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蘋果》記者遭警無理扣留四小時 (《蘋果日報》,04/12/2012)


【本報訊】《蘋果》記者昨午在元朗錦田大江埔村採訪一宗土地糾紛,事主與三名裝修工人清拆被堵塞住所通道的鐵門,遭到鄰居報警指有人爆竊,警員到場調查後,除以涉嫌刑毀拘捕事主及三名工人外,還把合法採訪的本報記者陳達浩同時帶署,扣留四小時至深夜始釋放,陳向警員質問時,有關警員竟稱:「你喺現場就拉埋你!再嘈就上手銬。」

現場在錦田大江埔村,昨日下午2時許,本報記者陳達浩到場採訪一宗土地糾紛時,有人帶同三名裝修工人拆去現場一道鐵門,其間有人致電報警。

至下午4時許,10多名新界北衝鋒隊及便衣探員到場,以涉嫌刑毀案拘捕一名村民、三名工人及本報記者。

陳達浩當時曾向警員表明記者身份,惟警員不理,只說:「你喺現場就拉埋你!」陳又問﹕「係咪有人見到我刑毀。」警員稱﹕「唔係!」陳又問﹕「明明聽你哋講有四個可疑人,已經拉咗四人啦,點解仲要拉我!」

有警員不耐煩大喝﹕「有乜不滿可以投訴我,我係PCXXXX。」陳要求打電話返公司被拒,有警員指:「再嘈就上手銬。」

至晚上近7時,一干人等被帶到八鄉警署,晚上8時30分,《蘋果》代表律師到八鄉警署交涉。至晚上10時許,當局安排便衣探員向陳達浩錄口供,至晚上11時始釋放記者。

總編輯:將向警方投訴

《蘋果》總編輯張劍虹對事件回應稱,記者的正常採訪工作應該受到保護。他謂在今次事件中,本報記者已向現場警員表露身份,以及指出當時正在進行採訪,警員不可能如此對待記者。

張劍虹對今次事件表示遺憾,同時要警方交代事件經過;張劍虹強調,稍後會就事件正式向警方作出投訴。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指事件明顯警方濫用權力,她表示不知道警方基於何種理由,要帶記者返署如此長時間,如果是邀請助查,市民應有權利拒絕,而今次則是剝奪了市民這合法權利,同時亦防礙了記者的正常工作,亦即防礙新聞自由。麥認為事件難以令人理解和接受。

記者採訪都要拉 無理扣留4個鐘  http://hk.dv.nextmedia.com/actionnews/local/20121204/18089826/20005956?ref=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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