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兩地同時爆發涉及新聞媒體運作事件。香港方面係由於亞洲電視台誤報(或捏造?)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逝世事件而引起有關新聞誠信問題爭論,連立法會亦召開專門會議,傳召當事人進行質詢。其質事是關係到新聞自由與老闆干預問題。
*澳門這邊廂則是否存在警權過大,壓抑及干預新聞自由問題,同樣值得業界和社會公眾反思也。
事緣由《現代澳門日報》記者在街頭相攝交通擠塞以及交警處理情況時受到喝令和阻撓。該報在二十日以頭版頭修報道有關事件。《現代澳門日報》說:澳門市民究竟是否有權利在公共地方自由攝錄呢?澳門記者在公共街道採訪又是否擁有自由採訪權呢?原來澳門並沒有自由社會所給予市民的基本人權。昨日本報記者在新橋區拍攝街道車輛擠塞的情況時,受到治安警交通警攔阻,有警員向記者聲稱「你唔好再影!」,另一名警員則警告記者「唔好比我見到D相放上網,否則我地會向你追究!」。本報記者對警員的態度感到疑惑,立即向在場警員質疑為何不可以在公共地方拍攝,但得出的答案竟是「我地公職人員有自己發報新聞的權利!」。記者對回應登時感到語塞。事件中明顯表現出澳門部份警察對法律、市民權利的無知,當中亦涉及警察誤以為自己的權力可以是無限大,本報記者亦已就事件向治安警公關發言人投訴。
*為了捍護新聞自由,保障市民知情權,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就日前(十九日)有前線記者在新橋區拍攝塞車情況期間,遭前線交通警員無理阻撓,昨午在警方例行新聞發布會遞交公開信予治安警察局,要求當局回覆。據了解,該名警員除喝止記者不准拍攝,更要脅記者不能把相片放上網,否則「我們會向你追究」。在確認記者身分後,該名警員又稱在公共地方拍攝「如果係記者就無問題」。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理事會在收到會員投訴後,即時召集理事及當事人了解情況,並就相關問題草擬一封公開信予治安警察局提出疑問,昨午在治安警察局及司警的聯合發布會上,由傳協代表致信予治安警代表,內容希望治安警察局就事件作出公開交代:
一、根據上述警員的言論,言下之意,是否意味市民在公共地方不可自由拍攝?希望警方明確澄清。
二、就上述警員做法,是否基於警方高層下達的指引或得到默許?
三、過往警務人員屢次不合理阻撓記者正常採訪,對此,警方有何機制及時跟進?有何具體措施提高前線警員對尊重公民權利和新聞自由的認知?
傳協重申,警方高層過往多次強調尊重新聞和採訪自由,但事實卻是另一回事,傳媒被前線執法人員無理阻撓的事件時有發生,希望當局闡明如何尊重新聞和採訪自由,從而確保公眾知情權?
*今次就交通警員喝令及阻止記者拍攝交通擠塞及交警執勤事件,政府發言人譚俊榮總算講番一句似樣(市民聽)說話。佢講:新聞自由是社會的核心價值:「我們是幫助記者朋友的,捍衛新聞自由,怎可以不准他人拍攝呢?無可能的事。」至於,相關相片能否上載到互聯網,他表示,一定要有關方面澄清。( 《正報,二0一一.0九.二0),小記都希望譚主任今後繼續向記者講番D人話,唔好似過往耍官腔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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