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傳媒千六人 聯署斥警扣料 (《蘋果日報》,20/11/2011)

早前傳媒揭發的秀茂坪色魔非禮女生案件,警方一直「扣料」。資料圖片
【本報訊】警方控制罪案資訊發放,已達罔顧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地步。 1,602名記者及新聞系師生今日在報章刊聯署聲明,向警務處及消防處「扣料」說不,重申兩部門需遵守《基本法》賦予港人言論及新聞自由權利,在刪除個人資料後,不作篩選並實時向傳媒發佈罪案資訊。

危害市民生命安全

警方 04年起推行通訊數碼化,警務處一哥獨攬罪案資訊,每日僅發放三兩宗「完事通知」,向傳媒交代。在傳媒強烈要求下,去年 11月起才增至每日數十宗。早前傳媒揭發的將軍澳四宗連環傷人案和秀茂坪色魔非禮女生等關乎市民生命安全案件,警方卻一直「扣料」。

香港記者協會不滿警方剝奪大眾知情權,本月中發動業界聯署行動,僅一周即收到逾千名記者及傳媒機構高層、及近 200名新聞系師生具名響應,人數達 1,602人,是最多新聞界參與的一次行動。

記協聲明中指 09年警方平均每日發放 2.7宗罪案資訊,僅及當年罪案總數 1.27%;接連備受抨擊後,警方近日大幅增至每日逾百宗。記協質問警方為何可以如此隨意:「不接受警方及消防處黑箱作業,按其不為人知的標準篩選罪案資訊。」立法會本周五討論紀律部隊發放案件資訊機制,記協代表將陳述目前弊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