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李小平:向來尊重傳媒工作 (《市民日報》,04/05/2011)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於日前有評論指出:治安警察局於「五一」遊行當日涉嫌干預新聞自由,警務總監李小平為治安警察局當局作出澄清,指出當局向來尊重傳媒工作,於遊行當日從未設立上述採訪區或限制記者工作;而當局亦有責任維持公共秩序及保護居民的生命財產,呼籲傳媒在工作時,需注意自身安全及配合警員指示。

新聞稿中稱,治安警察局在「五一」遊行前舉行了特別新聞發布會,公布在遊行期間將因應情況設立記者採訪區方便傳媒工作,並在發布會上多番強調,採訪區的設立必須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在條件容許之下由當局主導設立,而且只有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當局按情況需要設立封鎖區後,才會在封鎖區內設立採訪區,而並非如上述協會及學者所指,在隊伍移動狀態下設立。由於封鎖區內具有一定危險性,任何人士擅自進入除了威脅自身安全外,還會妨礙警務部署,故封鎖區內讓大量記者自由採訪是不可行的做法,以往亦一直未有開放封鎖區予傳媒進入。

然而,當局經總結去年經驗,為了配合傳媒的工作需要及盡量滿足市民的知情權,在衡量現場人士安全及可行情況下,將由專責人員帶領傳媒在安全及不妨礙警務工作的條件下有秩序地進入封鎖區內拍攝,充分表現出治安警察局尊重新聞自由、積極與傳媒配合的意願。

五一遊行從未設採訪區

李小平在新聞稿中表示,「五一」遊行當日,在政府總部示威區對外行車道曾發生短暫混亂情況,經迅速採取行動現場秩序在短時間內恢復,故當局於當日從未設立上述採訪區或限制記者工作。當日大量堵塞車行道的人群經多次勸喻無效後,警員為盡快恢復公共秩序及保障記者、示威人士及其他居民的安全,遂將有關人士帶返行人道上,以免造成意外。傳媒完全可以一如既往,在適當的安全區域自由採訪。

新聞稿稱,對於上述協會及學者對事實的具體情況未有清楚了解而產生的誤會,治安警察局特此作澄清。在此重申,治安警察局向來尊重傳媒工作,尊重新聞自由,然而當局有責任維持公共秩序及保護居民的生命財產,呼籲傳媒在工作的同時,需注意自身安全及配合警員的指示。


吳國昌向警索設採訪區規範指引  

【本報訊】就警方「五一」涉嫌干預採訪自由事件,議員吳國昌向當局索取設立傳媒採訪區的規範指引。

吳國昌指出:今年5月1日前,特區政府治安警察局聲稱,為顧及傳媒採訪安全,要設立傳媒採訪區,被新聞工作者質疑會否藉此限制採訪自由,甚至選擇性封鎖採訪,而獨立媒體及公民記者更可能因而被刻意排斥。

警方於5月1日在政府總部築起人鏈包圍新聞工作者,卻做成涉嫌無理限制新聞工作者現場採訪行動,甚至有新聞工作者遭執行設立傳媒採訪區任務的警務人員動手動腳攔截(有可能導致新聞工作者受傷)的怪現象。不過,據警方事後聲明,5月1日當天實際上沒有設立傳媒採訪區。

為此,吳國昌向特區政府索取下列資料:
1、請提供治安警察局聲稱為顧及傳媒採訪安全而設立傳媒採訪區的具體規範和指引。
2、就5月1警方築起人鏈包圍新聞工作者,做成涉嫌無理限制新聞工作者現場採訪行動,甚至有新聞工作者遭執行設立傳媒採訪區任務的警務人員動手動腳攔截新聞工作者的怪現象。倘若這不是設立傳媒採訪區的行動,則請提供此種臨時包圍新聞工作者行動的相關規範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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