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不應剝奪記者選擇權 (《華僑報》,06/05/2011)

【專訪】警方在「五一」遊行期間粗暴阻撓記者,又以保護記者為名而禁止記者在「封鎖區」內自由採訪,有傳媒學者指出,就算是在戰地採訪,記者還是有自由採訪的權利,警方不應該以保護為名卻剝奪記者的選擇權。

對於治安警宣佈,未來在遊行衝突期間,傳媒在封鎖區內只能在警方劃定的區域採訪。此舉措備受前線記者狠批。澳門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林玉鳳指出,就算在槍林彈雨的戰場,記者也是有權自由採訪的。

林玉鳳表示,我們看看美國軍方出動時,也會提供地方給傳媒,或叫傳媒一起隨軍採訪。「但就算去到現場,一旦記者認為我們不能只留在美軍方面採訪,他們也想去伊拉克那邊、想去美軍控制範圍以外採訪,也是容許的」。她指出,警方要弄清楚,就算其想提供某種方便或保護,但警方是無任何理由禁止記者自由行動的。

林玉鳳強調,如果記者被限制活動自由,在衝突事件現場只能報道警方的單一角度情況。但這是不符合新聞報道的原則要求。

另一方面,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亦要求警方公開解釋,設立所謂臨時採訪區的規範指引。他認為,記者應該有權選擇是否進入警方指定的採訪區,而傳媒接觸不同採訪對象的自由不應該被限制。◇


便衣拍攝遊行市民及記者 學者與團體要求警方交待用途  

【專訪】對於警方在「五一」遊行期間派出大量便衣警員,以近距離拍攝、監控遊行的市民以及傳媒採訪,學者和傳媒團體關注警方這些錄像用途,要求作出交待。另方面,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回應表示,懷疑個人資料被搜集的市民,有權向相關部門查詢這些資料的處理情況。

在近年每有遊行活動,現場都有大批便衣警員以超近距離拍攝參與遊行市民以及傳媒採訪的過程。對此,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日前發表聲明,抗議警方的做法干預傳媒正常採訪,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同時,有社會人士和學者亦質疑警方做法,指警方需交待這些錄像的用途。

時事評論員黃東指出,警方以這樣近距離拍攝的目的,就是為了威嚇你,「如果周圍有這樣的鏡頭對著你,自己可能在言論上都會小心些,批評少一些。這些可能是政府的目的。」 澳門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林玉鳳指出,在現場類似監控記者採訪,這是不能接受的,「我認為警方需要澄清,他們派員在現場是做甚麼的?如果他們有需要為自己做一些搜證的,他們有必要說清楚。」 

另一方面,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陳海帆昨日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懷疑個人資料被搜集的市民有權向相關部門查詢這些資料的處理情況。這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一條「查閱權」中規定,資料當事人可以處理向其資料的機構去查詢該機構的資料政策,了解機構處理相關資料的目的,處理什麼資料和有關資料的來源,以及對未依據個資法規定處理資料,尤其是對不完整或不準確的資料的更正、刪除或封存等等。她指出,市民是有查詢權的,同時「當他們了解到那個情況,認為有問題的時候,他們願意投訴的話,我們也會提供協助的。」 

個資辦表示,每個政府部門都會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其資料政策、工作指引。至於如何監察部門有否違規收集市民個人資料的行為,陳海帆解釋,市民可向個資辦投訴,然後個資辦作出調查分析。同時,如果個資辦發現有跡象顯示相關行為違反個資法時,亦會作出調查處理。

陳海帆還表示,無論政府部門、私人機構及自然人,在處理涉及個人資料,需遵守原則包括:必須合法性、有其適度性及正當性,以及必須符合資料處理安全性規定。

記者亦問及便衣警員在沒有出示工作證下攝錄遊行市民的做法是否適當問題,陳海帆則不評論個案。但她指,市民如果在現場有被人收集資料的,可去相關部門查詢,而「相關部門是有責任告訴你是否有人收集資料。」◇


遊行表達訴求趨普及  

【專訪】新澳門學社就五一遊行作總結時指,從今年參與遊行人數增加及有不同訴求顯示,不同群體以行動表達訴求已趨普及,學社又呼籲政府要勇於面對市民訴求,發揮力量與市民合作解決各項社會問題。

新澳門學社昨日下午二時舉行記者會總結五一遊行情況。學社方面表示,今年五月一日多個團體共計近三千人發起多組遊行,就廣泛社會問題向政府請願,就參與人數及隊伍數目上升情況看來,不同群體以社會行動表達訴求已趨向普及,且團體組織運動能力及自我形象關注亦不斷提升,這在邁向包容不同討論聲音的公民社會過程中不可少。

學社又總結了五一遊行當中各項訴、並呼籲政府不要停留在「尊重市民表達權利」的官腔,勇於面對民情,與市民共同解決各項社會問題等。

另外,對於遊行期間警方阻記者採訪一事,議員吳國昌稱,已就事件向當局提出質詢,關注遊行設傳媒採訪區是否有深思熟慮的規範及指引,及如何向公眾解釋等。他認為現時當局不斷修正解釋仍存在漏洞,似對事件措手不及且無法自圓其說等。

新澳門學社方面則表示,如警方一直未有合理及令市民滿意解釋,不排除就事件進行請願。◇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重申尊重新聞自由 承諾與傳媒多溝通多交流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五月五日消息】為使五月一日期間的遊行活動順利進行,警方派出人員沿途維持秩序,以便市民合法合理地表達訴求。當天下午,在政府總部對開行車道曾發生短暫混亂情況,經警方迅速行動,現場秩序在短時間內得以恢復。

警方有責任維持公眾秩序及保障市民安全,尤其是在出現混亂情況下,必須採取措施,保障公共秩序。廣大市民對警方履行職責是理解及支持的。而對於在此過程中警員與記者發生碰撞的情況,是大家都不希望見到的。

在此重申:保安當局尊重新聞自由,尊重傳媒工作者的權利,亦願意盡力為傳媒創造安全及方便的採訪條件,配合媒體的新聞發佈。我們力求在保障新聞自由、方便傳媒採訪,以及維持公共秩序、人身安全兩方面取得平衡。

我們會總結經驗,尋找平衡及更好的處理辦法,既保障傳媒採訪自由,亦保障包括記者在內的市民安全。尤其是會在未來的工作中與傳媒多溝通多交流,增進相互理解,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傳警員涉打記者 由專職部門調查 

【專訪】相隔五日,治安警昨晚終於發出消息,關於在處理五一遊行示威中,被指控毆打記者事,將交由專職部門進行調查。

按警方一般程序,警員或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被指控違紀或違法時,將會進行內部紀律調查程序,委出相關人士組成調查委員會就事件進行調查,若證實有警員或警務人員違反紀律,在執行職務中對待他人或市民不禮貌等,將進行紀律處分,若證實有警員或警務人員違反法例,例如毆打他人,就將送交司法機關處理,有關的內部紀律調查報告,亦將會送呈警監會,以了解調查是否公正。

有警員涉在五一遊行當日與正在現場進行採訪記者有推撞,事件影響澳門形象,本澳新聞自由亦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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