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警權泛濫真霸道 動輒拉人列被告 批肘膝撞當習武 市民傳媒齊聲討 (《訊報》,06/05/2011)

○老崔,你真係有遊行喎!

●駛乜講!你都好威吖,行足全程!不過點解咁啱,你同我去埋同一個地方,支持同一群年青人同教師?

○你係咪老得滯,我哋一早就約好咗去永寧廣場支持佢地!不過咁,我去到當日,感到氣氛異常!

●何解?

○我感覺到有好多便衣?

●你又知,話明便衣你都睇得出?

○老崔,你梗係唔記得我以前都係當差,雖然我只係散仔,但係都知D野架!其實便衣有兩種,一種真係扮到係睇唔出,呢種係用嚟查案搵料,而另一種係用嚟嚇人,今次果D就係喇,個個都機不離手,我諗都幾攰,仲一人一個耳機,一副隨時行動格,最討厭就係錄影就錄影啦!一日到黑走到埋一埋,黐到實一實,唔知道仲以為佢地係「基」嘅!

●你講開又講遊行期間,我見到D軍裝喺天橋上邊,到處用大聲公叫人離開,究竟係咩事呀?

○呢單野我問過D伙記,佢地話好似有人落柯打將D人趕走,費用太多及影到D大場面,老友仲話,其他回歸大遊行時,好多伙記已經扮路人甲乙丙預先上天橋霸位,同阻住D人,等佢地影唔到相,點知有人認為仍然唔足夠,因此今次就改為驅散市民!

●咁樣合法咩?

○當然唔合法,但係澳門就係咁,警察做野合法時係合法,唔合法時都仍然合法,之不過你可以事後追究,但係即使事後追究最多都係換來一句「加強人員應付突發情況」,如果再禮貌D,就會加句:「SORRY囉!」,因此警權越來越大,對唔住,應該係警員濫權越來越大。講番遊行先,其實遊行前一天,警方已經有妨礙新聞自由嘅跡象,警方聲稱會設立採訪區。言下之意,就係唔畀傳媒通度走,如果大爺唔同意嘅位置,你就「影」都「映」唔到!

●點解警方要咁做呢?

○我老何估計係因為香港早前警方話噴胡椒噴霧前已經有警告,結果大家可以睇到唔止無警告,而且係向小童噴射。因此澳門警方為咗完善「閉目塞聽」機制,因此將具公信嘅傳媒先隔離在可拍攝實情範圍外,再由便衣及警員負責拍攝,有用嘅片就用嚟控告或者抹黑有關人士,而市民如果出示影片,輕則就批評有關資料失實,重則引用個人資料條例控告之。就好似被捕嘅遊行人士,即使告你唔入,當場就將你拘捕兼要令你提心吊膽!

●講開失實,五一當天有記者拍攝到同行被警員批肘,箍頸,膝撞等招呼!而譚教授更批評警方無知,以及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責難警權霸道侵犯採訪權,點解警方以文稿回應傳媒時,開始時標題係:「治安警察局對不實評論作回應」,隔咗一陣又改為「治安警察局就某協會及學者之評論作回應」(更新版),最後更以筆誤為理由改為「治安警察局回應」,從中可以睇到李小平辦事是多麼甩漏!公關手段多麼醜陋!

○其實我認為警方最終目的係要令任何大型社會活動的資訊權由佢地一手操控,所以今次傳協提出抗議,是重中之重,但係另外果D傳媒協會例如澳門攝影記者協會,澳門記者聯會,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澳門傳媒俱樂部等,點解默不作聲?我就難以理解,難道佢地已經唔駛喺澳門採訪?

●無他嘅,一單警方干預傳媒,市民就可以看到風骨同縮骨嘅分別囉!同係傳媒團體,有D人為咗「和諧」,新聞少咗D又如何?所以我今次遊行除咗兩個電視台之外,淨係睇咗正報。無他嘅,其他報紙都係不盡不實,就例如我同你都支持嘅青年動力,竟然好似當天無出現過亦無發生過。我老崔估計係因為有人擔心佢地座大,因此窒息於萌芽之時。不過咁,我老崔都撐佢地,無事嘅,有麝自然香!

○我老何都係,支持年青人議政參政!YE!

●講番正題,我建議傳媒機構或者有心人,為咗澳門警權泛濫而組織番一次遊行,令警方明白澳門人是不可欺的!如果時候未到,今年回歸遊行都一定要準備D橫額去招呼D差人,等佢地當市民係鵪鶉!

○凡是老崔提出的,我老何都支持!

□ 橫生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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