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非針對言論自由 監管需社會共識 澳網絡犯罪偵查先進 (《澳門日報》,29/11/2011)

司警局長黃少澤表示,司警人員偵查電腦、網絡犯罪的技巧處先進水平;澳門有必要加強打擊電腦犯罪,維護網絡安全,加強監督非針對言論自由,如何監管則需社會共識。

議員梁安琪、高開賢及崔世平昨在保安範疇施政方針辯論中,對網絡安全、犯罪同表關注,指網絡為人類生活帶來方便,卻滋生、擴大了犯罪空間,質詢當局如何應對。

網絡實名制利偵查

黃少澤回應時主動談及網絡監管與言論自由間的矛盾問題,指出互聯網屬虛擬世界,不良資訊泛濫,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長,威脅社會穩定,更甚者衝擊法律、道德標準,引發犯罪。隨著互聯網日漸普及,網絡犯罪必同時增加。他強調只有相對的自由,沒有絕對的自由,違法必須承擔刑事責任。監管並非針對言論自由,而是確保言論自由。內地、韓國等近年已著手加強網絡監管,推行“實名制”。只要依法,言論自由必可確保。在出現涉及犯罪的情況下,“實名制”可確保警方追蹤、調查、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並非限制言論自由。網絡監管有必要,關鍵在如何監管,需要社會共識。

黃少澤介紹,司警一直關注電腦及網絡安全、犯罪,二○○二年已成立專責部門“資訊罪案調查科”予以打擊,○九年相關法律亦告生效。去年司警局重組,“資訊罪案調查科”升格為“資訊罪案調查處”,下設調查科、巡查科、教育宣傳科。也成立了“電腦法證處”,從專業角度搜集、檢驗、舉證網絡證據。多年來,資訊罪案調查部門的培訓為司警局之冠,每年均派大量人員到外地學習、培訓,瞭解到很多案件的犯罪模式,學習了很多先進的偵查技巧。

自研方法破案建功

他指出,相關人員基本瞭解敏感、複雜的案件,偵查水平不比其他國家、地區差。加上澳門地方細小,不少個案只有澳門才能偵破,過去便曾靠自身研究的方法、技巧偵破案件,水平甚至比其他國家、地區先進。未來司警局會加強培訓,繼續向學校、社團、社區進行大量宣傳,提供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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