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強烈譴責警權霸道 粗暴侵犯合理採訪權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02/05/2011)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聲明

強烈譴責警權霸道  粗暴侵犯合理採訪權

    對於今年五一遊行期間,警方具針對性、無理及粗暴干預傳媒採訪,引發警員和傳媒之間發生肢體衝突,甚至令多名記者受傷,本會對此深表遺憾,並強烈譴責治安警的暴力行為。

    特別是警方在遊行現場無限擴大警權,肆意驅趕記者,築起人牆、故意阻撓傳媒採訪警方拘捕遊行人士,出言威嚇記者:"再不走開就拉你!",甚至出手、出拳、從後強行拉開記者,已明顯超出警方執行職務的合理性,也違背警方口口聲聲"尊重"和"保護"傳媒安全的"原意"。五一當日在政府總部對開引發的混亂,負責指揮的警方高層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

    此外,遊行現場有大量便衣探員進行拍攝,不光記錄遊行的秩序和衝突情景,甚至連記者個別訪問遊行人士、其他人接觸記者也被"超近距離"拍攝,採訪過程被全程"監控", 對受訪的市民形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嚴重干預記者採訪自由,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
  
    對於治安警建議在遊行期間設立臨時採訪區,本會強烈反對,並質疑"臨時採訪區"的用意和可操作性。眾所周知,遊行示威活動是流動式行進,傳媒無理由留在一個固定的採訪點中,這並不符合記者儘量爭取在新聞第一現場的工作需要。另方面,警方表示進入採訪區的記者須配戴他們派發的採訪證,但在新聞局已取消記者證制度的前提下,警方在混亂的衝突現場又如何分辨和確認記者的身份?再者,到場的不光是本地傳媒,還有為數不少的外地傳媒,警方又如何作出"審查"? 從五一遊行當日的實際經驗中, 治安警當局也表明"時間太倉促,沒有條件設採訪區" ,證明臨時採訪區的設立是毫無意義和不具操作性。

    以往在沒有設立採訪區、警方沒有特意"照顧"記者安全的情況下, 在場記者反而能更安全和順利地完成採訪工作,也未有出現類似混亂的情況。本會強調,警方高層必須為是次事件針對性阻撓採訪、暴力對待記者承擔責任,並要求當局撤銷設立臨時採訪區的構想,檢討這次處理方式, 落實保障記者合法的採訪權不受侵害。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理事會
2011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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