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盧國傳統媒體革新迎挑戰 盧森堡言論報強調報道與觀點須區分 (《澳門日報》,29/09/2011)

【本報記者崔志濤盧森堡廿八日電】澳門新聞界考察團今日上午參觀了兩家大型傳媒機構——《盧森堡言論報》(《Luxmbourger Wort》)和RTL電視台,兩家傳媒均不斷革新,增強電子媒界業務,以應對境外媒體與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的強力挑戰。

必須注重輿論導向

《盧森堡言論報》於一八四八年創刊,是歐洲古老的報章之一,社長兼總經理保羅 · 萊納德(Paul Lenert)、副編輯馬塞爾 · 基弗(Marcel Kieffer)表示,這份屬於天主教的日報,每日總發刊最多有八萬五千份,現有六萬五千份,佔有市場最大的佔有率。現有記者及編輯七十五人,同時接受自由記者向該報提供資訊。《盧森堡言論報》很注重輿論導向,記者與編輯均有權發表評論,但強調新聞報道與表達觀點必須區分,不能混在一起。

免費報章開新聞網

副編輯霍爾滕塞 · 本茨(Hortense Bentz)指出,該報面臨的挑戰,有些是全球性,如新媒體的衝擊;現今資訊更新極快,印刷媒體無法跟上;讀者接收資訊的渠道改變,容易在互聯網、智能手機獲取最新的資訊;讀者生活節奏改變,不會花長時間讀報;讀者不如過往那樣“忠誠”,多讀其他報章;現今讀者普遍認為“資訊應是免費”。有些是盧森堡當地獨有,如最大程度滿足法、德、盧等語言讀者群的資訊需求。因此,該報近年發展電子資訊,先後開通了德語、法語的報章網站,開發智能手機程式,以及開通當地社區新聞網(“My Wort”)。同時,著力完善由該報發行的一份免費報章,改革版面,增加娛樂資訊。

自由記者須負責任

副社長羅蘭 · 阿倫斯(Roland Arens)表示,“My Wort”採編組祇有五人,不可能覆蓋全國資訊。因此,該網站鼓勵“市民記者”參與採編,開放欄目予自由記者投稿,其文字與圖片均由自由記者自己編輯。投稿人必須遵守法律,同時事先要作實名登記,記者的名稱及電郵均會公開,讓開放輿論、增強互動外,自由記者也須負起本身的責任。

此外,考察團也參觀了RTL電視台。RTL集團是盧森堡第三個主要的傳媒集團,每年的營業額高達五十億歐羅。由法國資金創立,RTL長期受到來自比利時及加拿大的投資者所操控。目前,該集團成為德國傳媒鉅子貝塔斯曼公司(Bertelsmann)的一部分。RTL經營盧森堡主要的電台及電視台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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