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美攝記拍墮軌被轟見死不救 辯稱49次閃光燈示警 提車長減速 (《明報》,06/12/2012)


《紐約郵報》周二以韓基順被列車撞倒前一刻的相片為頭版大相,並以「Doomed」(劫數難逃)為大字標題,惹來民眾抨擊。(網上圖片)
《紐約郵報》在網頁刊登的未經裁剪相片顯示,韓基順墮軌未被撞倒前,月台另一頭其實有不少等車的乘客在場。小圖為死者韓基順。(網上圖片)
《紐約郵報》自由身攝記阿巴西(圖)拍下韓裔男子韓基順遭列車撞死前一刻,事件引發見死不救爭議。(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紐約地鐵站一名韓裔男子遭人推落路軌被列車撞死,小報《紐約郵報》翌日在頭版刊登他死前一刻緊抓月台照片,大字標題稱「劫數難逃,這名男子被推落路軌要死了」,引發傳媒道德操守爭議以及現場為何無人見義勇為的反思,為《紐約郵報》提供照片的攝記更被抨擊只顧拍照見死不救,儘管他堅稱,當時根本無力救起乘客,又辯稱當時並非只顧拍照,而是盡力用相機閃光燈射向列車司機,作出警告提示。


遇害的58歲韓裔男子韓基順(Han Ki-Suck, 音譯)周一正午在紐約曼哈頓區第49街地鐵站月台,與一名被指自言自語、疑似精神失常的男子爭執,之後被推落路軌。正在等車的自由攝記阿巴西(R. Umar Abbasi)適逢在場,拍下了該男子被撞前的一刻。《紐約郵報》周二以這張清楚見到韓基順背向鏡頭手抓月台,眼望列車撞來的相片為頭版大相,配以「劫數難逃」(Doomed)的大標題,惹來輿論抨擊報道嘩眾取寵,不顧道德操守。

小報照片登頭版 標題「劫數難逃」

有網民在《紐郵》Twitter上留言:「《紐郵》應為如此錯誤的報道手法感到羞恥。」另一網民則質疑,為何攝記的本能不是救人,而是拍下死者死前照片,然後以此賺錢。有網民慨嘆「我們以官能刺激代替新聞」,網民喬伊斯(Jennifer Joyce)更呼籲:「請杯葛《紐約郵報》,它們刊登紐約地鐵受害者死前一刻的照片,令人不安。」

然而為《紐郵》工作的涉事攝記阿巴西,在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反駁﹕「我受傳媒不公平地指摘。」他還帶了《紐時》記者重返案發現場,重組事發經過。他表示,事發時他背約重20磅的背包,內裏放了相機,正出發負責一項拍攝工作。就在月台等車時,他見到遇害者被推落路軌,「沒有人上前幫忙,人們甚至跑開」。他聲稱「這時見到遠方有光線射來」,顯示列車正靠近,於是他決定拿出相機,希望不斷利用閃光燈去警告列車司機。

想有英雄 「但需面對現實」

他表示合共發出了49次閃光燈。他還示範當時如何盡力伸長手臂,朝列車方向射出閃光,根本就看不到相機的顯示屏,矢言「我不是以墮軌男子作為拍攝對象」。阿巴西聲言,「若我能及時趕上,我會拉墮軌者上來」,但他根本沒時間,推人落軌的行兇男子更一度逼近他,令他只好後退靠向牆壁,但他仍不斷按閃光燈。

阿巴西估計墮軌男子身在路軌約10至15秒後,被列車撞倒。他誓言﹕「司機有說他因為看到我的閃光燈而減速。」他續稱 ,事後帶了警員到《紐郵》辦公室查看他所拍下的照片,並將相機記憶卡交了給《紐郵》編輯,他強調沒有參與刊登照片的決定,並說﹕「現在每當我閉眼,就看到死亡影像。我根本不關心什麼照片。」他的妻子則說﹕「我明白大家想有英雄,但你必須面對現實,明白什麼是力所能及。」

網民質疑像精心設計謊話

對於阿巴西的辯解,有網民表示懷疑。網民科米薩(Ellen Comisar)道:「他聲稱以相機的閃光燈以引來車長的注意,那聽來像是一個精心設計的謊話。」事發經過真相目前尚待調查,但阿巴西拍下的照片中,確可看到月台另一邊有一批旁觀者,他們向列車揚手,企圖叫司機減速。《紐時》昨天在報道中便提出,月台當時還有其他人,「為何現場沒有英雄?」報道引述一名49歲紐約人說﹕「為何現場沒有人夠強壯拉起受害者?」但他接又說﹕「請勿問我若在場會怎做。」



死者站路軌半分鐘 月台18人無施援

【明報專訊】37歲戈麥斯(Patrick Gomez)向英國《每日郵報》稱,自己是紐約周一火車撞死人意外中的目擊者。他指出,當時月台上約有18人,惟無人施以援手,有途人更朝相反方向跑離月台現場。他說﹕「月台上的人可把他拉上來,但他們並無如此勇氣。他們就是沒有這樣做。」戈麥斯說,自己當時身處月台北端,與事發地點有9米以上的距離,他承認沒有上前施救,因為他沒看到韓裔男子韓基順(Han Ki-Suck, 音譯)與施襲者最初在月台上爭吵的情,當時也對發生了什麼事不清不楚。他說﹕「我聽到有人尖叫高嚷,才留意到有事發生。接列車駛至,我聽到一聲巨響,像撞上了什麼。我不知發生了什麼事,那可能是恐襲。我不知該做什麼,只呆站在原地。」

目擊者批攝記為脫身狡辯

事後知悉事件始末的他稱,「估計當時遇害者身處路軌有30至45秒,並企圖爬上月台」, 可是「無人站出來(幫他),這確實可恥」。他還憶述,在撞擊之前,見到有些人跑上樓梯,離開月台現場。他狠批在場拍攝撞擊一刻的記者阿巴西。他說﹕「事發時我沒見到該名攝記,我相信他當時正在月台南端拍攝列車駛來。如果他有足夠時間拍照,那為何不施以援手?這叫人悲傷。他聲稱當時企圖以相機閃光燈向列車司機示警,但並不可信,他這樣說只是因為我們批評他。」

(每日郵報)





報道悲劇易踩界

【明報專訊】《紐約郵報》是傳媒大亨梅鐸旗下的美國小報,傾向煽情,以往曾多次被指過火,其1983年4月15日的頭版,標題是「Headless Body In Topless Bar」(無上裝酒吧有無頭屍),被視為美國報章經典標題之一。

不過,傳媒在拿捏照片是報道事實還是煽情上,往往陷於兩難,就算是國際知名傳媒也會面對爭議。法新社今年奪得普立茲獎的照片,顯示阿富汗一女孩在一堆血淋淋屍體中哭泣的照片,就被質疑冷血。

美國《紐約時報》今年8月在報道帝國大廈槍擊案時,刊登一張離遠顯示死者血流成河的照片,也一樣遭批評賣弄血腥。對此《紐時》解釋,照片展示了一宗公眾暴力罪案的結果和影響,因此「具新聞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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