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2日 星期四

洛陽一男子挖地窖 囚禁性侵六名歌廳女子 (《南方都市報》,22/09/2011 )



事發居民樓地下室,其中兩人被殺害,一女子被其帶出賣淫時逃跑報案南都記者紀許光 發自河南洛陽 河南洛陽警方近日破獲一起發生在地下4米深處的案件———消防兵轉業的34歲當地男子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瞞著妻子秘密在外購置一處地下室,耗時1年開挖地窖並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此囚禁為性奴。本月初,該案因一女子的舉報電話而告破。洛陽警方從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廳女,同時,還找到兩具尸體……“賣淫女”舉報引爆離奇大案洛陽刑警鄭勝利說,幹了一輩子刑偵的他永遠無法忘記本月初市局指揮中心轉來的那個電話。因為這個電話,4名年輕女子的命運發生巨大轉變———震驚洛陽警界的“李浩囚禁性奴”案因此引爆。

鄭勝利說,本月初,23歲的女子小晴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稱,其趁著被強行帶出賣淫的機會,剛剛從“大哥”為她構建的一個地窖中逃離。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誘騙綁架後,淪為“大哥”的性奴。

“其間,‘大哥’還殺了兩個人。”小晴的話很快引起洛陽警方重視。由洛陽市分管刑偵工作的多名警界高層坐鎮。針對這一案件的專案組當日宣告成立。隨後的兩天時間里,警方出擊,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

據接近專案組的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案發現場位於洛陽市西工區凱旋路附近的一個小區。被囚禁人員成功解救後,按照女孩子們的描述,警方在本月6日及稍晚的時候,在囚禁女子的地窖中,又陸續挖出兩具尸體。

“大哥”深夜誘騙坐台女外出按照被解救女子的描述,洛陽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偵查支隊很快鎖定了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為重大犯罪嫌疑人。案發僅48小時後,洛陽警方成功將試圖外逃的李浩抓獲。

據鄭勝利等人描述,李浩祖籍河南南陽市新野縣,現年34歲,幾年前從消防部隊轉業分配安置在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經警方調查,李浩已婚,且與其妻子育有一子。其妻為無業人員,較李浩年輕10歲。

“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以‘包夜外出’為名,分別從洛陽市不同的夜總會、K T V誘騙了6名女子到洛陽市西工區凱旋路附近的小區。將這些女子綁架,並帶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長期囚禁,並進行性侵害。”一名不願具名的當地警方人士介紹說。李浩用于作案的場所表面看是一間隱藏于居民樓中的地下室。該地下室為李浩4年前從別人處購得。由於面積不足20平方米,且小區老舊,價格並沒有難住經濟條件一般的李浩。隨後,李浩開始挖掘地窖。在長達1年多的時間里,李浩挖地窖、運土石方,行動均在深夜進行,周圍鄰居甚至毫無察覺。

而李浩誘騙坐台女子的時間,也多發于深夜零時以後,這更為其長時間作案提供了“隱性保護”。

女子見到民警放聲大哭

南都記者昨日實地走訪該現場發現,涉案小區位於原凱旋東路派出所附近,地下室十分隱蔽,僅有的一扇窗戶已經被封閉,從外面根本無法窺探內中詳情。而涉事小區的住戶們,均表示“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大案子”。

據可靠消息,李浩用于作案的地窖位於該儲藏室地下4米深處。警方內部人士介紹說,很多參戰民警被李浩的精心設計所震撼。地窖共分為4個部分,首先是一個直徑大約為60厘米的洞口。在下到洞口之後,向左即是一條僅夠一人爬行穿過的隧道,爬過隧道之後,裡面是兩間小房子,由於位於地下近4米的地方,潮濕和酸臭之氣撲鼻而來。

“幾個女孩子日常的吃喝拉撒都在裡面,又是在地下。那味道能好得了嗎?”鄭勝利搖頭道,民警穿越橫向的隧道進入地窖之前,被囚禁的幾個女孩子以為是“大哥”回來了,還喊了一聲:“大哥,你可回來了。”直到確定來者系洛陽民警,女孩們才放聲大哭。

民警搜索地窖後發現,李浩挖出的地窖共分為兩個小間。讓他們驚訝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邊還配備了電腦。

“當然,電腦是不能上網的。那只是李浩給女孩子們看影碟、打遊戲的工具”,鄭勝利和其同事介紹說。女孩們被解救後,民警按照掌握的情況,在地窖的兩個角落中,先後挖出兩具尸體,據初步分析,死亡時間應該在1年以內。

被囚女子相互妒忌引發血案警方偵查後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將6名女子誘騙、囚禁之後,強行與這些女子發生性關係,且平時對這些女孩“調教有方”,女孩子們不僅毫無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以“晚上誰能陪大哥睡覺”而發生爭執。時間一長,女孩子們都喜歡叫李浩為“大哥”、或者“老公”。

“大約1年前的一個晚上,其中一名女子與另一被囚女孩因爭風吃醋發生打鬥。李浩協助後者將前者打死之後,將尸體就地掩埋。在此之前,為了“殺一儆百”,李浩將一名“不聽話”的女子芳芳打死後,也掩埋在女孩們居住的“房間”角落里。

南都記者掌握的材料顯示,因為協助李浩打死同伴並掩埋尸體,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的可可,剛剛走出地窖就被關進了看守所。其他3名女子目前已經被警方妥善安置,等候進一步處理。

“這些女子被囚禁的時間跨度很大,最長的有兩年之久,最短的也有3個多月了。”鄭勝利說。被囚禁期間,李浩對這些女孩的控制是極為嚴密的。除了連續幾道鐵門,為了防止女孩們“有力氣外逃”,李浩往往兩天多時間才給被囚禁的女孩們送飯一次。

“大哥”試圖逃離洛陽時被抓鄭勝利等人告訴南都記者,李浩在被抓獲後,自知罪惡深重,表現配合。目前被羈押于洛陽市看守所。案件之所以能夠告破,皆因李浩“手緊”。

“這個李浩,平時遇到經濟緊張的時候,偶爾也會放出一個表現‘ 聽話’的女子,由其介紹到洛陽市區賣淫並獲取嫖資。”接近專案組的一名工作人員說,事發當天,李浩帶著“妹妹”小晴再次外出賣淫,小晴趁李浩不注意成功逃跑,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所述的場景———小晴報案後,引爆了離奇大案。

這名工作人員說,李浩發現小晴逃跑後,意識到案情敗露。於是,前往妹妹處,將自己這些年作案的經過和妹妹“傾心交談”,並從妹妹處獲得外逃路費。在試圖逃離洛陽時,被民警抓獲。

南都記者發稿前從當地獲悉,目前警方針對被解救女子的家屬聯繫工作已經取得重大進展。考慮到李浩作案手法異于常人,警方將考慮對其進行精神病鑒定。

謊稱在外“兼職”長期隱瞞妻子據鄭勝利等人介紹,李浩囚禁女子之所以長期被隱瞞,除了其作案時間多于深夜進行、隱蔽性強之外,其已婚的妻子對其所作所為幾乎一無所知。

“據李浩供述,他購置該地下室並開挖隧道、地窖一事,其妻幾乎完全不知情。李對其妻子謊稱,在外面找了一份‘幫人看大門’的兼職工作。因此,每個月中,李浩可以有近半個月時間與‘妹妹’們在一起,而無需回家。”接近專案組的人士說。

(應當事人要求,本文所述知情人姓名均為化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