在熒幕右下角顯示贊助商的標誌(如圖中的「金立3G手機」),被裁定違反不得接受商業贊助的守則。(電視畫面)
亞視新聞節目《直播港澳台》的片頭字幕顯示,節目由內地手機品牌「金立3G手機」獨家冠名贊助。(電視畫面)

【明報專訊】廣管局裁定亞洲電視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間,在深圳衛視頻道播放的新聞節目《直播港澳台》,重複以字幕等形式顯示贊助商、內地手機品牌「金立3G手機」的名稱和標誌,違反新聞節目不得接受商業贊助的守則,廣管局發出強烈勸喻,亞視發言人表示尊重裁決。

廣管局早前接獲7宗有關《直播港澳台》的投訴,指該節目在去年12月20日至21日,以及今年2月27日和3月8日,過分突出節目贊助商和其他商業品牌的名稱,顯示冠名贊助商的時間亦超出規定的時限。

翻看3月8日的電視片段,45分鐘的節目從開始至結束均間歇顯示「金立3G手機」的名稱,在播放每段約兩分半鐘的新聞片時,熒幕右下角每隔10秒就會顯示相關贊助商標誌,每次長達10秒。

2月有前科

廣管局調查後表示,雖然《直播港澳台》和香港一般新聞節目的表達方式略有不同,但該節目主要報道香港、澳門和及台灣的最新消息,應視為新聞節目,根據守則,新聞節目不得接受贊助,故裁定該節目違規。廣管局指出,亞視今年2月亦因發生類似違規情而被勸喻,今次再度違規,反映亞視未有認真處理相關事件,該局向亞視發出強烈勸喻。

亞視新聞及公共事務部節目《理財博客》,早前因植入廣告雜誌《走進上市公司》片段,引起有償新聞的爭議,而身兼兩節目主持人的殷莉,則被批評以記者身分拉廣告,有違專業操守。

錯報核新聞 無遭警告

廣管局亦就無新聞在3月29日和30日,錯誤報道有專家指只要約一粒方糖(約5克)的,就足以令全球人類死亡,向無發出警告。廣管局指無的報道方式令觀眾驚恐,亦未有提供足夠證據確保報道準確。

另外,無今年6月在未取得特首和行政會議批准下,容許一名董事以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的身分,於無行使控制共3天,違反《廣播條例》,被廣管局發出警告。無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接受查詢時表示,事件純屬無心之失,事後已即時補辦手續,現已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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