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8日 星期日

仍在不斷「發酵」(《華僑報》,08/05/2011)

每年的「五一」國際勞動節,已成為澳門的「例牌遊行節」,並成為各階層民眾宣洩不滿、表達訴求最集中的日子。今年的「五一」大遊行,雖已曲終人散,但創下了六年來的四個之最:發起團體最多;參與人數最多;遊行線路最多;訴求領域最廣;而其批評特區政府施政缺失,尤其是警方的處事手法所引起的社會反響,也在不斷「發酵」、「迴響」。

誠然,無論甚麼合法的權利,都必須有序地施行和表達,誰以「權利」為擋箭牌,卻別有用心地衝擊正常的社會秩序,以達到製造混亂、製造事端的目的,是法治社會所不容的。警方也完全有權、有責任採取一切果斷而有效的措施,維持社會秩序。

本來這次以民生問題為主旋律的大遊行,可用「少有的順利」來作總結,卻功虧一簣。虧就虧在警方,在遊行隊伍到達終點的整個活動的結束時分,面對個別示威者的衝動叫囂,一句「維持秩序」,貿然動用太多暴力,向遊行人士及現場記者「殺威」,實在令人遺憾。

今年雖然參與團體多,由始至終路線起點不一,但沒有如往年般,在是否行經新馬路的遊行路線方案上爭執,各路遊行隊伍都按照警方的安排,過程一路都可算順利。各團體訴求紛呈,但歸納起來,可見多集中在民生問題方面,遊行人士基本表現理性、和平、克制。

及至各路隊伍到達政府總部對開馬路,齊集在一起,依次等候各自團體的代表向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沿途與遊行隊伍同行的一輛宣傳車也停靠在馬路慢線一邊。

此時,紮鐵工會理事長黃偉民一時衝動,爬上宣傳車頂,不停高喊口號,宣洩對政府的不滿,現場其他遊行人士則未有效仿以至出現混亂失控場面。也未見有警方高層人士用擴音喇叭作出勸喻。

末幾,黃偉民聲嘶力竭,下車休息時,一班警員突然湧上把他抓走,身旁的宣傳車也隨即被警員強行登車開走,這突然出現的警方兩個舉動,立即激起現場示威者的反抗情緒,紛紛高呼:「放人!」,「放車」,而現場大批記者使命在身,爭相高舉相機,記錄下這遊行驟變的一刻真實。

可是,大批「訓練有素」的警員隨即築起人鏈,圍住記者不讓接近「抓人」,「搶車」的現場,有的高聲喝斥:「不准影相」,有的更向最前面的記者出手。

事實在前,連日來又受到社會各方有識之士、坊會領袖、學者的猛力抨擊,治安警方開始自亂陣腳日前「三易其稿」自圓其說,左迴右避,閃爍其辭,試問員警喝斥「不准影相」就是「尊重採訪自由」嗎?試問一招隔空「鷹爪功」就是「保護記者人身安全」嗎?請來事實說話,才能贏得社會的尊重。

面對社會上日益強力的反彈,特首崔世安前天也開口表態,責成保安司司長要徹查,要警方在維持秩序的同時,要也維護記者自由採訪的權利。

年年有遊行,年年遊行年年過,縱然任何一個自由開放的民主社會,有人遊行平常不過,當權者勿大驚小怪,然而,這也要分析民眾所反映的問題,是個人私利,還是涉及社會問題?縱然是一已私利,其是否合法合理?如果遊行行的訴求不只是這兩千多人的心聲,也代表了社會上普遍的民怨,那足警醒為政者重視。◇

本報記者 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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